猪场人员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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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猪场人员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猪群的健康发展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猪场的声誉,特制定如下人员管理措施: 1、凡进入猪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先经过猪场大门口进行脚踏消毒池(垫)、消毒液洗手、紫外线照射分钟后方可入内。 2、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坚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场区门前踏的火碱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冼手、生产区门前消毒池及各猪舍门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内。条件具备时要先沐浴再更衣再消毒才能入内。3、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并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经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录像了解情况。若系生产需要(如专家指导)也必须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场。 4

2、、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区窜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人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生肉及含肉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肉,吃肉问题由场内宰杀健康猪只供给。 6、本场送猪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 7、严禁场内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8、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 9、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10、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11猪场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每日的资料记录 111 认真做好日常生

3、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112 种猪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13 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114 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115 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116 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猪场隔离制度 一、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二、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三、饲养人员不得随

4、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四、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五、坚持自繁自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六、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七、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消毒制度 一、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

5、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二、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三、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猪的消毒,在出现个别猪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本文来自猪场动力网四、加强终末消毒。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五、严格消毒程序。一般应按下列程

6、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六、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消灭老鼠、除杂草,填水坑,防蚊、防蝇,消灭疫病传播媒介。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 一、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农户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免疫程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间隔的时间等。二、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三、体弱、有病、没到免疫年龄的猪,补栏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档案。牲畜W病免疫,孕猪2个月不宜免疫

7、,但应在孕畜产后7天,仔猪满45日龄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免疫耳标,W病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有严重过敏反应,应备有肾上腺素等紧急脱敏药物。四、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冷冻使用,油剂或水剂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保存。冻干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和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感染。五、根据当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生猪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生猪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季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相关猪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

8、防止发病。六、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冷藏的条件下保存的产品。猪场检疫与疫病监测处置制度 一、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猪必须经过调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猪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入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二、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生猪群进行系统检查,观察生猪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有疫病发生,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三、定期对猪群主要传染性疾病进行抗体水平

9、监测,评价免疫质量,指导免疫程序制定,及时发现猪群中隐性感染者,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的监测工作。四、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猪,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五、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六、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当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免疫程序(1)商品猪时间疫苗种类免疫剂量3周龄猪瘟2头份5周龄仔猪副伤寒1头份6周龄伪狂犬(AD)1头份7周龄口蹄疫(FMD)按说明剂量8周龄猪瘟(HC)3头份9周龄猪肺疫、猪丹毒二联1头

10、份12周龄蓝耳病(PRRS)1头份后备母猪22周龄细小病毒(PPV)1头份23周龄伪狂犬(AD)1头份24周龄链球菌1头份25周龄猪瘟(HC)4-6头份26周龄口蹄疫(FMD)按说明剂量4-5月份乙型脑炎1头份免疫程序(2)经产猪时间疫苗种类免疫剂量产前9周蓝耳病(PRRS)1头份产前8周链球菌1头份产前7周伪狂犬(AD)1头份产前3周大肠杆菌苗(K88K99)1头份产后3周猪瘟(HC)5头份产后4周细小病毒(PPV)1头份产后5周口蹄疫(FMD)按说明剂量种公猪每年2次猪瘟(HC)4头份每年4次伪狂犬(AD)1头份每年4-5月乙型脑炎1头份每年2次口蹄疫(FMD)按说明剂量全群群每年10月份流行性腹泻1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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