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者张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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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编,制作者:张辰怡,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第一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确认,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确认,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确认 (一)广义:是指任何妨碍他人对著作权及其有关 权益的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行为,也包括侵犯邻接权的行为。 (二)狭义: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或法律许可,而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其他擅自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二、存在被侵犯的客体 三、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四、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五、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确认,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

2、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一、直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指不法行为直接侵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二、间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是指不法行为并未直接侵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但为侵权行为提供条件,从而对著作权造成侵害。 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类 (一)擅自发表他人作品,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二)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 1、在改编、翻译、整理、编辑他人作品或者将他人 作品摄制成电影电视作品时,歪曲原作的原意 2、出版部门对稿件编辑加工时歪曲篡改作品作者的 原意 3、将作品用于有损作者尊严的场合 (三)侵占他人作品 (四)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

3、名,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五)擅自使用他人作品 1、擅自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 法及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他人作 品的 2、擅自出租权利人的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或者录音 录像制品的 3、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利人作品的 (六)拒付报酬,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七)剽窃他人的作品 1、完全抄袭他人的作品 2、改变他人作品的形式或内容 (八)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九)假冒他人的署名 1、自己创作的作品,借用他人的姓名,进行

4、出售 2、临摹他人的作品,署以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3、将他人的作品,署以名家的姓名进行出售,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十)侵犯邻接权 1、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2、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未经录音录像制品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3、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十一)其他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 其作品录

5、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2、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人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害 (二)消除影响 (三)公开赔礼道歉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一)警告 (二)责令停止侵权 (三)没收 (四)罚款,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三、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一)条件 1、主观上以营利

6、为目的 2、客观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3、有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事实 4、犯罪行为人是进行一种故意的侵权行为 (二)处罚 1、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以上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对于单位犯以下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7、以上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诉讼,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诉讼,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诉讼 (一)除法律规定应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和它认为应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五)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

8、保护 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诉讼,(六)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对于著作权纠纷权利人的利益不再予以保护。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政处理程序 (一)受理 (二)调查证据 (三)处理的法律依据 (四)处理期限:两个月内可延长至3个月可适 当延期 (五)送达与执行 :15日内送达不服3个月内 起诉,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诉讼,三、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诉讼 对于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处罚,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程序进行。,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诉讼,案例1 侵犯著作权行为 的确认与侵犯著作权 行为的法律责任 案例2 侵犯著作权行为 造成了损

9、害事实与侵权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世界传世名画8 19世纪俄国名画 缅希柯夫在贝列佐夫镇苏里柯夫,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复习思考题: 1.何谓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2.什么是直接侵犯著作权与间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3.侵犯著作权的种类有哪些,其内容是什么? 4.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界定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5.何谓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6.试述侵犯著作权的行政处理程序。,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7.论述各国于侵犯著作权归责原则立法上的差异,通过比较研究分析,提出你对这一问题的见解。 8.一位业余摄影

10、爱好者在某一公路的开通仪式上即兴拍得一幅比较成功的剪彩照片,他把照片冲洗出来后便决定将这幅摄影作品珍藏起来或者选择适当时机在自己所喜爱的报刊上予以发表。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某年鉴社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将它所拍摄的这幅作品在年鉴上发表了,他本打算用此幅作品参加一次全国性的摄影比赛,但由于年鉴社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将这幅作品刊登发表在面向全国发行的年鉴上,使他失去了参赛资格。因为比赛规定参赛作品必须是尚未发表的。 问:某年鉴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你是本案法官 将如何适用法律处理本案?,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推荐资料、书目: 1.郭禾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沈

11、达明编著:知识产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知识产权纵横谈,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5.马文耀主编:知识产权评述与展望,专利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 6. W.R.Cornish. Intellectual Property: Patent, Copyright , Trade Marks and Allied Right.London:Sweet&Maxwell,1999 7. Lewis C.L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ies for Internet

12、 Technologies. New York: John Wiley&Sons,1997 8. Michael Edenborough.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London: Sweet&Maxwell, 1999,1,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放映结束,案情摘要: 原告北影录音录像公司(以下简称北影公司)与作家汪曾祺于 1992年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汪曾祺将受戒等作品在3年内的影视改 编权及拍摄权的专有使用权授予原告。1994年双方又将合同有效期限延 长至1998年终止。北京电影学院(以下简称电影学院)学生吴琼于1992 年将作品受戒改编为电影剧本,作为课

13、堂作业上交学校,电影学院 选定该剧本为毕业作品及进行拍摄,于1993年暑期完成拍摄,并在电影 学院小剧场放映两次,观众为学校教师和学生。1994年11月,电影学院 经有关部门批准携受戒一片参加法国朗格鲁瓦学生电影节。电影节 上,影片放映两次,观众主要为参加电影节的各国教师及学生,电影节 组委会曾对外公开销售过少量门票,故不排除有当地公民观看了此电 影。故原告知道上述情况后,诉至法院。,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原告诉称:著作权法规定的以教学为目的合理使用仅限于课堂教, 使用方式仅限于少量复制或翻译。电影学院拍摄受戒、在学校内放 映该影片及携带该片参加朗格鲁瓦电影节的行为超出了法律有关合理使 用的规定,侵犯了北影公司的专有使用权,要求电影学院停止侵权、赔 偿损失。 电影学院辩称:电影学院以教学为目的拍摄电影受戒及在校内放 映属于合理使用。参加朗格鲁瓦学生电影节纯属学术活动,不属出版发 行,未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故不构成侵权。 法律问题: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关键问题是电影学院以课堂教学方式,将他人作品拍摄成电影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返回,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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