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从业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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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基础知识培训,陕西捷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古新朋,第一节 法学基础知识,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的分类 法的制定 法的实施,一、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又称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规范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人大 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各部门 地方人大 地方人大常委会 地方人民政府,宪法58条,法的特征,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二、法的分类,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类型的法,封建制类

2、型的法,资本主义类型的法,社会主义类型的法,法系,大陆法系:又叫罗马法系,法典法系,是根据罗马法的传统,在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那些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总称。(法、德、西、荷、日、泰等) 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判例法系,它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那些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总称。(英、美、印度、澳大利亚等),法的形式分类,三、法的制定,法的制定:又称立法,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社会关系叁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国家强制力作

3、为实施的保障。,“假定”,“处理”,“制裁”,法律部门:指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如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军事法、刑法和诉讼法等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又称法的渊源,它是指法的效力来源,是法律的一种表现形式。,四、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这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的实施两种方式:守法;法的适用,法律适

4、用:又称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从广义上说,法的适用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于具体的主体或场合,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包括一切司法活动。 从狭义上说,法的适用专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也称司法或司法适用。,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区别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2)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实现的特殊形式 法律规范属于可能性的领域,而法律关系则属于现实性的领域。,法律关系的种类: (1)平权的法律关

5、系与隶属的法律关系 (2)一般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法律关系 (3)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一个人对其他一切人,个人对个人) (4)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不需要使用法律制裁,需要),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三类:物、行为、和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

6、的法律责任的行为。分为:违宪、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法律责任:是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分为:违宪、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法律制裁: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第二节 民法基础知识,民法概述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一、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像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权利不滥用,法 律 地 位 平 等,意 思 表 示 自 由 、 真 实

7、,权 利 义 务 对 等,维 护 双 方 利 益 平 衡,遵 守 社 会 共 公 秩 序,行 使 权 利 有 界 限,二、民事主体,自然人 (个体),法人 (组织体中的一种),其他组织 (法人外特定组织),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够承担权利义务的资格,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 自然人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以年龄和智力状况来区分,民法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

8、满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来源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以生产经营为活动内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国家纳税的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 非企业法人:是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法人,主要以国家管理和非经营性的社会活动为内容。(

9、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无效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为人对行为

10、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显示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侵害非国家利益的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得独立实施的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四、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人 格 权,身 份 权,债 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发生原因,合 同,侵 权 行 为,不 当 得 利,无 因 管 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11、,人身权,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持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生命权,身体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五、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者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无过错责任原则,国家机关或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权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建筑物致人损害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

12、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诉讼时效的种类,一般诉讼时效(2年) 特殊诉讼时效(短期1年,长期),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都损毁的,第三节 合同法基础知识,合同法基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 合同的解释 租赁合同 委托合同,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即“自愿”原则 合同正义原则 等价性 鼓励交易原则,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它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

13、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4)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强制缔约,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如邮政、电信、电力等。,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14、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三、合同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四、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15、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行为的形态,免责事由,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包括免责条件和免责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强 制 履 行,赔 偿 损 失,违 约 金,五、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解释,是指由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为合理确定合同的内容而依法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有约束力的分析和说明。,合 同 解 释 原 则,客观解释原则,整体解释原则,目的解释原则,习惯解释原则,诚信解释原则,六、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16、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负有以下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1)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2)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3)取得收益的权利。 (4)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负有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的方法和性质使用租赁 (2)保管租赁物。 (3)支付租金的义务。 (4)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七、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节 物权法基础知识,物权法基本概念 物权概述 所有权 相邻关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用益物权,物权法是规范对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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