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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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合同法,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 第五节 合同的履行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依当事人的自愿而订立。 (3)合同的内容应公平,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合法,尊重社会公德,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5)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二、合同的种类,1、按合同标的不同进行划分 2、按合同的期限不同进行划分 3、按合同订立体制的不同划分 4、按合同能否独立存在划分 5、按合同成立方式划分 格式合同、非格式合同 6、按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方式划分 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 7、按合同内容划分,三、合同法,1、合同立法概况 2、概念: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案例1: 某日,一男子到某银行储蓄所,称其一张存单遗失,要求办理挂失,并出示了身份证。储蓄所经电脑查找,确有此笔存款,储户姓名也与身份证上姓名相符,便办理了挂失手续,但未仔细核对来人是否为储

3、户本人。挂失一星期后,该男子将存款提走。 几天后,又有一男子持存单到储蓄所取款,储蓄所告知,该笔存款已经挂失手续提走,该存单已作废。该男子称其从未办理过挂失手续,也未提走存款,储蓄所始觉该笔存款可能被他人冒领。 经查,该男子是真正储户,该笔存款被挂失并提走的当时,其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而其身份证约1个月前遗失,已经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因此,该笔存款被他人冒领无疑。,储户要求储蓄所赔偿损失,储蓄所拒绝赔偿,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储户起诉到法院。 另据储蓄章程规定,存单遗失,储户应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挂失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除出示储户本人身份证外,挂失申请人也须出示身份证,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挂

4、失一星期后,储户可将存款提走,也可由银行转入另一账号并另开存单,原存单同时作废。,法院审理后认为,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关系的实质是合同关系,存单即是一种简式合同,而储蓄章程的规定,是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储蓄章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对不符合挂失条件的挂失申请予以受理,致使储户的存款被冒领,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令银行向储户赔偿损失。,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

5、、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二、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订立的方式,1、要约 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他人作买卖,他就要这样提议,把我想要的东西给我吧,于是,你就可以获得你所想要的东西:这是所有这类要约的含义。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助,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希望出现在晚餐上的东西,并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傅或面包师的仁爱之心,而是出于他们对自己的私利的盘算。 亚当斯密国富论,(1)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

6、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的撤回 (4)要约的撤销 (5)要约的失效 (6)要约邀请,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1)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条件 (3)逾期的承诺 (4)承诺的生效 (5)承诺的撤回,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作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

7、效。 承诺应由受要约人本人向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案例2: 某甲遗失手提包一只,在当地媒体刊登寻物启事称:如有谁捡到手提包归还失主,给予5000元报酬,如有谁给失主提供手提包下落的有效线索而帮助失主找到手提包的,给予2000元报酬。该手提包被某乙捡到,某乙与某甲电话取得联系,双方到约定地点商谈归还失物并支付报酬事宜。,某乙称:其首先与某甲电话联系,提供失物下落的有效线索,其次又愿意将失物归还某甲,因此某甲应向其支付7000元报酬。某甲解释,其允诺支付的5000元和2000元报酬是针对不同的人的,捡到手提包的人自然要与失主联系,不能看成是提供手提包下落的有效线索,因此只能支付5000元。某乙不

8、允,坚持应付7000元。某甲不从,双方不欢而散。 后某甲向警方报案,在警方干预下,某乙将手提包归还了某甲,但某甲未支付报酬。 某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甲支付其在寻物启事中允诺的报酬5000元。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某乙的诉讼请求。,四、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情形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

9、盖章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五、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规定,1、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人的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格式条款的无效 4、格式条款的解释,案例3: 上海某拍卖公司举办了一场名家字画拍卖会,拍卖公告中称,拍卖公司并不担保所拍标的的真伪,请竞买者自己认准。王先生在此次拍卖会上共竞得四幅字画,后经专家鉴定,这四幅字画均为赝品。 王先生

10、与拍卖公司交涉,要求退货,遭拍卖公司拒绝。拍卖公司认为,其在拍卖公告中已明确声明不保证所拍标的的真伪,所有购买者应自行负责。 王先生将拍卖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拍卖公司向原告退还价款。,案例4: 从前,有一财主非常吝啬,为他儿子请了好几个家庭教师,都因待遇太低辞职。有一教书先生想治一治这个财主,上门应聘,与财主商定,由于离家太远,中饭要在财主家里吃,伙食的标准要求不高,说道:“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口说无凭,立据为证,教书先生让财主起草了契据,上面按教书先生的原话写明“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然后由双方签字画押。 接下来,财主每天以青菜豆腐之类招待教书先生,教书先生很是不平,起诉到

11、县衙。对伙食的标准,双方有不同的理解,财主说契据上写的是“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而教书先生说上面明明写的是“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县令问明缘由,认为既然契据是财主起草的,教书先生只是按财主的要求在契据上签字画押,则对契据上文字的含义产生不同的理解时,应作不利于财主的理解,而采用教书先生的理解。因此,判决财主败诉。,六、缔约过失责任,1、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特征: (1)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履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诚实、善意、通知、协助和保护等义务 (2)违反先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

12、失主要是一种信赖利益损失 (3)责任方式只有赔偿损失一种,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缔约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2)缔约对方遭受了信赖利益损失 (3)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 (4)违反先合同义务与对方的损失间有因果关系,3、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 (1)擅自变更或撤销要约,致人损害的行为 (2)缔约之时未尽诚实、善意、通知、协助、保密、保护及其他诚信义务的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及其他过错导致合同未成立的行为 (4)因过错而使合同最终归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行为,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1)缔约费用 (2)准备履约所支付的费用 (3)返还费用,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有效合同,

13、1、有效合同的含义 有效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2、合同有效的条件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有效合同的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生效。,4、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1)附条件的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期限的合同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效力未定的合同,1、效力未定合

14、同的具体情形 2、效力未定合同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3、效力依法确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追认)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1)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权利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经催告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

15、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三、无效的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无效的合同 2、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 3、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无效的合同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一方以欺诈、胁

16、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例5: 某出租汽车公司与三十多位司机分别签订了内容相同的出租汽车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夏利出租车一辆及该出租车的营运证,承包期三年,承包人每年向发包人上交利润1万元,承包期内所有营运开支如养路费、油费、税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均由承包人负担,合同订立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6.5万元车款,承包期满,出租车归承包人所有并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出租车营运证由发包人收回。 第一年,每位承包人获得了数目不菲的收入。第二年,由于出租车数量的增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每位承包人收入大幅度减少,只取得相当于工资的收入。第三年更是雪上加霜,每位承包人都亏损。,承包人以合同显失公平为由集体与发包人出租汽车公司交涉,不同意办理出租车过户登记手续并要求退还合同订立时交付的6.5万元车款,否则,拒绝将出租车营运证交还发包人。发包人考虑到汽车价格下降(一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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