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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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情景五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磋商,思考:,1、什么是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为什么要对国际运输货物进行投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买方或者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缴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保险常用术语,保险人或承保人- 保险公司(Insurer)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要保人(Insured) 保险标的- 保险对象 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货币计算(Insured Value) 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

2、的的实际保金额, 也是保险人计算报废和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限度的依据.,货物的运输保险作用,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往往会遭受各种风险导致货物受损,为了在货物受损后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进出口商都会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思考:,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回忆: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陆上运输:公路运输 铁路运输 水上运输:内河运输 运输方式 海洋运输 航空运输 邮政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不同分为: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邮包运输货物保险,5.1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导读案例,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

3、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海湾战争,船被扣押。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偿。,学习重点: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一.风险,二.损失,三.费用,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 海上保险是以船舶和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把船舶在营运过程中、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危险作为其保障范围。,承保的风险,海上风险 perils of the sea,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 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按照

4、我国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承保的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浪击落海、洪水、地震、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heavy weather, lightning, Tsunami, washing overboard, flood, earthquake, volcanic eruption, ect.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外来的、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也包括发生在路上,指运输工具发生火灾、爆炸、颠覆、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等。(fire, explosion, overturn, grounded,

5、stranded, sunk, collision, ect.),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提货不着、渗漏、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生锈、玷污、受潮受热、串味等。,特殊外来风险是指战争,种族冲突或一国的军事、政治、国际政策、法律以及行政措施等的变化。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小结: 海运风险,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又称海难。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可分为

6、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二、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损失,海损,全部损失(全损),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损失,1、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的商业价值或用途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受了实际全损后,可按其保单的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的赔偿。,(一)全部损失,2、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7、。 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的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在推定全损的情况,被保险人获得的损失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获得全损的赔偿,另一种是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若想获得全损的赔偿,被保险人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货物委付给保险人。,知识串讲: 委 付,委付的概念: 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委付的条件: (1)保险标的物推定全损; (2)对标的物的整体提出委付要求; (3)经保险人承诺; (4)

8、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委付申请; (5)标的物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委付的效力: 委付一经成立,对保险双方均产生约束力。,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练习: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推定全损,(二)部分损失,1、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1)含义是指载货船舶在海洋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东、货主及承运人的共

9、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的货物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这些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可以通过共同海损的理算,由各获救受益方按获救价值比例分摊。,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分摊,共同海损,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 应由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进行分摊。这种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

10、ution)。,(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 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果,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常见共同海损的类型,船货问题,减轻船重,抛货弃船 抛货时,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 扑火,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 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 船舶搁浅后重新起浮,过度开动使机器损坏 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单独海损 (pa

11、rticular average),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海损原因:共同海损是人为造成损失,单独海损则是直接船货损失。 损失承担: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受益方价格多少的比例分摊,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单独海损的事故先于共同海损的行为而发生,共同海损案例,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

12、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八万美元,那末,如何分摊损失?(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共同海损案例解答,案例思考,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000箱货烧毁;3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拖船费用;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

13、么海损?, 是单独海损, 是共同海损,在一航程中,船舶不慎搁浅,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货。A货主的10万美元的钢材全部被抛入海里,船舶便起浮并可继续航行。,请问A货主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三、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费用,(一)施救费用 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救助费用 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思考: 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的区别,(三)施救费用和

14、救助费用的区别,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 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救助行为一般总是与共同海损联系在一起,而施救行为则并非如此。,三、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费用,(三)续运费用 (Forwarding charges)p120 (四)额外费用 (Extra charges),小结: 海运货物保险 - 损失与费用,小结: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全图,施救费用救助费用,施救费用: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所采取的各种抢救费用。 救助费用: 第三者采取了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5.2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保险险别,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

15、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原因而导致的损失FU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 PICC)制订的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 ,简称C.I.C.),(一)基本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一般货物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和特别货物险(散装桐油险和冷藏货物险) 。,(1)平安险责任范围,1.由于自然灾害所

16、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3.上述(2.)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承保责任内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 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中途港或避难港停靠,由于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造成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根据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案例,我方海运出口面粉1000包,投保平安险,装于船底,载货轮船途中触礁,舱内进水,使500包严重水浸,不能食用。其余500包经船员抢救移至舱面,又遭狂风吹落海中。问保险公司对上述损失应如何处理?,答:,前500包属于单独海损不在平安险承包范围保险公司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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