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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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甘肃泰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 的需求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 的需要,前言:安全生产的意义,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宪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所做的规定有: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

2、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48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任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都得与这三项原则相适应。,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摘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注: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

3、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4、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6,十项权利:,(1)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通过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2)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

5、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7,十项权利:,(6)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紧急避险权:“

6、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0)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

7、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四项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

8、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

9、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摘录: 第52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3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 第56条 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

10、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法第四章为“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的规定。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38、36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10,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53条

11、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第七章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方面的条款

1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过四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出台。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对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2,宁波祥云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我司制定了各岗位岗前须知: ,13,安全操作要求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班长、线长(工段长)、部门经理等各级第一把手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

13、制度。,14,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危险的设备、设施,公司员工有权向领导报告;遇有严重危及公司和个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要求2,15,安全操作要求3,新进公司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电气、起重、机动车辆的驾驶、压力容器、焊接(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操作。,16,安全操作要求4,进入作业现场及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戴工作帽,并把长发放入工作帽内;不准系领带、围巾、系绳、系带;在工作区域内: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穿短裤、背心、裙

14、子;不准赤膊。作业前应仔细检查设备以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文明生产。,17,安全操作要求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须明确专人指挥,配合协调;工作场所不准追打戏闹、打瞌睡和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上班。班组须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思想不稳定、做事注意力不集中者,须及时将其从危险作业岗位上调离下来。,18,安全操作要求6,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零)装置并保持完好可靠。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19,安全操作要求7,行人要按指

15、定通道行走,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域;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上爬上、跳下、穿越、抛卸货物;严禁在机动车尾部逗留、穿行或指挥;在视野盲区过道或拐弯初行走时,须“一停、二看、三通车”,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区域行驶、停放;,20,安全操作要求8,各类机动车辆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良好,行驶时须按指定道路行驶,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超速,在视野盲区或拐弯处,须:“减速、打开转向灯、鸣号”,行驶时须时刻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21,安全操作要求9,对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进入危险品库必须填写进出登记备考。危险品仓库必须选用防爆型照明

16、灯装置。,22,安全操作要求10,搞好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1.6米)、不准占用通道;及时消除工作场所的粉尘、废料和工业、生活垃圾等。,23,安全操作要求11,如遇危险性较大作业时,除有关部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监护外,还须通知所辖区域安全员亲临现场进行安全监督。,24,安全操作要求12,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落实整改;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检查保养设备和清理场地。,25,安全操作要求13,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26,安全规章制度主要有:, ,2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 检查制度,28,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9,安全的基本概念,安全: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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