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政策(重点税源版)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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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重点税源纳税人 聆听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主要内容:,一、内容概述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我国现行税制结构,货物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行为和资源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等,(二)我国目前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情况,1.营业税,征收范围: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邮电通信业; (4)文化体育业; (5)娱乐业; (6)金融保险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税率:一律采用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税率,营业税,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保

2、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铁路运输,其它,货运代理,仓储,装卸搬运,打捞,融资租赁,会议展览,转让专利权,专利技术,转让商标,商誉,转让土地使用权,生活服务,其它,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增值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其它,货运代理,仓储,装卸搬运,打捞,融资租赁,会议展览,其它,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商标,商誉,征收范围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 (2)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13,2.增值税,(二)我国目前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原则,3.两者核算区别营业税,服务业 (营业税),生产企业 (增值税),生产企业 (增

3、值税),3.两者核算区别增值税,我们以上述发票价税合计212万元为例,根据营业税(设定原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6%)后的有关数据变化设定不同条件(上下环节的可抵扣条件不同),对相关纳税人的收入、成本差异情况进行列表分析,提供方为试点一般纳税人。,举例说明-对纳税人的影响分析,金额单位:万元,情况一:提供方当期外购了10万元的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7万元;下道环节购买方也为一般纳税人:,综合提供方与购买方的变化情况,就上例而言,虽然服务提供方的不含税收入基本持平,但购买方因价税分离其成本至少可减少12万元,税改后购买方将减轻税收负担;提供方因当期外购,实缴税金(20

4、06%-1.7)也有所下降。,举例说明-对纳税人的影响分析,金额单位:万元,情况二:提供方当期外购了10万元的设备,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道环节购买方也为一般纳税人:,综合提供方与购买方的变化情况,就上例而言,虽然服务提供方的不含税收入基本持平,但购买方因价税分离其成本至少可减少12万元,税改后双方合计将减轻税收负担。,举例说明-对纳税人的影响分析,金额单位:万元,情况三:提供方当期外购了10万元的设备,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道环节购买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因购买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改后本案例中的提供方增加税收1.4万元。,举例说明-对纳税人的影响分析,分析得出结论:,服务业 (增

5、值税),生产企业 (增值税),生产企业 (增值税),自试点开始后,对于货劳税制度,比较简单来看可以分为几个方面: 1.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试点实施办法; 3.除改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外的原营业税征收项目继续适用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本章共7条,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在对试点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的理解上必须密切结合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关键词: 一、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 三、境内,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6、,关于承包人、发包人(第二条),发包人,1/我以我的名义对外经营、 2/我还承担法律责任,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二、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纳税人的分类,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1)对于本市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自开票纳税人,无论其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元,均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本市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的纳税人,其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其他个人仍按照小规模

7、纳税人征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1)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2)以境内的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在本市,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参考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试点事项规定第二部分),第七条:关于合并纳税 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 纳暂行办法 计算方法及流程,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

8、缴义务人,第二章 应税服务,本章共4条,对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境内外服务和视同销售等进行了界定,条款虽然少,但却是关于征税范围界定的极为重要内容,且非营业活动、境内外服务和视同销售的内容,或首次提出;或与原营业税、增值税的规定相比,变化较大,需要认真理解。,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实施办法第十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9、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职务性劳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非营业活动,1.把握两个原则:属人原则;收入来源地原则,视同销售(第十一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税(2011)133号,第二章 应税服务,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本章

10、共2条,对应税服务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应税服务的税率设定上,新增了两档低税率。同时为支持我国服务经济对外发展,本次税制设计时,确定部分应税服务项目适用零税率。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财税【2011】131号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1%。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

11、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适用税率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7%。 财税2011131号,特别规定,汽车租赁服务如何计税? 是否配司机?是:“交通运输业”,征收11;否:“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征收17的增值税。,本市试点纳税人向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运输服务,是否属于对外提供零税率运输服务,实行免抵退税或免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31号),?,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本章共有条款

12、27条(第14条40条), 分四节对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销售 额、应纳税额等进行了规定,是计算应 纳税额的基本知识点。,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3%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旦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轮客渡、

13、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例1:某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取得交通运输收入111万元(含税),当月外购汽油10万元,购入运输车辆20万元,支付给试点地区的广告费50万元(上述三项均为不含税金额,且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纳税人2012年3月应纳增值税额=111(111%)11%1017%2017% 506%=11-1.73.43.0=2.9万元。,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销售额的确定: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关于价外费用 (2)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

14、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 (3)不同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免税、减税优惠。 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4)关于折扣额的规定,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十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

15、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本条规定了进项税额的概念。可以下三方面理解: (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二)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三)是购买方或者接受方支付

16、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二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本条所称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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