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7054021 上传时间:2019-10-17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30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pt课件:知识产权保护(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知识产权保护,张 磊 2011年7月 镇江,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专利)基础 第二部分: 专利保护及侵权判定 第三部分: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第二部分 专利保护及侵权判断,法律依据 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为依据,实施专利保护。,一、专利案件的种类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属纠纷案件;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5、假冒专利案件;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0、驳回专利申请复审

2、案件; 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12、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 13、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15、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16、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17、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及行政不作为案件; 18、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上述所列第六项案件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内容。 2、外观设计专利的保

3、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三、专利侵权 侵害专利权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即构成专利侵权。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产品。,四、

4、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 专利侵权的例外(法69条): 1、专利权的一次用尽。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过境。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行政审批而为。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

5、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70条),五、专利侵权的判断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 (1)以权利要求为依据的原则: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应当以该专利权利要求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解释权利要求),将之与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相比较,而不能以专利权人生产的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比较。,(2)全部覆盖原则:即该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应当被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所有技术特征所

6、覆盖。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包含了该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即构成专利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5)等同原则: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该专利相比,部分技术特征相同,部分技术特征等同,则构成专利侵权。 等同的概念: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某个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某个必要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技术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技术效果,并且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能够联想到,则该两个技术特征相等同。,(6)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权人在其专利的审批或无效程序中,强调了某个技术特征A与某现有的技术特征B不同,在侵权诉讼(或行政处理)中,对被告(或被请求人)指出的

7、该现有技术特征B与其专利的技术特征A的不同,专利权人不得反悔,认为特征A和B等同。,2、外观设计侵权的判断原则 (1)以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照片中的产品为准的原则: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应当以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为准,不得将专利权人生产的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较判断,只能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文件中展示的该外观设计产品相比较。 其余原则与第一部分所述“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判断原则”内容相同。,六、侵权抗辩规则 1、不侵权抗辩。 以被控侵权产品并非其制造、销售作为理由; 以被控侵权产品虽然系其制造、销售,但其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相比,既不相同也不等同为理由; 2、在先专利抗辩。 以被

8、控侵权产品虽然系其制造、销售,其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相比也相同或等同,但其制造、销售该产品有合法权源有在先专(权)利或在先专利权人许可为理由。,3、先用权抗辩 以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为理由。 法69条2款,4、现有技术抗辩。 以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使用的方法属于现有技术为理由。 “解释”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意

9、味着: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不管专利权人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被告只要能够举证证明其使用的技术是现有技术,就可以根据现有技术抗辩这一公认的审判原则,直接判决不构成专利侵权。,5、合法来源抗辩:(法70条) 虽属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6、其它抗辩理由: 如,专利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实施的行为;为提供行政审批而实施的行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的涉案产品为专利权人的产品。,七、侵权纠纷解决途径及启动 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法60条) 三个途径:协商

10、途径、司法途径、行政途径,(一)管辖: 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同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之间受理民事案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具体专利个案的管辖原则: 1、专利侵权案件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有权机关管辖。 2、假冒专利行为案件,由行为发生地的有权机关管辖。 3、都有管辖权谁先立案谁管辖,发生争议指定管辖。, 行为发生地是指: 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外观设

11、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假冒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对管辖地的选择确定必需注意以下几点: 提出请求时仅针对侵权产品的制造者而不含销售者时,如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由制造地的有权机关管辖。 制造者与销售者作为共同被请求人,两地的有权机关都可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销售地的有权机关可管辖。,(二)起诉权(请求权)及诉讼时效; 1、起诉权(请求权):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具有起诉权(请求权)。 利害关系人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可单独提出请求;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

12、 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合 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特点 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可实施专利,许可 方不得实施。 排他许可许可方可实施,但不得许可 第三方实施。 普通许可许可方可实施,也可许可第 三方实施。,2、诉讼时效(法68条1、2款)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

13、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司法解释关于诉讼时效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持续侵权)。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三)材料提交; 1、需要提交的

14、材料有: 起诉状或者请求书; 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 侵权证据。,2、审查与立案 审查的内容: 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有明确的被请求人、请求事项和具体事 实、理由及相关证据; 属有权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涉案专利权的法律状态真实有效,提出 请求时没有超过法定时效;, 诉前禁令及证据保全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法66条1款 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15、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法67条,(四)举证责任的分配 1、通常依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各自承担举证责任; 2、涉及新产品的制造方法,举证责任倒置。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法61条1款),(五)侵权责任 1、责任承担内容: 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及专用生产模具、赔礼道歉、承担案件诉讼费及合理开支、赔偿专利权人因其侵权受到的经济损失等。,3、赔偿数额确定(法65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

16、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六)专利侵权的应对策略 专利人的对策: 1、审查实施是否确属侵权。 2、进行专利检索,确定专利的稳定性。 3、审查是否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4、调查收集证据,确定处理途径及方式。 被告的对策: 1、认真组织剖析双方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同。 2、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寻找无效证据。 3、确定抗辩理由及解决方式。,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介绍,发受理通知书,作出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决定生效,维持决定,合议审查,是,答复期届满,否,专利复审委员会,形审是否合格,否,是,无效请求,北京市一中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