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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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0一五年八月,侵权责任法(医疗部分),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侵权责任的责任方式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五、基层司法调解实务中常见的几种侵权责任纠纷处理,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含义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总体而言,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二元归责体系。,(二)过错责任原则 1、含义:过错责任原则是主观归责原则其精神实质即在于“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2、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

2、六条 3、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2)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 (3)按“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规则,应由受害人证明致害人有过错。 (4)过错决定是否应承担责任,而责任范围主要取决于过错的大小。,4、过错推定: (1)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2)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和适用方法,即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 (4)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八条 、第九十条,(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1

3、、含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后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2、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即不问过错。即有损害,则有责任;无损害,则无责任 3、“适用范围法定”,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即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典型侵权领域有: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动物损害责任、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责任等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九条 、 第七十八条 4、免责事由法定,二、侵权责任的责任方式,侵权责任方式,是指侵权行为人

4、依据侵权责任法就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具体的民事责任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8种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相互配合适用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等后果及其他损害的,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的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一)人身损害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 :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被侵害人人身损害,就医治病支出的费用

5、,侵权责任法(医疗),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一般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主张 。 2、护理费:是指侵权人赔偿或者补偿受害人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目前我市标准为70100元/天/人。,3、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

6、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予以确定,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 4、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治疗中实际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较平常多支出的伙食费用。 参照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般定为20元/天。 6、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侵害后,为辅助治疗或者促使身体尽快康复而食用必要的营养品而支出的费用。 是否支付及支付期限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标准为20元/天。,7、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预期财产利益损失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费标准的认

7、定:(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江苏省公布的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不能举证证明其正当职业、收入状况及因事故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具体数额,城镇居民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收入标准(2014年海陵、高港、姜堰月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靖江、泰兴、兴化1460元);农村居民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其收入标准(14958元,2014年)。,(二)人身损害残疾赔偿范围 1、残疾赔偿金: (1)计算标准和方法: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残疾系数。(城镇:34346元;农村:14958元) 残疾分为一至十级,系数依次递减,即为100%至10%,递减幅度为每次10%,即伤残一级为20年,十级为2年。 (2)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被评为多个残疾等级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年限为基准,每增加一个等级,则增加该等级赔偿年限的10%,最后进行累加,但最终赔偿年限不得超过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年限的110%(一级伤残除外),计算确定残疾赔偿金。构成一级伤残外还有其他伤残的,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2、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

9、害人为辅助残疾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而购置的生活自助器具 (1)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应当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并按照国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一般应按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4)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有二:一是普通,即不奢侈、豪华;二是适用,即能够起到功能补偿作用,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丧葬费:是安葬死者所花的费用。 按照江苏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013年均工资57985元)。 2

10、、死亡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收入减少的损失赔偿。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城镇:34346元;农村:14958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1)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

11、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城镇:23476元;农村:11820元),(2)构成伤残也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确定,计算公式: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系数,但有证据证明扶养人(受害人)未丧失劳动能力的不予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按扶养人的户口性质确定。,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1、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共12个条文)。

12、2、构成条件: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是否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主要取决于受害人身体、健康被损害的程度,目前实践中主要是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3、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 (1)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2)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构成精神损害,受害人无过错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0元,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60000元;受害人有过错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其过错的比例在上述数额的基础上,作相应的减少。 (3)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构

13、成精神损害,受害人无过错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其残疾等级一至十级,分别对应,五、基层司法调解实务中常见的几种侵权责任纠纷处理 (一)相邻权侵权纠纷 1、概述: 所谓相邻权纠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财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案 例 一,本案要旨:原、被告分别居住在同单元上下楼层,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上下楼阳台外墙立面所有权原则上属于公共部分,但对该部分的使用则应由上下楼层的住户据其房屋所有权作适当的分隔,并拥有相应的合法使用权(对与此相应的阳台外墙空间也系如此),且该使用权的行使

14、应当以“正当、合理”为限,并不得损害或者限制相邻方合法、正当、合理的使用。,丁某某,李某某,案 例 二,袁某某诉陈某某房屋漏水纠纷案 法院认为,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陈某作为广福园92号楼304室房屋所有权人,有对该房屋行使管理职责,保持房屋及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不对其他不动产权利人的财产造成侵害的义务,现因304室房屋内水龙头进水管冻裂漏水,导致楼下104室房屋所有权人袁某的房屋装潢设施受损,陈某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概述:此类纠纷类型多、当事人矛盾大

15、,调解比较困难 在农村建房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对于建房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往往成为认定责任的前提和关键。由于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归责原则完全不同,因此如何区分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是调解农村建房纠纷的难点。 2、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二)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3、两种情形: (1)农民修建高层住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确定及责任的承担 (2)农民修建低层住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确定及责任的承担 4、案例注解,案 例 三,周某诉顾某、顾甲、顾已、叶某、周甲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16、二)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院观点:被告顾某等六人作为雇主,未能为雇员提供足以保障其安全的施工条件和充分的防护措施,导致周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从跳板上坠落受伤,顾某等六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沈某作为定作人与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顾某签订建房承揽合同,对承揽人的选任具有明显过失,故对于顾某的雇员周某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沈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各自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顾某等六人连带承担80%的赔偿责任,沈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主要是指涉地方路政管理部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1、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2、案例注解,案 例 四,高某诉赵某、保险公司及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某某分公司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观点:本案中陕D牌照的半挂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及时发现并清除,保障通行畅通,被告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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