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6790424 上传时间:2019-10-16 格式:PPT 页数:65 大小:1.0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武汉规范研究所 2013年4月,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2012)简介,一、项目背景 二、编制的基本原则 三、本次换版的主要工作 四、主要内容及其变化,主要介绍内容,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在2008年生效后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已换版,并出版修改通报; 其他内河规范、指南陆续生效,如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气体燃料动力船舶检验指南;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换版; 建造规程和营运规程换版;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9年换版、并于2010、2011年分别出版修改通报,对入级规则部分作了较大调整; 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出版修改通报 船舶重大改装实施指南(2008)生已效;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

2、年第8号)对特别定期检验的要求作了调整; 在使用过程中的反馈意见等; 中国船级社总部下达的内河船舶入级规则换版的编制项目(规范科研项目任务单RWR10-06-05)。,一、项目背景,在框架结构上、通则、入级范围与条件、产品检验程序等部分与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一致; 与相关内河规范、法规的修改通报或换版内容的变化情况相协调; 依据用户的反馈意见、相关信息和新船型等,对“08版入级规则”不合适或不完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与中国政府船舶主管机关(海事局)的有关要求协调; 建造中和建造后检验的技术要求与“建造规程”、“营运规程”等的协调。 增加“消防船”、“浮油回收船”、“气

3、体燃料动力船“的检验要求。,二、编制的基本原则,收集、整理输入信息,对信息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在换版中需纳入的内容; 对内河船舶入级规则(2008)中入级与检验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 与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的换版情况相协调,并对内河其他规范的编制、换版和科研工作的情况给予充分考虑; 对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换版及其修改通报的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结合内河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和营运检验规程及相关标准,对内河入级船舶建造中检验和建造后检验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 完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了中国船级社国内建造处、国内营运处、有关分社、审图中心、上海规范所等单位的近百条意见,对反馈的意见

4、逐条进行处理,并修改和完善了初稿。,三、本次换版的主要工作,结构: 第1章 通则 第2章 入级范围和条件 第3章 产品检验 第4章 建造中检验 第5章 建造后检验 第6章 附加标志检验,四、主要内容和变化,主要变化(1/2) 1、附加标志的完善及其相应技术要求的调整: 调整了多用途船的附加标志; 新增应急响应服务、应急拖带、电力推进系统、惰性气体系统、喷水推进、特别定期检验、燃油舱保护(FTP)、SOx排放控制(SEC)、绿色护照(GPR)、防污底系统(AFS)等附加标志。 2、证书与报告部分: 新增特别定期检验的证书有效期、检验要求、起止日期的计算等。 3、“责任、分岐与仲裁”等入级条件内容

5、的修改完善 修订了本社暂停、取消、不授与入级符号条件,船厂、船东的责任、船级社赔偿的条件等内容;,四、主要内容和变化,主要变化(2/2) 4、产品检验内容 与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船用产品检验指南的修改情况相协调,对船舶入级产品持证清单、船舶法定产品持证清单进行了调整; 5、建造中和建造后检验的技术要求 与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建造规程”、“营运规程”等的协调。增加绿色船舶检验、电力推进船舶检验、自卸砂船检验、完工图要求(船图一致性)等要求。 6、特殊船型附加标志检验中 增加“消防船”、“浮油回收船”、“气体燃料动力船“的检验。,四、主要内容和变化,第1章 通 则 本章

6、对入级组织进行了说明,考虑了行政许可法和船检条例的要求,按照本社章程,明确了: 船级社的性质和作用; 本社的性质、法律地位和宗旨; 本社的主要业务; 理事会和技术/船级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2章 入级范围和条件 本章是入级规则的主体部分,主要就入级服务所涉及的各过程要求作出规定,以形成在业界予以普遍遵循的准则。 本章共包括14节内容,重点明确了如下概念和规定: 入级原则和过程 入级基础 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 审图与检验 法定服务 船级授予与保持 有限责任,第1节 一般规定 1、入级原则 明确入级依据本社规范,核实船体及附属物主要部件的结构强度和完整性,推进系统和操舵系统、发电系统,以及船上装配

7、的其他特征或辅助系统的可靠性和功能,能维持船上的基本服务,并以不同的符号与标志进行标识。,2、入级过程 入级过程是入级原则的具体实施。入级过程包括: 规范制定 审图和建造中检验 授予船级和签发入级证书 建造后检验 信息服务 3、定义 修订了:航区、急流航段、特定航行,第2节 入级规范 1、入级基础 明确了入级基础:本社颁布入级规则、规范、指南和COMPASS软件; 明确了入级规范是本社入级服务的唯一依据; 规定船舶的完整稳性、分舱和破舱稳性、消防是船舶的入级条件; 明确了涉及的有关附加标志应满足相应规范的技术要求; 明确了指南的性质,有强制性和建议性两类,凡规范中引用的“指南”均构成规范要求,

8、对其他指南的应用可方便入级。,2、规范制定 制定依据: 经验、理论和科研成果、IMO/IACS适用要求及 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定要求; 规定了规范颁布的程序。 3、规范生效及实施原则 颁布后3个月生效; 适用于新建船舶和新制造产品; 现有船舶原则上适用原规范; 对舯剖面图或等效结构已批准的船舶应适用原规范; 对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可采用新规范,但应在技术文件中注明。 重大改建船舶,改建部分及其相关部分应适用新规范;,第3节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本节在“08规则” 的基础上,作了较大的修改、补充和完善,附加标志基本上涵盖了内河现有船舶的类型及内河船舶的具体情况,与海事局的“船舶种类划分规则”中的有关部分

9、尽可能相吻合,其应满足的技术要求与内河船舶规范的换版情况相协调。 1、入级符号 明确了入级符号的含义和入级符号的授予方式 新增中国境内以外水域航行船舶,按照内规和船旗国政府接受的法定要求建造,并申请如CCS级的船舶的入级符号的规定。(CSA/CSM),2、附加标志 明确了附加标志的: 授予方式及标识原则, 并应在入级证书上予以标示 附加标志分为必需和可选性2类: 必需性附加标志是规范规定应予满足的附加标志,系构成入级符号(主船级)要求的一部分要求,如“客船”附加标志 可选性附加标志是不构成入级符号要求的附加标志,可由客户自愿选择,如“机械计划保养系统”附加标志,按适用情况,将附加标志分为如下1

10、0个(08为11个)类别: 船舶类型(特殊任务并入第4项) 航区或航线限制 货物特性 特殊性能 机舱自动化 特殊设备 特殊检验 环境保护 货物冷藏装置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表2.3.3.1(船型附加标志)主要修订 1、客船和干货船中增加:铁路车辆渡船、冷藏货船附加标记。 2、双壳矿石船附加标志的说明中增加 货物的积载因数0.45m3/t的限制 。 3、液货船中将油船分为单壳油船、双壳油船, 油船的闪点的要求移至货物特性附加标志中。 4、工程船中增加:布缆船、铺管船、铺排船。 5、趸船中增加:加气趸船附加标志。 6、增加第4项,特殊任务船舶,系由原2.3.3.3特殊任务附加标志整体纳入。其中浮油回

11、收船改为三种型式,表2.3.3.3(货物特性)中 1、将原表2.3.3.1中油船关于闪点的货物特性的说明纳入到本表中。 表2.3.3.4(特殊性能)中 1、增加应急相应服务的附加标志。 2、增加防碰撞附加标志。 3、化学品船(1G/2G/P)、液化气体运输船的舱型附加标志,表2.3.3.6 (特殊设备) 新增 1、应急拖带附加标志。 2、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和双燃料系统两种附加标志。 3、热泵系统附加标志。 4、电力推进系统附加标志。 5、惰性气体系统的附加标志。 6、喷水推进的附加标志。 7、风雨密性货舱舱口盖附加标志。,表2.3.3.8(环境保护附加标志) 根据内规2010修改通报内容增加 燃

12、油舱保护(FTP) SOx排放控制(SEC) 绿色护照(GPR) 防污底系统(AFS) 附加标记及其技术要求。,第4节 申请与费用 本节保留“08规则” 的内容。 第5节 图纸提交与审图 明确申请审图的新建船舶应提供相应的“建造合同”日期; 对“建造合同”的日期进行定义,并对系列姐妹船、续建选择权作出解释及其“建造合同”日期的确定; 明确船舶检验、试验项目表及工艺性文件等应经现场验船师审查。 调整了图纸自动失效的规定: 如新规范(含规范修改通报)生效对船舶剖面图有影响,且自船舶剖面图批准之日起已满1年,而船舶未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的建造阶段时,已批准的图纸自动失效。,第6节 入级检验 明确入级检

13、验包括: 产品检验 建造中检验/初次(入级)检验 建造后检验 具体规定指向第35章。,第7节 法定服务 本节保留了“08规则” 内容 明确法定服务的概念:是服务,而非执法,是按政府授权与客户申请进行的法定服务; 明确法定服务和入级服务同时进行; 明确由本社进行法定和入级服务的船舶,入级证书失效时,法定证书也随之失效; 明确法定服务的依据是中国政府的法定要求; 明确主管机关的责任,法定要求的解释权在主管机关、等效与免除的处理由主管机关决定、法定要求的追溯导致的费用增加,与本社无关。,第8节 供方认可 规定向本社提供用于本社作出入级和法定服务决定的服务提供者供方,应经本社认可; 规定了申请认可的供

14、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人员、设备和质量体系的要求; 明确供方认可范围和程序要求,按第5章附录6服务供方认可程序要求执行; 明确了供方的责任,供方行为不代表本社,并对其服务结果负责。,第9节 船级的授予、保持、暂停、取消与恢复 1、船级的授予与保持 确认符合本社规范的规定(审图、检验); 船舶进行适当的维修保养,并按入级证书规定的条件营运; 接受建造后检验。 新增:不定期检验的要求 当本社有合理理由认为船舶未充分符合入级规范规定的各类检验要求时,本社保留对船舶进行不定期检验的权利。不定期检验安排要求由本社书面通知船东,船东应及时作出不定期检验安排,有义务支付相关费用。,2、船级暂停 超出入级符

15、号与附加标志规定的限制条件营运; 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未报告,未纠正; 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未按规定消除; 年度检验时,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未完成; 其他建造后检验,未在到期日完成; 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的修理未按规定完成并检验。 新增:船东不按要求安排不定期检验。 3、船级自动暂停和入级证书失效 规定的年度、中间、特别检验未按期完成; 明确了“例外情况”和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船级的处理办法。,4、船级取消 应船东申请时; 导致船级暂停的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间纠正时; 船舶在尚未完成要求其在开航前处理的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时航行; 船级暂停连续达到6个月; 遭受重大损坏

16、; 未按时交纳检验费。 5、暂停或取消的范围 如只是与保持特殊的附加标志有关的检验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则暂停或取消仅限于相应的特殊附加标志。,6、船级恢复 满意地完成过期的检验; 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经确认完成; 到期或过期的遗留项目经确认完成。,证书 证书有效期限 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3个月前完成,则证书有效期从特别检验完成日算起。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前3个月内完成,新证书的有效期仍应从原特别检验到期之日算起。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后完成,新证书的有效期仍应从原特别检验到期之日算起。 入级证书的签发与签署 调整了特别检验后临时证书的签发程序。 新增特别定期检验后证书的签发要求。,第10节 证书与报告,第11节 船舶录与产品录 第12节 审 核 第13节 信息提供与披露 保留原规则的表述,明确各方责任,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有关方的责任; 新增船东/船厂的义务 明确了规范的有限作用; 明确了规范所涉及的范围; 明确了规范使用的责任限定; 明确了检验文件的责任。,第14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