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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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实现项目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一、职业危害防治的适用范围项目及施工队员工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应为劳动者创造

2、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三、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的业务范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水泥粉尘:可能存在于搅拌站、搅拌机的操作和水泥搬运、投料操作环节;可能导致水泥尘肺。矽尘:存在于施工中用风枪破碎岩石的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矽肺。电焊烟尘: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有毒气体:可能存在于人工挖孔桩施工中,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存在于电焊工作进行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

3、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铅、苯、甲苯、二甲苯: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噪声:存在于风枪操作、风钻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动、打桩、碎石、砂轮磨削、钢筋加工、木工电锯操作、木工电刨、剪板机操作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噪声聋。局部振动: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混凝土震捣器等作业过程;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辐射: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金属和非金属探伤、核子密度检测、医院放射工作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高温:存在于暑期烈日下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中暑。低气压:存在

4、于高原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高原病。四、技术防治措施项目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工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1、水泥尘肺搅拌站水泥投料尽可能采用机械化、密闭化方式,即使用散装水泥。实行计算机控制的搅拌站,不仅效率高,同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粉尘除尘器,可以彻底消除作业点粉尘排放。非机械化、密闭化方式搅拌站及流动式搅拌机,考虑在拌筒上方和地面料斗侧安装吸尘罩,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挡尘用的活动胶皮护罩。有关操作人员配戴防尘口罩。2、矽肺在进行风枪破碎岩石作业时,采用湿式凿岩方法;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3、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

5、中毒、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手工电弧焊、对焊作业时,保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措施,或安装抽风装置;尤其在通风不良地点或容器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进行普通电焊时,作业人员尽量站在上风处,以降低电焊烟尘危害。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工作帽、工作服、手套、护脚、口罩等。手工电弧焊工作地,可采用防护屏使其他生产人员免受弧光辐射伤害;对焊机闪光区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

6、员不得入内。4、气体中毒:人工挖孔施工,孔内设置应急软爬梯,每班前检测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当井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 0.5%或桩孔开挖深度超过 10m 时,采用机械强制通风;井下作业人员如发现有异味气体,须立即停止作业返回井上并报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理。另外,工作面 3m 以下土层中有腐植质有机物、煤层等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土层,或孔深超过25 米,禁止采用人工挖孔。5、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应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采取通风、抽风或其他有效措施,使有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以下。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无

7、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密闭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等,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流程中的危害。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箱式结构、油罐等环境作业,应戴防毒面具。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防水池、深基坑内进行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配备足够的抽、排风设备将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防止中毒。油漆等有毒物配料间,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在较小的喷漆空间内进行施工时,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作业人员在水幕外面操作喷枪,喷嘴在水幕内喷漆。6、噪声聋控制和减弱噪声源,革新工艺,以无声工具代替有声工具;如需要,采用围帘等减

8、噪措施;作业人员按规定配戴防噪耳塞或耳罩。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将噪声控制在规定限值内。7、手臂振动病作业人员操作时戴专用减振手套,减少振动危害。换班操作,即作业人员如需长时间连续操作电钻、风枪或震捣器,采用配备足够作业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轮流替换操作的方法,减轻振动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影响。8、放射病:射线探伤作业、密度检测、医院放射工作,操作人员保持操作距离,穿戴防护服及防护眼镜。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或临时性屏蔽,或确保人与源之间有适当距离的可靠防护措施;对于辐射装置,还应设置联锁门、报警设备和其他安全装置。 在可能发生空气污染的区域,设置全面或局部的送、排风装置,如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箱、手套箱和

9、通风柜等,其换气速率、负压大小和气流组织应能防止污染的回流和扩散。存在辐射照射的场所,以及发射辐射的物件上,设置“电离辐射”的标志;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必要时还要设专人警戒。9、中暑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作业时避开当天最高气温时段。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 ,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水温在 10左右较好。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升,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升,但应防止暴饮。施工现场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搭盖凉棚,减少太阳辐射。

10、挖孔桩、基坑、模板、箱梁内等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采取机械通风降温措施。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透气性能好、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禁止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10、女职工妇科病不安排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不安排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级(含级)以上作业。不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工作。不安排乳母期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

11、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五、医疗保障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 ,接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检测及健康监护,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做好职业病的医疗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并储备一定的应急医疗急救用品。1、就业前健康检查。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了解其健康状况是否适于从事某种有害作业,有无职业禁忌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有毒有害作业禁忌症参考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定期健康检查。对接

12、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按一定间隔时间或体检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在从事有害作业过程中,健康状况有无改变及改变的程度,以便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机体的影响和诊断职业病,及时脱离接触,合理安排休息和治疗。定期检查的间隔时间和检查项目遵循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规定,其中粉尘作业人员、噪声作业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局部振动作业人员每 23 年检查一次。3、劳动能力鉴定。对发现有职业病损或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其进行劳动鉴定。4、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监护, 。凡被确

13、诊为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对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应将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离岗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职业病的紧急救护。一氧化碳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温。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人应积极进行抢救治疗,昏迷者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可加速一氧化碳的排出,对呼吸停止者立即实施人工呼吸。硫化氢中毒:急性中毒及时组织急救,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中暑: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适当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对于重症中暑患者应迅速送入医院抢救,积极防止休克和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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