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介绍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6779928 上传时间:2019-10-16 格式:PPTX 页数:27 大小:1.1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保险介绍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汽车保险介绍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汽车保险介绍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汽车保险介绍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汽车保险介绍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汽车保险介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保险介绍(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汽车保险介绍,1、保险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业务划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2、保险的分类,保险可按照实施的方式、经营的目的不同分类、风险的转嫁程度进行不同分类 1 按照实施的方式分类: 强制保险 也称法定保险。它是根据一国的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的有关规定,强制被保险人必须参加的保险。 自愿保险 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

2、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起来的保险关系。 绝大多数商业保险都是采用自愿保险的方式 政策性保险和社会保险则主要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 2 按照风险转嫁程度为标准分类 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3 按照经营的目的分类 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3、保险的法律用语,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人 保险标的 保险利益 保险事故,保险责任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合同 保险期限,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4、保险合同,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要约,投保人,包含: 保险单 其他保险凭证 其他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并就合同的条款 达成协议,5、保险关系,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费

3、,赔偿或给付保险责任,投保人,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 保险利益(投保利益) 保险标的:A: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如責任, 利損):产险 B:人的寿命或身体:寿险,(保险标的): 保险对象,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各种财产损失保险(有形损失)、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的财产保险通常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损失

4、保险,财 产 保 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火灾保险(静止的物质财产),货物运输保险(货物) ),海上保险(海上的财产),运输工具保险(运输工具),工程保险(工程项目),农业保险(农作物和牲畜),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 以车辆本身及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 分类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对于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当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世界上大

5、多数国家是强制保险,因为它保护了无辜受害者的利益。 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未购买基本险的不能购买附加险。,车险产品交强险,中国自于2006年7月1日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购买这一车辆保险。在“交强险”推行之前,普遍实行的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 称“三责险”),“交强险”属于必须购买的强制责任保险,而“三责险”为自愿购买的商业险。 除“交强险”为必选险种外,还

6、有其他商业险种,包括“三责险” 和车辆损失险2个主险品种,另外还有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 备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附加险。,车险产品商业险,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者险差异,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

7、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车险产品,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作为基本险,也可作为附加险,华泰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其为主险经营;,财险保险与责任保险的区别,财险保险,保险人,被保险人,责任保险,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其他法律关系,第三人,保险人,(“无”第三人的概念),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之关系,交强险

8、,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哪些人需要投保交强险 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制度何时开始

9、实施 2006年7月1日: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制度正式实行。 2007年7月1日: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08年2月1日: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费率进行了调整。,交强险基础费率(2008版),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其中:1、摩托车、拖拉机不浮动; 2、过户车辆按照发证日期计算浮动; 3、交强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商业险,目前市场上主流商业车险分为三款,分别是A、B、C三款: 款方案(华泰是该款):包括家用车损险、非营业车损险、营业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特种车险、摩托拖拉机险、提车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等10个主要条款,以及玻璃破碎险、自

10、燃险、划痕险等19款附加险。 这个方案的特点是能够灵活组合,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款方案:有4个主险,14个附加险。特点是保费“差异化”对同一险种,保险公司还会根据随人、随车等风险因素来定价。 款则综合了前两款的特点。在尊重客户选择的基础上,保险公司把握定价尺度。 三款主流商业车险代表性公司:A款(人保)、B款(平安)、C款:(太平洋)。 由于这三个方案都出自保险行业协会,所以险种费率都很接近,只是选择搭配上有变化,所以无论投保哪一款,都不存在“占便宜或吃亏”的问题。与交强险一样,商业车险也有浮动费率措施。 2012年费率自由化试点。6家机构,华泰是其中一家。,华泰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表(2

11、009版) 北京,商业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代收代缴车船税,核保政策交强险,核保政策商业险,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一、“见费出单”的定义 “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有效保单并打印正式保单。 二、“见费出单”实施范围 除摩托车和拖拉机定额保单以外的全部车险业务。 三、实施“见费出单”执行标准 (一)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业务系统能够实时确认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业务系统据此生成正式保单(包括批改加保)。 (二)保单批改操作执行标准。投保人的批改申请涉及批增保费时,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须在获取批改保费收费确认信息后,方可生成并打印批单。批改保费收费确认时间、核心业务系统生成有效批单时间打印在批单上,时间准确到分。 (三)禁止倒签单。为降低经营风险,避免出现“倒签单”的情况,保单的保险责任起期必须在收费入账信息确认之后。,营销渠道特色运营服务模式,Thank You!,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