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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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14 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规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 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西 安 市 网 上 挂 牌 出 让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规 则 (试 行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 号令)

2、,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本市行政区域范 围内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上挂牌出让),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市、县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并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网挂系统上发布,通过互联网利用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2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第四条 网上挂牌出 让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3、)承办。网挂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由西安市国土 资源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并由信息中心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 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参加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第六条 网挂系统由信息发布、竞买 申请、网上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网上竞拍配建保障性住房、结果公示等部分组成。第七条 知晓申请人、竞买人信息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与申请人、竞买人和系统有关的信息。第二章挂牌信息发布第八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应在市、县国土资源网站和网挂系统以及国土资源有形市场的

4、电子显示屏同时发布,并应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出让宗地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应当在网挂系统上同步发布。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可以是 单宗地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公告。第九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公告应当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第十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挂牌截止时间 少于 20 日的,网上挂牌时间相应顺延。第十一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在网上浏览出让国有建设3用地使用权相关信息,亦可现场踏勘网上挂牌出让宗地

5、。第三章竞买申请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参与申请和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应具有国家信息 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资质证书。网挂系统采用的数字证书,其服务机构由市、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确定。遗失密码、数字证书的,应当及时到原 办理机构挂失并重新申领。第十三条 在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及交易条件。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有疑 问的,可向交易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 现状无异议。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的,应按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

6、相关信息并向网挂系统提交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申请人竞买多宗土地,应当分别申请。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根据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需竞买多个宗地的,须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 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获得竞买资格。申请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均不得参与网上报价。第十六条 建立竞买人信用平台,凡信用平台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法人及其控股、参股股东均不允许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7、4第四章网上报价第十七条 竞买 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挂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第十八条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第十九条 依规设定的网上挂牌出让 宗地出让底价,应于挂牌期限截止前 30 分钟内,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输入网挂系统。第二十条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 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

8、)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 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 竞买人报价的,网挂系统显示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 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第五章 网上限时竞价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网上限时竞价,是指在规定的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为竞价的起始价组织网上限时竞价,并按出价最高者得并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第二十二条 挂牌期限截止后,竞买人应当在 4 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

9、交网挂系统,超过 4 分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5第二十三条 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网挂系统以 4 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 4 分钟。每次 4 分钟倒计时的最后 1 分钟内,网挂系 统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 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挂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底价及出让结果。第二十四条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第六章 网上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及网上“双向竞价”第二十五条 在普通商品住宅国有土地出让的报价阶段和土地竞拍中,报

10、价高于挂牌出让的最高限价时,现场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第二十六条 当报价超过本宗土地出让最高限价时,阅读网上规定条款,30 分钟后,经同意确认,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投报保障性住房面积为滚动投报,4 分 钟倒计时截止,投报面积最大者为该宗土地竞得人。第二十七条 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实施限房价竞地价或限地价竞房价的宗地,可采取网上“双向竞价” 的方式出 让宗地。第二十八条 根据网上公布的该宗土地出让房屋最高限价,参与网上该宗土地的向上限时竞价。第二十九条 根据网上公布的该宗土地出让价格,参与网上该宗土地上房屋的向下限时竞价。第七章其他规则第三十条 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 1 日内从

11、网挂系统上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6竞得人为联合竞买人的,网挂系统将根据 竞买申请时填写的资料和网上挂牌出让情况自动生成列明联合竞买人各方名称及出资比例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 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第三十一条 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出让结果通过市、县国土资源网站和网挂系统以及国土资源有形市场的电子显示屏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60 日。第三

12、十二条 竞得人应按规定交纳交易服 务费,该笔费用交易中心可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挂牌出 让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一)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 终止出让活动的;(二)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 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三)网挂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 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挂系统

13、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第三十四条 中止事项消除后,应在恢复挂牌出 让 5 日前发布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恢复网上挂牌出让。7第八章网挂系统管理第三十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应建立网挂系统管理制度,确定系统管理工作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交易机构和系统管理人员组成)。第三十六条 网挂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应 当遵守以下规则:(一)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监控网挂系统 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二)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密码 及数字证书;(三)非挂牌报价期间,管理员对网挂系 统进行维护时,必须进行详

14、细记录;挂牌报价期间,因特殊原因需登录网挂系统的,必须由监察人员监督并详细记录;(四)管理工作人员禁止删除日志数据;网挂系 统每天定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五)申请人、竞买人、竞得人在网挂系 统中的所有活动系统将自动记录并保存。网上挂牌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管理员应将宗地信息、申请人、竞买人、竞得人的网挂系统记录的信息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给交易中心存档;(六)网挂系统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泄露 竞买人信息和网挂系统有关应保密的信息。第三十七条 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从挂牌报价期开始至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应由监察人员对网挂系统服务器进行封闭管理。第三十八条 与网挂系统相关联的有关银行和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应当按

15、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系统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保守有关秘密。第九章责任追究第三十九条 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 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8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联合竞买人经网挂系统确认竞买资格后所 实施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竞买人各方承担连带责任。竞买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第四十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 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 竞得的。第四十二条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网上挂牌出 让活动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与申请人、竞买人和系统有关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规定的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第四十五条 本 规则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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