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上传人:野鹰 文档编号:1063325 上传时间:2017-05-26 格式:TXT 页数:4 大小:7.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由于房屋与土地具有不可分离的依附关系,因此单独以房屋或土地使用权为抵押,都必然涉及二者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一向采取“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的双向原则,即在抵押权设定之时,法律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视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将它们分别抵押,无论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为目的还是以土地上房屋抵押为目的,相应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应作为统一的抵押标的物的组成部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转让条例第3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

2、“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 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 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的房屋同时抵押。 (镇)、   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 (镇)、   的 房 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法  中,由于 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分 不

3、同的权  体的  ,因     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设定抵押权的  。  城 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   为,土地和房屋在部分地都  分别   ,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currency1'“  , 房屋则由房产管理部currency1'“  ,因此成fifl权 在  上的分离。在 法  中,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不同的权时,其 如何, 在着分: 一fl为,房屋与土地不可分离,应将房地产视为一个抵

4、押物,”担保法第35条关于“抵押所担保的权不得其抵押物的 。 产抵押,该 产的 于所担保的权的部分,可以抵押,不得出其部分”的规定处理。如fi个同 有 上规定,可以其 。如 上规定的,  在的同的 ,  该同抵押权的权      在的同无或 第一 同所担保的权的部分无,   在抵押权   的抵押权不 保 。  一fl  为fi个抵押同 有,在处理此 同时,应房屋与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视为同一 产,房地产分别抵押的 为视为同一 产向fi个以上权抵押的 为, 用担保法第54条之规定。 、 房地产的 部所得,

5、”fi个抵押  时   时 相同的,以房地产  ”权 例 。所 “房随地走” 是 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 建筑物及其附 设 随之一转让。 ,建筑物、筑物及其附 设 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筑物及其附 设 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处分,即所 “地随房走”。有关一,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第146条、147条 作  规定。 然我国法律  “房地一体”,在 法  中,由于土地和房屋在我国部分地都  分别   ,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currency1'“ &nb

6、sp;, 房屋则由房产管理部currency1'“  ,成fifl权 在  上的分离。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 于不同的权  体的  量 在。因     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分别处分的  。甲有三 平房,持有房屋所有权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其土地使用权  载着三 平房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甲所有。1999年,邻居乙与甲协商在甲的房的宅基地上建fi 平房经商。乙以甲表示同 的办理房屋产权 。2001年,甲将原有的三 平房 丙。双方共同办理房屋户手续和土地使用权更  。丙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包括有房的宅基地

7、。丙为自己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地上的建筑物应归其所有。 此 乙迁出房屋。 乙为房屋所有权 于自己,则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应 同时转归自己,丙无权 自己迁出。双方为此 生争执。”“地随房走”的原则, 应 乙 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房随地走”原则,该宅基地上由乙建的房屋所有权应 归丙。样 出法律原则 用中的矛盾象。在具体处理时,简单地为采用“地随房走”或是“房随地走”的原则,都会损害一方的法 益和权 。理的办法 是将乙自建房的所有权和丙的宅基地使用权分开,既乙 房屋的所有权,又丙 宅基地的使用权。 是说,有条件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可以分离的。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屋抵押权归房产

8、管理部currency1,土地使用权抵押归土地管理部currency1,在  中 极易出房地产抵押分别  的  。在此程中如出纠纷,有条件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可以分离的原则,在处理此 案件时 有着特别的 义。开 商,在地 一 土地使用权,自己盖一幢写字楼。盖完之,开  外一个楼盘时有钱,准备向工商 借5000万。工商 让其出具担保,开 商说问题,自己 地 一个亿,于是 用土地使用权作担保。工商 想土地使用权担保个数够,担保法还规定房屋 然有约定担保  ,是它跟着土地走。所以工商  同 ,和开 商签订抵押同, 且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管

9、理部currency1办理抵押权  。资金贷出之,开 商在开 程中 5000万不够,于是 想和建 签订一个抵押贷 同。 是用幢写字楼去签订抵押同,准备借3000万,建 开始不同 ,为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房子应 跟着地走的。开 商说跟工商 签订同的时候是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写字楼有抵押, 此,工商 是同 的。个写字楼怎么 七、八千万,于是建 同 ,在房屋管理部currency1签订房屋抵押权  。由于各fl原因开 商不 如期还 ,引 诉讼。此案的处理有三fl不同识。第一fl是为fi个同都无。 地抵押房子有随着走,建 的那个抵押房子,是地有跟着走,所以都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一

10、  性的原则 第二fl是为第一个同有,第二个同无。因为地抵押银 ,上面的写字楼 随着它走的,所以工 的有,建 的无 第三fl是为fi个同都有,fi个抵押权都有,只不它理解为房和地不是分别抵押,它是一个集抵押。担保法第42条和物权法第180条第2 ,都  以上 产可以一抵押, 是典型的集抵押。因为是抵押工商 ,然又抵押建 ,个时候一个集体上 在着fi个抵押权,” 优于  的原则,将 的时候一体 ,还工商 ,剩下的还建 。其 ,  前面说的有条件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可以分离的原则, 本案的处理 应  房和地分别进 评估,一体 ,应 分别 。物权

11、法第200条  规定:土地使用权 然抵押,新增房屋不成为抵押物,只不在 的时候房屋随着地一起 ,房屋  不用于受, 充分说 房和地是可以分开的 之所以在一体 分别 不是还工商 还建 ,是因为将万一房和地都贬,只够还工 ,那建  一分钱得不到, 建 说 不公平。具体的处理应该是,地如评4000万,最 的时候只 3000万,工  然是5000万的权你只 得到3000万。房子评估的时候可 是8000万, 的时候是5000万,或者  2000万 它归建 。fi个案子”同走,其 完 是公平的, 且有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样既符房地双向统一的规则,同

12、时又符双方  签订同的 思表示。因为工 只接受土地使用权抵押,建同 只接受房屋抵押。 于工 说 时签订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个房子跟我一走的,是有一,它只是说视为抵押,是  房子有  ,建 房屋  ,在有出建 的时候,工商 用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时候,为让房随地走可以   的抵押权视为  ,将你优受。是在建 在房屋上设 抵押权,时 用担保法第54条或者物权法第199条,在 的时候已  的抵押权优于   的抵押权。个时候和物权法的法理还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都不 ,同时又符双方签订同时的 思表示,   法上的公平原则。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的原则只有fi,第一 是权 转 的时候一定随着转 ,在 的时候不 说 地 房子 第二 是权 最 归 保 同一个权  体,  不 甲说地,乙说房子。只保 一 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