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医院PICC超声仪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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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山市人民医院PICC超声仪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S2017D017Q竞争性谈判文件委托单位:江山市人民医院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采购机构: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人:徐鹏 审核人:王磊二一七年四月江山市人民医院PICC超声仪等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3一、 谈判须知前附表3二、 谈判须知4三、 谈判文件说明4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5五、 谈判保证金7六、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7七、 响应文件的递交7八、 谈判无效的情形8九、 终止的情形8十、谈判响应、评审报告、保密8十一、成交通知 9十二、授予合同 9第三章 采购需求、设备数量及设备参数1

2、0第四章 谈判程序15第五章 合同草案17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1一、 响应文件封面21二、 资信文件22三、 技术文件格式29四、 商务文件格式3134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jsztb.org/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人民医院委托,就江山市人民医院PICC超声仪等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医院多功能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S2017D017Q一、谈判项目概况: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预算价1PICC超声仪详见第三章详见第三章见

3、标书20.00万元2手术床(含骨科牵引架)详见第三章详见第三章见标书49.50万元3颅脑手术头架详见第三章详见第三章见标书20.00万元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4.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谈判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sxjsztb.org)免费下载。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

4、09时谈判时间:2017年5月3日09时谈判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响应保证金1500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 2017年4月27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原件)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温馨提醒:逾

5、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建议使用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其他事项:六、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

6、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七、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

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江山市人民医院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0570-40330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

8、话:0570-4031937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8日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一、 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人民医院2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医院PICC超声仪等采购项目3采购预算价89.50万元4采购期限项目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5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1500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 2017年4月27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

9、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原件)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建议使用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10、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7响应文件递交份数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注:严格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和密封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09时(北京时间)9谈判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谈判时间2017年5月3日09时(北京时间)11成交结果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12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合同。 13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14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退还及履约保证金交纳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10

11、%的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凭据退还谈判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后,履约保证金自行转为质保金16联合体谈判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二、 谈判须知1. 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谈判响应、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2.1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人民医院。2.3 “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零配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2.5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

12、协助、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4. 组织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5. 谈判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6. 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7.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8. 特别说明: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2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

13、谈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8.4 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三、 谈判文件说明9. 谈判文件的组成9.1 谈判

14、文件公告;9.2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9.3 采购内容及要求;9.4 合同草案;9.5 谈判办法及谈判程序;9.6 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9.7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采购人会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3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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