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旅游法视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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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新旅游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张文 * 作者简介:张文,男,大学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学号:。 摘要: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稿公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以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探讨在此升温。其中,消法修正案(草案)对我国消费者协会长期以来未能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的欠缺加以明确规定,同时,旅游法的公布实施也在诸多方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表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有法可依的时代。关键词:指定购物;门票价格;消费者协会;公益诉讼;赔偿责任To explore the new

2、 proposals for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Zhang Wen* Abstract: the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question has always been a hot topic from all walks of life, especially in the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tects a law amendment (dra

3、ft) for paper published as well as the suppl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question discussion in this heat. Among them, the elimination amendment (draft) consumers to delegates of Chinese consumer society has long failed to mention the lack of publi

4、c interest litigation function tries to make clear a regul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ourism law and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sumers in many aspects, show that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in China will enter a new era of the laws.Keywords: specify th

5、e shopping; Ticket prices; Consumer society;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The liability for compensation 引言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去年年中秋、国庆双节前有关部门曾陆续公布多家景区门票价格下降名单,但现实情况是,热门景区不但降价不给力,反而出现黄金周习惯性的“报复性涨价”现象,景区周边酒店价格更是疯涨的离谱。一线景区门票涨价趋势明显,如实行一票制的井冈山景区日前宣布涨价,门票由原130元/人次调整为160元/人次。以及由于游客数量激增,超过华山缆车运送能力,造成大量游客一度滞留山顶,甚至出现“游客

6、互殴”的恶性事件。 一:旅行社指定购物须签书面合同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严格执行旅游法第35条有关规定的通知,针对“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作了细化规定。由于禁止旅行社收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因此目前高涨的春节出游价格仍会维持。 旅游法实施后,为减少消费者的投诉,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中尽量避免购物场所以及自费项目,但有一些消费者的旅游体验也受到了影响。比如在一些出境游线路中,不少游客由于不懂当地语言,无法自行在境外购物。为此,此次通知要求,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

7、得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目前,正是年底及春节出游的报名高峰,为此国家旅游局下发的通知,不少游客认为有望使目前出游价格“降温”。不过,某旅行社负责人表示,由于以往的指定购物都是通过回扣、佣金等方式摊平出游价格,让游客感觉表面上很便宜。此次下发的通知规定,虽然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指定购物,但同时规定旅行社不能以收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购物和安排自费项目,因此,出游价格将不会受影响。 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以低价揽客后大肆宰客的严重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将有望得到改善。对待“零负团费”,旅游法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

8、王.中国旅游立法必须寻求新思路N.光明日报,2009-05-21.旅行社的短期行为、旅游者图便宜、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都是“零负团费”存在的重要原因。北京忠悦国际旅行社部门经理王文忠认为,一些旅行社为获取利润,将旅行团层层承包,或者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给一些没有资质的“黑旅行社”甚至个人,也是“零负团费”的原因之一。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表示,旅行社以低价招徕旅游者,再通过诱骗、欺骗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消费,旅游法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做法,有针对性地要求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导、诱骗消费者,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强迫购物,同时也对导游和领队以及其他

9、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的“禁令”。这些条款明确了 杨,杨.从理念到制度我国旅游法研究综述J.河北法学,2012,(1). 低价招徕,然后通过强迫购物等不恰当途径获取利益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并且从旅行社、导游及其他经营者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不强制但还是需要购物,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后选择出境游,很多时候并不只是为了观光,“比如去美国、英国,那边的名牌包、鞋确实要比国内便宜很多。因此就算旅行社不安排购物,也希望能够留出自由活动的时间自己去购物,相信以购物为目的而参团出境的游客并不是少数。”我个人是这么认为,尽管取消强制购物是件好事,但还是希望旅行社能在行程中保

10、留少量的特色购物点,毕竟大家出来一趟,不带点土特产回去,不太符合一直以来的出游习惯。随着新旅游法的实施,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一直以物美价廉吸引大批游客的东南亚线路。对此,某高校的经济学教授认为,东南亚线路看似团费大涨,其实是旅游市场价格的合理回归,新旅游法是一种正确的引导,是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障,但习惯了低廉团费的消费者一开始未必会买你的账。过去,低价旅行团一直都很有市场,是因为一些消费者认为自己很有控制力,常常抱着坚决不购物,你能怎么办的想法出行。另有一部分消费者是不管旅行社是否强制,都会选择大量购物的,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团费自然是越低越好,因此想要让现有的市场接受团费大涨,需要一定的接受

11、时间。那么,既然团费提高了,那服务也一定要跟上去,不然市场很难买账。消费者才不会管你过去是不是将成本计算在了购物之中。在未来,团费大涨,跟团出行的游客数量肯定会下降,更多的年轻人会和有条件的消费者转向自由行,而旅行团更多是针对出境语言不通的中老年群体和高端消费者。对于后者来说,出境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寻求一种享受,因此线路的品质和所提供的服务很关键。有可能出现大量针对某类人群量身定制的线路。2、 严格限制景区门票价格 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12、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价格持续高涨的景区门票着实伤害了旅游者的出游积极性。在一些地方,门票在旅游花销中占21%,甚至超过了住宿、交通等的花费。景区门票该不该涨?如何涨?涨多少?面对“疯狂的门票”,国家发改委200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但

13、到了2010年,不少景区迫不及待地上调了门票价格,将“三年不涨”禁令演变成“三年必涨”的现实。 今年“五一”前,国家发改委再度要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200余家景区提供优惠票价,整体降价幅度近20%。但一些热门景区“错峰优惠”,生生将“含金”的优惠变成了“含水”的“文字游戏”。 “旅游法以严格控制价格上涨为基本原则,增加了听证会这一价格调整程序,同时规定,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表示,这些措施有助于遏制景区随意定价和门票过高等问题。同时,旅游法也对旅游资源的“护用并举”进行了协调规范。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表示, “将旅游资源保护

14、和利用的关系从法律层面加以协调,有助于缓解景区以门票收入来弥补保护漏洞的困境,从而为景区门票价格下降打下良好基础。”今年的国庆节,将是旅游第一个“有法可依”的长假。新法对如何处罚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例如游客如果乱涂乱画最高会受到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作为游客,公众无不希望借助新法的实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景区门票涨价首先要建立价格听证制度,而且需要提前6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长期以来,景点门票的定价方式都是粗放型的,由各景区自己估计一个大致价格,然后上报主管单位,于是经常出现重要节假日来临之际,景区临时坐地起价现象。而新旅游法出台后,要求景区必须以各方意见来确

15、定景区门票价格,无疑是打破了景区或相关主管部门对票价实行“一言堂”的局面,有利于保证景区门票定价的正当性、公平性。当然,基于听证会的种种弊端,新旅游法于票价上的规定仅仅只能说是起到了一个顶层设计的作用,具体如何落实,实则不易。在笔者看来,全面落实新旅游法精神、维护广大出游者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景区要让利游客和政府部门强化监管。时至今日,各地应当意识到风景名胜区是全民财产,具有公益属性,其价值取向当以游客为本,给老百姓更多的旅游方便和实惠。针对这一点,近年来,不少景区都尝到“免票增益”“降价增利”的甜头,应该说,这是一个可喜的趋势。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日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公布了国庆假期内蒙古门票价格实施优惠和降价的46个旅游景区名单,为游客大幅让利。我们相信可以相信,内蒙古的景区价格在大幅让利于民的同时,也必将从长远上利己。三: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 孙.“消法”修改语境下中国消费者组织的重构J.中国法学,2013,(4).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市民社会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为市民社会的基础社会组织,可以起到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作用,部分的分担政府职能。消费者组织作为社会团体的一种,在消费者保护方面负担着广泛的职能。这些职能概括起来主要包括:(1)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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