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引发的玩忽职守案张彦龙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辩护词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03748830 上传时间:2019-10-08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157.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焚引发的玩忽职守案张彦龙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辩护词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自焚引发的玩忽职守案张彦龙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辩护词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自焚引发的玩忽职守案张彦龙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辩护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焚引发的玩忽职守案张彦龙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辩护词(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案情简介 年月 日 , 河北省卫生厅给沧州市 卫生局 下发了关于对疑似生产含矿物油饼干生 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的 紧急通知 , 要求对沧州中 原食品厂进行监督检查 。 年月 日上午 , 沧州市卫生 局根据该文件精神 , 责成主管的沧县 防疫站对沧州中原食品厂进行突击 检查 , 依法对 该厂进行查封 , 并对该厂的产品及原材料食品油 取样化验 。 到场 的有市卫生局 副局长 张彦龙 、市卫 生局防保科科长赵洪征 、 市防疫站站长张

2、振才 , 沧 县防疫 站站长张巨儒 、 副站长李金文 、 燕赵都市 报记者刘树鹏等人 。 年月 日沧 州日 报根据赵洪征提供的情况以假 “ 佳佳 ”饼干 疑含 矿物油为题进行了报道 。 年月 日 , 燕 赵都市报也以沧州 查获一批含矿物油饼干为 人及相关人员 , 对本案的案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 解 。 现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通过一 天的庭审 , 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令人 痛心和遗憾的事情 。 作为北京来的律师 , 我认为这 件事情首先要对死者的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 , 并 且时他们在法庭上的过激行为表示理解 。 无论从 哪个角度来说 , 这都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 经过今天 的法庭调查 , 越来越

3、清楚地看出一 个问题 。 即赵志华 自杀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此问题 并未查清 。 实际上赵志华的中原食品厂产品被卫 生检疫部门封存七天带来的损失并不是很大 , 这 就是赵志华没有向卫生局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 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原因 。 给他的企业造成损失 最大 的是燕赵都市报 对此事的所谓 “ 失实报 道 ”, 由此还引起了诉讼 。 后来赵志华又撤诉了 。 撤 编者按河北 省沧州市卫生局副 局长张彦龙等人涉 嫌玩忽职守罪一案 于年月 日在沧州市运河区 法院公开审理 。 此 案属于案中案 , 案 情复杂 , 涉及面广 , 法庭辩论激烈而精 彩 。 第一被告人张 彦龙的辩护人 、 北 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4、 钱列阳律师的辩护 多次引起大家的共 鸣 。 兹将钱律师的 辩护词 推荐给读 者 。 文 钱列阳 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 自焚引发的玩忽职守案 张彦龙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辩护词 题进行了报道 。 月日 , 对中原食品厂再次进 行的检验结论又为检验样品不含矿物油 。 该厂 法 定代表人赵志华于年月将沧州日报和 燕赵都市报起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 , 要求 两报予以赔偿 , 不久赵 志华因他人劝说而自行撤 诉 。 此后赵志华 曾几次找燕赵都市报及相关单 位及人员讨要说法未果 。 年月 日上午 , 赵志华携 一桶汽油在沧州市卫生局 找张彦龙副局 长讨说法 未果 后 , 当即在 办 公 楼 走廊内自焚身 亡

5、 。 年月日沧州市人民检 察 院以张彦 龙 、 张巨儒 、 李金 文涉嫌玩忽职守 罪 立案侦查 , 年月 日起诉至 沧 州市运 河区人民法院 , 年月 日该院公开开庭 审理 。 到底饼干 是否含矿物油媒体报道 是否真实此案真相扑朔 , 迷离 。 死者赵志华之家属已就媒体的报道构成名 誉侵权为由而向沧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 权之诉 , 该案正在审理 中 , 人们对事件真相拭目以 待 。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 长 、 审判员 北京 市中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玩忽职守案被 告人张彦龙的委托 , 指派我为其一审的刑事辩护 人 。 接受委托后 , 我查阅了案卷材料 , 会见了被告 诉以后他又无处 可告

6、, 因为 法庭一事不再理 。 在这 种情况下他感到很 窝囊 , 所以到最后在月号 发生了在卫生局楼内自杀的极端的事情 。 那么我 认为这里面有一个问题 , 他为什么会有这样极端 的做法他又怎么会撤诉我认为这里面存在着两 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他遇到了一个他怕的人 , 这个 人压他 , 一 定要让他撤诉 。 那么他只好撤诉 , 然后 到卫生局 和有关部门来通过其他的 方式来解决他 的问题 。 第二种可能有人给了他一个承诺 , 这个承 诺的意思是如果你撤诉了将得到某些兑现 。 然而 当他撤诉以后 , 发现没给他兑现 , 他就感到被愚弄 了 。 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 ,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 , 他 才会在月号

7、走上绝路 。 本案始终围绕着今天 站在被告席上的这三个人是不是可能有诱骗赵志 华撤诉的承诺 , 最后 又不兑现 。 直至把赵志华运上 绝路的问题展开 。 在这个问题上通过一 天的法庭 调查 , 第一没有发现任何这方面的确 确实实的证 据 , 第二从他们 的职务和背景看 , 也确实没有能给 出这种承诺的资本 , 比如给赵多少钱的补偿或给 赵其他什么好处 。 那么我们就要问 , 赵志华走上这 条路究竟是谁给了他承诺 , 或者他究竟遇上了哪 些使他怕的人 , 使他足以到法院撤诉 。 实际上到今 天 为止 , 这仍然是一个疑案 , 这个问题今天法庭并 日丫 1994-2009 China Academ

8、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没有真正查清 , 对赵志华死的那一天的心理动机 , 并没 有一个完整的合乎逻辑的解释 。 但是我想一 定客观上 存在着一个合理的解释 。 刚才在法庭调查中第三被告 的律师出示了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证据 , 即死者赵志华 之弟赵志清的证言证实赵志华在生前跟他讲过 自己受 到压力 , 是在地税局长刘淑华的办公室 , 包括燕赵都市 报 驻沦州记者站站长高福学也在场给他施加压力 , 让 他撤诉 。 这种有其他人施压的线索至 少可以说明一点 , 在燕赵都市报 被赵志华起诉以后 , 确实

9、有其他的力 量 、有其他 的人在给赵志华施加撤诉的压力 。 这种合理 的怀疑是真实存在的 , 因此在本案中这三位被告的问题 远没有在排除上述合理 怀疑的基础 上得到真正的澄清 或证实 。 起诉 书指控三被告施压 和 让赵志华上当受骗 的证据显然是不充分 、不 确凿的 我认为今天对赵志华真正自杀原 因的探究 , 即到底 有什么人在背后操作这件事情 , 并不是本案 的关键 。 作 为第一被告沦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彦龙的辩护律师 , 我 认为本案的 关键只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检察机关 所指控的玩忽职守罪 。 玩忽职守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严 重不负责任 , 不履行依其责任应当履行的义务 。 在这个 问题上

10、我们应该从是不是严 重不负责任 , 是不是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 以及最后造成的结果来衡定 , 这三 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 。 从今天公诉人的意见来看 , 主要 是针对卫生局 向媒体透寡 中原食品厂饼干有问题的信 息和被告张彦龙动员撤诉的问题 。 现就第一个透露消 息的问题提出我的看法 。 今天这个问题在法庭上已经 调查清楚 , 媒体的消息来源是卫生局 防保科科长赵红 征 。 那么 , 赵红征科长的这个行为对于作为他的主管局 长被告 张彦龙来说有没有过错 , 是否有对下属于部有管 理不力之嫌 , 就是本案的一个 关键问题 。 通过今天 的法 庭调查我们已经发现 , 卫生局并没有作出过任何禁

11、止关 于科级干部单独接受媒体采访或透露 消息的硬性规定 , 也就是说赵红征完全可以 以自己工作 中的所 见所闻 向 媒体发表自己的看法 , 但是这不等于媒体报社一定要刊 登 , 报社作为新闻媒体应 文责自负 。 对于赵红征所说的 每一句话是否真实 、客观 负有查证属 实的义务 。 媒体不 作查 实 , 原话照登 , 是不是违反新闻法规等相关规定 那 是另外的事 , 不是本案需探讨的问题 。 但是至 少赵红征 这样做没有违反卫生局 内部的规定 。 因此 , 作为赵红征 的主管局 长也不存在对赵红征的行为有任何制约或者 管教不力问题 。 简言之 , 在这 个问题上 , 卫生局和被告 张彦龙副局 长

12、都没有不尽职的过错 。 第二项指控是关于撤诉的 问题 。 被告张彦龙是受 媒体之托他完全可以 不接受来做劝说赵志华撤回对 媒体的侵权之诉的工作的 。 我认为动员撤诉本身并没 有错 。 哪怕 大街上有人打架 , 我们都可以在不分谁对谁 错的情况下 , 首先应 该上前去劝阻 , 这是很正常的事 情 。 做撤诉工作也是为了化解矛盾的一个方 法 , 关键问 题是在做撤诉工作的过程中 , 有没有人故 意给当事人设 圈套 , 有没有用欺骗的 方 法 变相坑 害当事人 。 这就回到 刚才我所说的 , 今天被告的这三位是不是在做具体的撤 诉工作中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赵志华设套 , 或者有其 他的错误行为

13、。, 因此我不认为做撤诉工作 本身是一 个 应该被追究的错误行为 。 现在 , 我们再来看年 月 日所发生 的极端 事件 。 作为 卫生局 副局 长的被告 张彦龙以接待群众来 访的方式接待赵志华 , 这并没有错 。 赵志华到卫生局的 本 意并不是来找张彦龙的而是来找赵红征科长的 , 因赵 红征不在转而才找主管领 导张彦龙 。 假如那天张彦龙 也不在单位 , 那么他可能就会找一把手 。 如果是这样的 话 , 是不是今天站在法庭上的就该是卫生局的一把手张 俊熙局长了呢如果直接找到 市里 , 是不是就应该是市 里的某个领 导站在这里呢这样的逻辑推理是很荒诞 的 , 因为如果只以某一 个上访者的死 亡

14、来推断和认定相 关接待人员的刑事责任 , 那么我们就犯下 了客观归 罪 的 错误 , 这是与 法理相悖的 , 也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 简言 之 , 知果可以单纯以结果推断和认定犯罪 , 那还要犯罪 构 成的四要件做什么所以我认为在本案中 , 张彦龙从 对赵红征的管理职责有无 失误 , 到对撤诉工作的参与有 无过错 , 以及最后对赵志华来访的接待是否 应该 , 都无 法找到张彦龙有任何不当之处 的证据 。 相反 , 张彦龙在 听到赵志华拎着汽油桶来卫生局后 , 完全可以一躲了 之 , 或避而不见 。 张彦龙仍 然以群众来访的 方式接待了 赵志华这一事实本身 , 恰恰说明张彦龙叶工作不是 “ 严

15、重的不负责任 ”而 是 “ 严 重的负责任 ”。 这种 负责任并不 能因此扩大张彦龙的 工作职责范围 。 而且卫生局方面 也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证明 , 包括今天公诉人 员也没有提 出任何证据 , 能证明张彦龙在履行上述职责中有任何错 误 。 如 果连错误都谈不上的话 , 那怎么能谈得上犯罪 呢首先应该有错误 , 如果错误严重才可能构成犯罪 。 今天对他的所有行为是否履行了职责进行了全面的审 查 , 也找不 出任何错误 那么张彦龙的行为怎么可以被 认定为犯罪呢 综上所述 , 我认为张彦龙的行为用玩忽职守罪来指 控 , 按照我国刑法的 “ 法无 明文规定不 为罪 ”和“ 罪疑 从无 ” 的基本原则 , 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 在一个法制社 会里 , 仅仅以社会损 害结果来简单推论和认定犯罪 , 而 置刑 法上的犯罪构成要件于不顾 , 是对法制的严 重破 坏 。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 , 维护 司法公正 , 不放纵一个 有罪之人是很重要的 , 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冤枉一个无罪 之人 。 这是法制建设时我们法律工作者提出的基本要 求 。 因此我希望法庭本着公正 、 客观的态度来认真查明 本寨 还一个基本 ”司法“正给这个社“ 。 蹋 中国律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