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自燃发火管理规定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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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阳煤业防治自燃发火管理规定及措施通风区2011 年元月新阳煤业防治自燃发火管理规定及措施一、矿井概况新阳煤业现所采煤层均具有自燃发火倾向性,1#2#3# 9#10#11#煤层属于类自燃。为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在下组煤建立了工作面煤层注碱面水、防灭火灌浆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以防止煤层自燃。在日常工作中,正常开展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在地面、井下上、下组煤各建有一个消防材料库。矿井防灭火消防系统中水源充足 ,在东风井建有 200m3 地面静压水池,在西山建有 1000m3 地面静压水池,向井下各用水地点供水,形成静压供水系统。矿井采区皮带轨道上下山敷设供水管路向井下各点供水,在井下巷道均每

2、隔50m 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方便消防防尘用水。在煤层自燃发火方面,采用了综合防灭火措施,以封闭的采空两巷密闭墙风均安设了束管监测分析系统,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皮带下风侧安装了 CO、瓦斯、温度传感器进行监测;新一采区、新二采区安装使用移动注氮设备,以供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注氮使用。回采结束后对采空区内进行预防性灌浆等。二、矿井防灭火管理责任划分防内因火灾管理按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一) 矿长对防内因火灾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对防内因火灾工作负技术领导和分管区域内防内因火灾的管理责任;开拓副矿长、采煤副矿长对分管区域内防内因火灾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负全面责任;经营负矿长

3、对防内因火灾工作配套的人员、物资、材料供应负主要责任;安全副矿长对防内因火灾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二)根据矿井防灭火规范的规定重申各部门在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机电部门负责电器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保卫部门负责地面火灾的预防,安监部门负责监督防灭火措施的执行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经营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材料、装备的供应,工资部门负责防灭火工程和防灭火人员专项工资的支付,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要的资金保障。(三)采、掘、机、运、通、安、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各自生产作业地点、作业工艺和作业环节中的自燃发火和外源火灾的预防、处理和管理。(四)每月进行三次自检活动,各

4、战线必须组织进行防内因火灾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规定督促整改。三、矿井防内因火灾具体实施措施(一) 、矿井、采区设计、巷道布置的防内因火灾安全技术措施1、开采自燃煤层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和支护形式,采区上下山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或非自燃煤层中,布置在自燃煤层要采用砌碹、锚喷或金属支架、不燃性材料背板。2、矿井在巷道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开采方法、回采工艺、通风方式、通风系统等方面,都要有防止和处理煤层自燃的专项设计和内容,特别是对于预防和处理内因火灾技术及配套材料使用要有明确说明。3、自燃煤层中煤住的设计必须考虑防自燃的要求,煤住宽度一般不应小于 6 米,隔离煤住中不许掘进巷道。

5、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防内因火灾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设计部门负责矿井各水平和采区的防内因火灾专项设计,主干注浆、注氮管路直径不得小于 108mm。(二) 、回采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1、合理选择采煤方法,保证回采速度,使老塘冒落压实带始终处于自燃发火期以外。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要铺设 4 寸注氮管路进行注氮或备用,采空区内交叉埋管,间距为 30 米,管径为三寸管,管路运输和压埋由所属采煤队负责。管路末端必须加工注氮花管,花管加工和连接由防排队负责,压管由所属采煤队负责。3、防尘队负责在进风巷铺设注浆主管路。4、回采工作面必须采取减少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上下隅角堵漏) ,工作

6、面上下出口断面不得低于设计断面的 70%。5、采煤工作面初采必须使用阻化剂,每班安排专人负责撒阻化剂,阻化剂铺撒必须均匀,标准是 0.5Kg/m2,上、下隅角的煤袋墙必须搀加阻化剂,加入量为 0.5Kg/袋,使用单位建立阻化剂使用台帐,使用情况每班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检查工要监督阻化剂使用情况,并纳入汇报程序。6、采面运速机(机头、机尾)煤机、转载机检修过程有釉质洒落时,必须把沾有油脂的煤清理走,不得遗留在采空区。7、上隅角在回柱放顶前,必须将圆木、小板等易燃物回出,采空区不得遗留易燃物。8、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 45 天内予以封闭。9、防尘队配备足够的专职防灭火灌浆工,进行注浆,工资结算以

7、注浆使用的黄土为依据。10、通风队负责每天对采面上隅角、采空密闭墙观测孔进行束管分析一次,并建立气样分析台帐及报表。11、所有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必须配备 CO 检查仪器,CO 检查点为上隅角、回风侧瓦斯转感器处,每班接班时检查一次,检查数据填写在瓦斯手册、瓦斯牌板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要上台帐。12、采煤工作面的回风侧、上隅角必须分别安装一台 CO 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观测和分析采面 CO、温度变化情况。13、通风调度建立专门记录并上台帐,随时对阻化剂的使用、注浆、注氮等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向公司、矿有关领导和通风部门汇报。(三) 、掘进工作面防内因火灾安全技术措施1、在自燃煤层中

8、掘进的巷道,要严格防止空帮空顶,出现空帮、空顶时,由责任单位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充填并喷浆封闭处理。2、巷道的交叉点、煤住、断层、抬棚等区域必须加强支护,出现煤体破碎、压力增加造成煤体移位、裂隙发育、空帮空顶等情况,由责任单位采取喷浆或内部注浆封闭等措施,防止自燃。3、巷道掘进过程中出现冒顶、空帮、高温点等情况时,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对这些地点进行挂牌管理,标明发生的时间,冒顶高度或空帮深度、隐患处理的方法、管理责任人等,出现高温点时要标注该点煤层暴露时间、温度、CO 浓度、处理方法、管理责任人等内容。4、开掘单位移交巷道时必须把冒顶、空帮、高温点、留煤垛等情况向接收单位以书面材料进行专向说明和移

9、交,同时移交悬挂在上述地点的牌板,开拓科负责对上述地点上图标注。否则,出现问题时仍有原施工单位承担并负责处理。5、煤层掘进出现冒顶时,必须采取充填、喷浆或内部注浆等处理措施,防止临近煤层自燃,隐患不处理严禁继续组织生产。6、有高温点的开掘工作面跟班干部要佩带 CO 便携仪,瓦斯检查工佩带 CO 鉴定器,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CO 情况。7、有自燃征兆的掘进工作面由监测队负责在巷道外口加装一台CO 传感器,掌控 CO 变化情况。(四) 、通风设施、密闭区防内因火灾安全技术措施1、所有通风设施按质量标准施工和管理,建账上卡,在册的密闭必须完好,若需注销,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2、永久性密闭采用不燃性材料

10、构筑,密闭位置应尽量选择在巷道帮、顶不松动、围岩稳定、便于加固的地点,原则上密闭位置距离全负压通风巷道不得超过 6 米。采空区密闭必须按规定安设注浆管、观察孔、放水孔,并用带有丝扣的盖子封堵严实。3、密闭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填写清楚,要与台帐相符,其内容包括地点、名称、密闭时间、结构、材料、厚度、施工负责人和验收人姓名。检查内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进出风情况、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姓名。4、瓦检队每周对密闭内外气体、压差、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查,并填写密闭检查拍板和井上检查台帐,每天对密闭内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并建立气体取样分析台帐。5、新构筑的密闭工程完工后向通风区提出验收申请,出现漏气,

11、由通风队重新施工,密闭外出现有害气体超限,由通风队负责处理。6、进行二次封闭的巷道必须把原密闭连接的管路全部外引,同时两道密闭中间要设置有观测和措施孔。7、施工密闭必须编制施工措施,所有密闭措施孔的末端全部掉挂在密闭内顶板上,特殊情况以措施要求为准。8、已经结束或报废采区在所有通道口按有关规定进行永久封闭。9、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对风路上无用的设施要及时拆除,消除局部阻力和减少压差和漏风。10、密闭区内注浆时,接浆人员发现密闭渗浆,应立即报告队值班人员和通风工贸,由通风区安排通风队处理,严禁渗浆。11、通风队要加强对密闭的检查和管理,发现密闭被压垮、密闭前失修等存在隐患或造成密闭漏风时,要立即进

12、行处理,并汇报。(五) 、预防煤层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1、由通风区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2、通风区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 2、一次全面观测。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 、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 CO 传感器,CO 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 23.75ppm。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

13、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 (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空气中有害气体(如 C0、C02 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5 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1) 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2) 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3) 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

14、空区贯通。(4) 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5) 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6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7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8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9采煤工作面及

15、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 ,最迟不得超过 45 天。10.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11、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确认无自然发火时,方可启封。12、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13、 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14、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个、

16、砂子 0.4m3。15、皮带头应备有不少于个的灭火器,附近 15 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 10 米的消防软管。16、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并装备消防列车,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17、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科、运输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六) 、井下火灾汇报原则与处理安全技术措施:1) 、井下汇报原则1.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然发火或自燃预兆都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通风区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通风区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批准。2.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区(科)长、队长、工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利用现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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