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相关案例如何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单位是只需要按内部规定奖励?还是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报酬?发明专利转让还需要额外再支付报酬吗?案例一现年 51 岁的吕适如曾是北京万东康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职工,他在工作期间执行单位任务,参与完成了两项技术成果———超声检测装置专利技术和血液回收机产品技术及其蠕动泵装置专利技术2005 年 4 月 30 日他从单位辞职,同年 5 月份,吕适如得知万东康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把这两项专利转让给了万东医疗公司,却没有向作为主要研发设计者的他提供任何报酬,于是他将自己的原单位诉上了法庭,经法院调查取证,最终吕先生拿到了自己应得的 19 万元报酬 案例二2005 年 9 月 19 日,64 岁的石孝冰老太太也不仅为过世的丈夫讨回应得的报酬,还为自己争得了对这笔报酬的继承权她的丈夫陈前生前是重庆长江涂装机械厂的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是实用新型专利“柱式回转喷头”的设计人2003 年 5 月 10 日,陈前跳楼自杀身亡石老太太认为正是由于重庆长江涂装厂对陈前的待遇不公,他不堪忍受刺激而自杀厂方则认为自己已经于 2004 年放弃了专利权,并且向陈前支付了相应奖金,石老太太也不具有领取报酬的权利。
重庆市高院最终裁定:1999—2001年陈前每年可按厂方利润的 2%提取报酬,而由于重庆长江涂装机械厂在专利期满之前放弃专利权,2002—2003 年的专利提成比例则酌定为 10%此外,石老太太也拥有这笔报酬的合法遗产继承权 案例三2004 年 1 月份,东京地方法院裁决日亚公司向其前工程师中村修二支付创记录的 200 亿日元(约合 1.87 亿美元),作为对他发明蓝色发光二极管的补偿费用之后,日本东北大学的舛冈富士雄教授也起诉前东家东芝公司,要求其支付 10 亿日元(约合 936 万美元)作为对自己发明闪存芯片的补偿由于市场对数字产品需求不断增加刺激了闪存旺销,东芝上季度的营业利润翻了五倍,高达 140.3 亿日元舛冈教授表示,随着案件审理的进一步深入,可以更清楚地算出闪存对公司的收入做出了多大贡献,届时他还将提出更高的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