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家庭农场,推进农村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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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家庭农场 推进农村文化产业建设家庭农场,发展农村文化旅游,推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乡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已是势所必然,农村文化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同时,如何加速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强农村文化发展后劲,是很多文化人都在思考的问题。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关键是紧扣农民的文化需求,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农村文化旅游资源,发展农村文化旅游,大力推进农村文化事业的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发展后劲。背景回顾: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在稳定农村

2、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模式。“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模式的提出和确认,对于我国目前刚刚走上规模化发展阶段的乡村与农业旅游的提升转型来说,正是一个具有广阔创新空间的发展机会。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2月24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

3、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 有相当一大部分已经迈上小康之路。许多地方的农民群众已经不满足于吃饱穿暖,他们想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精神文化生活,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 农村的文化建设从总体来说还比较薄弱,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突出表现在: 第一,农民的文化生活枯燥、单调,文化消费偏低。农民劳作之余,除看电视外最主要的消遣活动是串门、聚众喝酒、打麻将

4、、打牌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一些娱乐项目是“带彩”的便是对输赢几个小钱来消遣时间,农闲时节,赌博现象比比皆是。一些农民在封建迷信上花费了大量时间,耗费不少钱财,多数农民没有文化消费概念。 第二,农村文化队伍力量薄弱。农村专业文化干部人员少、待遇低、水平不高。尽管乡有文化站,但专职干部不专用,经常被抽调去做其他应急的工作。在机构改革中,有些文化站面临被取消编制的危机,致使专职干部人心慌慌。而村里的文化室多是为创建而设,一室多功能, 随上级部门的检查而改变。这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 第三, 领

5、导重视不够,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文化活动设施匮乏。农村文化土壤荒漠化, 关键是因为缺乏能够提供健康休闲的场所和配套设施。人力、财力、物力供应不足是目前许多农村文化建设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农村文化的贫瘠我们政府要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目前的乡镇文化活动缺乏吸引力。纵观全国各地的新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我们发现很多地方把新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简单的看成给农村多送几场慰问演出,给农民多放几次电影,等等,却没有考虑送出去的文艺给农民到底能带来多大的效应,能多大程度促进当地的精神文化建设? 这样的送文艺能解决农民一时的胃口,却不能解决农民一世的胃口。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的顺利

6、发展。第五,近年来,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只留下老少两头,发展动力不足。农村的老年人虽对当地人文历史熟悉但难以有精力将其发扬,不可能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儿童更不可能,而能够承上启下的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不仅不能使当地优秀文化发扬光大反而会导致农村优秀文化难以传承从而消亡,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家庭农场建设有益于提升乡村旅游 “家庭农场”,是一种土地集中、集约经营和农业经济多元、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也是国际上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的新方向,特别是进入工业化阶段之后,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农业都市化”趋势正引领着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转型,即由传统的单一农作物生产模式向为城市生活服务的定制化“生产服务一

7、体化”模式转变。德国于1983年对其1919年制定的市民农园法进行修订,着力促进传统农业由生产型向以农耕体验与休闲度假为特征的农业旅游转变;日本也在1990年实施了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推动50至100公顷的大面积体验型休闲农园的旅游化发展。中国自1982年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三十多年来,一直在不断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关于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改革与科学化,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核心问题。2008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农村土地

8、制度改革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提出了“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政策使长期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对土地集中、集约化经营与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散的矛盾得到了根本性解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提出和确认,也正体现了中央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路上的长期一贯性和连续性。 “家庭农场”是以土地种植大户为基础、在不改变农地性质的前提下实现集中、集约化经营的土地经营模式,从我国乡村和农业旅游发展的需求上看,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乡村和农业旅游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土地集中需求与土地使用权分散的矛盾,为乡村和农业旅游的规

9、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资源基础。在此基础上的乡村和农业旅游,可以土地流转为手段,以相对集中的规模性土地资源为基础,向三个方向来进行提升和转型发展。一是观光农场。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通过对特色农业、景观农业、设施农业资源的旅游开发形成的以观光旅游为主导功能、辅以乡村餐饮、家庭或乡村酒店住宿、农特产购物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农业旅游产品。这种农业旅游借助农作物自身的花期、专门设计的农业种植景观以及从乡村中提炼的景观元素(如传统民居、溪水、麦垛、粮囤、稻草人)等为资源,把传统农业与现代旅游和服务业有机结合,融合发展,能够大大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益。二是休闲度假农场。是以传统或现代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以体

10、验农耕文化为主导功能的休闲、度假农业旅游产品,多以具有农耕文化体验和科普意义的林果采摘园、农耕体验园、租赁农场(私家采地)、度假农庄等为产品特征,通过旅游服务的综合配套,构建农业观光、休闲娱乐、农耕文化体验、科普教育、餐饮、住宿等一体化的旅游服务体系,是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种模式。三是创意农场。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理念的影响和引导下,通过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其他服务业)的高度融合,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农产品为原料,通过第二产业的深加工,将农产品转化为食品、饮料、创意工艺品等加工产品,再通过创意策划和文化包装,并与农场的乡村环境、

11、旅游服务设施相结合,打造成一个具有时尚感、服务功能齐全的现代农业旅游园区,最终出售的是经过两次产业升级的高附加值农业旅游产品。从我国乡村和农业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来看,我们经历的是一个从农民小业户经营的城郊“农家乐”起步、逐步过渡到以土地承包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规模化发展模式。乡村和农业旅游要克服初期阶段的规模小、经营分散、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进入具有集约效益的产业化发展阶段,“家庭农场”这种新的土地集中经营模式,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广阔创新空间的发展机会,对于我国刚刚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的乡村和农业旅游的提升、转型发展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已经涵盖了谷物种植业,蔬菜种植

12、业,水果种植业,园艺作物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家畜家禽饲养业等农业生产行业。从总体上看,以谷物种植业和蔬菜种植业为主。各地区特色明显,如宁波慈溪市逍林镇,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型家庭农场;嘉兴海盐县沈荡镇重点发展以蔬菜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金华金东区主要是借发展“四季水果”采摘旅游业的契机,重点鼓励支持水果种植型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鼓励农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结合起来,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的规范与管理,及时有效调解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产生的土地纠纷;通过平整土地,采

13、取相互置换的办法把土地调整连片,因地制宜的扩大土地经营面积,逐渐实现土地向拥有较高生产技术能力的家庭集中,合理引导剩余劳动力转移;改变现有土地制度中的土地承包期短、土地不固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现实状况,同时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赋予家庭农场主,促进家庭农场真正成为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制定奖励标准,优先支持较大规模农场的发展,提升农场主的积极性;通过加大对农场借贷资金的贴息比率,减轻农场主的借贷压力;通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优惠贷款”,“专项资金”等形式加大对农场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在现有的补贴支持政策的基础

14、上,增加对农技培训费用和生产配套设施的补贴力度,特别是对农场参保费用的补贴力度,降低市场风险。(三)进一步加强协作互进建设推广农场发展的先进经验,将多个家庭农场组合起来,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以合作经营和共同经营等方式,促进家庭农场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特别是在种植、农技、资金信贷、配套设施利用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发展农户间合作型家庭农场,以共同利益为合作基础,实行联合生产和经营,扩大家庭农场规模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积极鼓励农场协会发展,政府可以赋予农场协会一定职能,并由政府列出专门预算,通过向农场协会提供农技支持、融资信贷、市场信息等服务,提升其自我管理与营运能力。(四)尽快

15、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在总结各地家庭农场发展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家庭农场的参照标准,对农场的经营规模、经营条件、注册资金、用工状况、农机数量等方面做出详细而量化的规定,建立家庭农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家庭农场的运作效率。根据家庭农场生产类型的不同,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认定和规范标准,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将建设现代农场的目标层层分解,即家庭农场在建设时要“有规模、有标识、有场所、有配套”,在农场的经营管理中实施“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营销市场化、产品品牌化”,在此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终目标。(五)促进家庭农场经营结构的多样化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农

16、场主的经营理念,推广新型集约化农业经营结构。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向农场主介绍诸如“循环经济”、“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生产模式,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多种经营;加快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农场在现有经营结构的基础上,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农场生产的生态效益;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借助农业生产特有的人文景观,以兴办“农家乐”“休闲农场”的方式,开展多样化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六)提升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培训中介机构,按照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积极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家庭农场主的产品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大力提升家庭农场主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强对年轻家庭农场主的培养,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储备力量;采取多种培训方式,鼓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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