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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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须知11 作者: 日期:2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一、 经济发展招商局(经发局)窗口审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或个人)向经发局窗口报送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项目建议书应阐明项目建设背景、投资方向和目标,确定可行性研究的范围,分析各项生产建设条件和资金来源,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社会、经济效益。1、项目的由来,发起人的情况;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情况、主管单位名称,合资、合作对象名称、注册国家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等。2、拟建项目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3、初步的市场分析。4、建设条件及公用设施配套的需求。5、方

2、案设想。6、项目总投资估算,各方投入资金额及投入方式。7、资金来源、构成及借贷资金的条件。8、经济效益的初步测算。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主要附件:(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定)。发起人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明(复印件);合资、合作对象的资信情况;投资各方对投入资金的意向条件;市场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项目建议书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或咨询部门编制。(二)一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1、基本情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合营各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企业总投资、注册资本股本额(自有资金额、合营各

3、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股本交纳期限);合营期限、合营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比例;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负责人名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况、结论、问题和建议。2、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要说明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和市场预测的情况,以及国内外目前已有的和在建的生产装备能力。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运输)及其依据。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5、技术装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批交货的安排)。6、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总数、构成、来源和经营管理)及其依据。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保护、卫生设施及其依据。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厂

4、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10、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11、综合分析(包括经济、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分析)。要采用动态法和风险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项目效益和外汇收支等情况。12、必要的附件。如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营各方的资产、经营情况资料;上及主管部门的意见(三)申报材料1、申请批复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相应资质的咨询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社会事业类项目可以不报);4、城市规划部门意见书; 5、土地受让合同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四)审批内容 主要是看建设项目在宏观上是否合理,也就是要看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地区布局、环境保

5、护、经济安全以及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等。 (五)审批流程:受理申报材料协调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批复(或转报)出件。 二、市国土局雪野分局窗口出具用地预审意见项目预审需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补充耕地情况材料(补充耕地协议或资金证明);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管线工程、钻探井位等项目除外; 6、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6、划图; 7、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三、规划局窗口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家划拨)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建设规划环保局报送以下资料:(1)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2)拟建设项目位置图;(3)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出具证明)2、规划部门受理以上资料后,确定所申请用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否符合规划的城市路网体系,经规划业务会研究后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提报管委会城

7、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待开会研究后2个工作日后给予书面答复。审查同意的项目再报送以下资料:(4)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5)土地预审意见(6)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7)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水源等)的意见。3、规划窗口核对以上资料齐全后,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给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四、环保窗口办理环评文件审批(出具选址批复后与选址意见书同时)(一)审批范围: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

8、细的评价。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建设项目;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容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活动或建设项目。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污染因素单一,而且污染物种类少、产生量小或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对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

9、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热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二)申办材料及具体要求:建设单位须携带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用地证明材料(房地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三)办事流程图:1、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

10、目:填写申报表、提交必备材料现场勘察(建设单位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下达审批意见2、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填写申报表、提交必备材料现场勘察(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规划管理科提出审查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向当事人下达审批意见3、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填写申报表、提交必备材料现场勘察提交局务会讨论审定,对环境影响重大的项目由局务会审查后提交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审后审定(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环评工作大纲,报市环境技术中心

11、审查依据技术审查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市环境技术中心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报告书后报规划管理科规划管理科提出审查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向当事人下达审批意见(四)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颁发批文:1、关于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建 年份 号)2、关于 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意见的函(*建环审 年份 号)(五)相关表格及示范文本:(详讯环保部门)五、经发局窗口办理立项审批(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理范围1、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2、国家机关的基本建设项目;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经济适用住房、学生公寓。申报材料:1、项目承办单位申请文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概况、申请

12、理由、建设地点、拟建规模、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2、项目建议书;3、行政机关的建设项目需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的书面意见;4、规划部门核发的红线图或选址意见书;5、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6、其它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该项目立项的会议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等。办理程序:申报-受理-审查-批复是否收费:否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转报省;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转报省;需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转报省(二)、核准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2、国家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

13、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1、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2、外商投资项目需提供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

14、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办理程序:申报-受理-审查-核准 是否收费:否备注: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转报省;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转报省;需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转报省(三)、备案办理范围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投资项目外,其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申报材料: 1、填写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项目简介(包括产品方案、配套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说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说明,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资金来源等);4、发展改革部门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材料。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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