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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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管辖范围 作者: 日期:2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管辖范围一、禅城区所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验收业务统一由我大队业务窗口受理。二、佛山市公安消防局审核、验收的工程项目的范围如下:1、超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2、建筑面积20000 (含本数,下同)以上的商场(市场),建筑面积10000 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独立地下公共建筑; 3、一级石油库,总储量超过5000m3的液化石油气库;4、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注:佛山市公安消防局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受理业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

2、须知(简易程序)一、对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下列建筑工程试行简易审核:1、9层及9层以下的独立普通住宅(设有地下室的除外);2、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最大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的丁、戊类独立厂房、库房(洁净厂房、设有地下室的除外);3、工程配套设施(含独立建造的变、配电房,锅炉房,门卫等);4、建筑主体工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且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办公用房、学校教学用房等的内部装修工程;5、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外,最大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3层及3层以下普通公共建筑及其内部装修工程;6、其他适宜简易审核的建筑工程。符合简易审核条件的建筑工程,应分别填写相

3、应的申报表,提供设计图纸一套。申报资料齐全的由消防监督员当场审核送审资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在预制的公文稿上填发法律文书,当场办结审核事项,并将资料存档备查;不符合要求的,退还资料,完善资料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须知(一般程序)一、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立项(规划)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交该建筑工程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如大型项目,应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并应提交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4、总平面布局图两套(蓝图

4、,包括消防车道示意图);5、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6、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二)新建项目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供该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提交项目总平面布局(包括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登高场地示意图)、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蓝图)二套;4、消防设计专篇说明;5、提交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6、委托书(直

5、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三)改建、扩建、改变用途项目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供该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提交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修改后蓝图)二套和原图一套(可以复印,应有原审核章);设计修改说明;4、提交原消防土建审核、验收意见(复印件)(如有消防系统,应提交原消防系统审核、验收意见)。5、提交消防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注:对于其他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建设工程,在受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交消防设施系统设计蓝图二套;3

7、、提交消防系统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4、提交原消防土建审核、验收审核意见书(复印件);5、如修改,应提交原消防系统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和原图一套(可以复印,应盖有消防机构审核章);6、如没有土建工程消防审核和验收意见书的建筑应补办土建审核和验收手续(1998年9月1日消防法施行之前的建筑可用房屋产权证及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代替办理);7、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8、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三、申报建筑

8、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送室内装修设计蓝图二套(主要提供平面图、天花布置图、电气线路图及动力、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等);3、提交室内装修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4、提交原消防土建审核、验收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如有消防系统,提交原消防系统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5、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6、图纸统一折叠

9、A4规格。如没有土建工程消防审核和验收意见书的建筑应补办土建审核和验收手续(1998年9月1日消防法施行之前的建筑可用房屋产权证及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代替办理)四、办理时限: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从登记收件之日起,一般工程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重点建筑、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八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到十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须知一、土建工程竣工验收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交消防产品(灭火器材、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10、相关资料、土建工程竣工蓝图一套(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等,必须加盖竣工章);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 3、提交土建施工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4、提交消防土建审核意见书(复印件);5、消防产品供货证明;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二、消防设施竣工验收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交消防

11、产品(水泵、喷头、火灾探测器等)相关资料(检测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竣工蓝图一套(必须加盖竣工章)、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3、提交消防设施审核意见书(复印件);4、提交自动消防系统施工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复印件加盖施工安装单位公章);5、消防产品供货证明;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三、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

12、报表一份;(申报表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2、提交消防产品(灭火器材等)相关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主要装修材料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室内装修工程竣工蓝图一套(必须加盖竣工章)、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3、提交装修审核意见书(复印件);4、提交室内装修施工的有效资质证明 (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5、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6、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四、办理时限: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后,十个

13、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申请复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须知一、受理范围:下列场所的开业、使用或举办前应申报审批: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2、宾馆、饭店3、商场集贸市场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部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场所。二、界定标准:1、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内和高层建筑内

14、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下同);2、多层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性室内餐馆,50张床位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集贸市场(“集贸市场”系指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下同)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店、商铺、室内市场);4、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和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会所;5、网吧和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6、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7、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内和高层建筑内的茶道、足浴、美容美发、棋牌室等场所。三、消防安全检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一份,并应于拟定使用、开业或举办至少6日前送公安部消防机构。2、应提供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3、建筑工程土建、装修、消防设施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4、灭火疏散预案;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工作人员消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7、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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