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奖励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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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办法为鼓励和推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引导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集中,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耕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汴政201299号)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原则。市场规律运作为主,政府奖励引导为辅;公开透明,直补到户;激励先进,促进流转。 第二条 适用范围。杞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乡(

2、镇、集聚区)、村。 第三条 奖励对象。在杞县范围内,依法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流入方。土地流入方包括本县户籍的农户、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以及各乡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 第四条 奖励条件。 1、2012年以前已签订流转合同的,合同剩余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达3年以上,且流转后连片经营面积达30亩以上; 2、2012年1月1日后新签订流转合同的,合同期限达3年以上,且流转后连片经营面积达30亩以上;3、流转合同规范 4、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5、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的乡镇、村。 第五条奖励标准。1.

3、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在流转合同期内,县政府对土地流转流入方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亩100元。2、乡镇、集聚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设立流转信息员的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奖例2万元用于办公条件的改善,同时,对制度健全、工作正常开展且辖区内土地流转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村奖励2万元。 第六条优选条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如申报奖励资金总额大于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总额时,按照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奖励资金。当年申报无法安排奖励资金的,如下年度县有预算资金,在下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 第七条资金申报。符合条件的土地流转流入方申请奖励资金,可到

4、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领取农村土地流转奖励资金申请表,向所属村委会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填报农村土地流转奖励资金申请表; 2、身份证或工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承诺书;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申请奖励资金的流转合同须凭身份证或工商注册登记证到土地所属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办理鉴证,合同格式参照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村委会对土地流入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农村土地流转奖励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流入方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上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县农业局一份、财政

5、局一份、乡留一份、村留底备查一份)。 第八条审批程序。 (一)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料和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将拟定的奖励对象姓名、住址、流转面积、流转期限、申请奖励金额等内容在所属村(居)委会和村小组公示7天,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县农业局(乡镇留底备查一份)。 (二)县农业局成立土地流转奖励资金调查审核小组,对乡镇上报的申请资料和内容进行调查审核后,制订杞县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报送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局报送的杞县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进

6、行合规性审核。 第九条资金拨付。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会同县农业局将奖励资金及时划入受奖励的土地流入方开设的银行帐户。 第十条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以及村委会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土地流转的审核、检查工作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土地流转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享受奖励资金的土地流转入方,在签订的流转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的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办理解除合同登记,将办理结果送县农业局备案。 (三)在履行合约过程中,由于合同一

7、方或双方违约,致使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除按合同签订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由县农业局负责督促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 (四)对于通过合同造假骗取奖励资金的,由县农业局负责督促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参与造假的合同当事人今后不能再享受该项奖励资金。 (五)县农业局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奖励档案资料,及时、准确记载有关情况,切实加强监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财政奖励资金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

8、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负责解释。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区卫生系统,特别是我院在医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的同时,业务工作量也正在逐年同步明显增长。老百姓有病大都能够走进医院并看得起病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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