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农场-府函11-落实华侨农场改革政策情况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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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 方 市 人 民 政 府东府函2011208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政策措施情况的函省外事侨务办:贵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督察组准备工作的通知收悉。我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我市落实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政策措施情况汇报如下:一、东方市华侨农场概况东方华侨农场创办于1979年,原属于安置归难侨的国有企业。2007年8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精神,农场正式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场办社会职能部分的公安、教育、卫生系统同时归地方对口单位管理。农场实行机关与生产队两级管理。全场建制20个生产队,其中5个农村并场队,1个渔业

2、队。农场现有人口10681人,其中归难侨人口1647人。共有在册职工3024人,其中在职职工1924人,离退休职工1100人。农场现有土地面积9.6万亩。目前,全场有橡胶8030亩,其中开割面积3829亩,年产干胶300吨左右,有芒果1.5万亩,年产量6000吨以上。农场现有固定资产3281万元。二、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一)责任落实情况。我市认真按照琼府办200755号文的要求,成立了“东方市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东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对改革的内容明确各职能单位的责任和任务,总体协调、整体推进。自2007年农场实行属地管理后,为扶持农场发展生

3、产,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各职能部门先后编制完成了华侨农场2008年201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华侨农场2008年2010年水利投资项目计划表、华侨农场并场民族队茅草房改造计划、华侨农场淡水养殖业发展规划、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华侨农场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年(2008年2010年)规划等。(二)体制改革情况。2007年8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精神,正式将农场划归我市政府管理。目前,农场已完成移交的相关手续,场办社会分离工作已完成:1. 公安派出所共7人已于2007年前全部移交完毕;2. 场办教育、医院(其中:中小学校7所,教职员工1

4、02人,医院一所,医务人员33人),已于2008年1月起正式移交,工资已按新的标准发放。2009年9月10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设立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等问题的批复(琼编200957号),同意设立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同时加挂东方市华侨农场牌子。同年10月2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东编200922号),明确规定了农场改制后的单位名称、隶属关系、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经费渠道和人员编制(核定我场人员编制45名)等内容。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农场于2009年12月13日对“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东方

5、市华侨农场”举行了揭牌仪式,新的组织机构已正式运行。为进一步完善农场的改制工作,2011年7月11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共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工作委员会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201114号),明确规定设置中共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工作委员会和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东方市副处级事业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经济区有关职权,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体制。(三)债务处置问题。目前,全场债务总额10190.406万元,其中:1. 金融债务总额1345.9万元(其中:农行1224.5万元,长城公司121.4万元);2. 社保债务总额724

6、4.506万元;3. 借城投公司茅草房改造款1600万元。(四)社保问题。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已纳入省级统筹管理。全场应参保人数3024人,已办理参保2969人,未参保55人。未参保人员中绝大多数是超龄或没有身份证难以办理的,目前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其余未参保人员正在协调办理之中,争取全面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五)基础设施建设问题。2006年以来,农场被列入省通畅工程计划改造道路13条共80.3公里,由国家投资2000多万元对农场所有道路进行了硬化建设,使农场实现了硬化道路队队通。2005年下半年开始,共筹措资金310万元(其中争取得到国家饮水工程资金200万元),完成打钻机井、建水塔和建设

7、五队机井饮水配套管道网工程,2008年1月1日正式通水使用,解决4000多人饮水难问题。2010年,经有关部门协助,拉通了八所自来水供水管道,解决了场部机关和河边队的饮水问题。前几年已基本完成联网电网改造,但尚有6个搬迁出的山区小村(共110户486人)没有通电,经与电力部门的协调沟通,已将上述无电村庄列入我市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总计投资380万元,将使农场实现队队通电。(六)土地确权情况。为保护农场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来,市政府对农场的所有土地进行了确权并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共96341.7亩。(七)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情况。为做好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我市在加大力度抓好现有产业的巩固

8、提高和扩大发展的同时,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新增开发一些短期高效农业项目,果断提出“一胶二果三龙眼”(橡胶、芒果、龙眼)的经营思路,并制定今后几年实施“三个一”(一万亩橡胶、一万亩芒果、一千亩龙眼)的发展目标,促进农场经济有新的飞跃,步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了实现农场新的经营发展目标,近年来,共开荒种植橡胶3403亩,补植18000株橡胶苗,新增种植芒果2000多亩,使全场橡胶面积由原来的5000多亩发展到现在的8000多亩,芒果面积达1.5万亩。2009年和2010年共开荒种植龙眼200亩,建立起初具规模的热带农业特色的生产基地。(八)资金使用情况。国家拨给农场的改革配套资金有:豁免金融债务18

9、54.654万元;2007年至2010年归难侨危房改造资金254.5万元;归难侨“4050”人员补助资金370万元;补发归难侨离休人员养老金75万元。另外,省财政厅于2008年7月18日和8月6日分别以琼财行20081183号、1291号拨给农场化解场办社会债务资金170万元和对农场借用省财政的周转金90万元给予全额减免。2009年12月17日拨给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经费565万元(琼财行20092539号),此外,国家每年还拨给一定数额的华侨事业费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每年60万元),用于扶持华侨农场发展生产,改善归难侨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2007年至2010年的华侨事业费使用情况如下:

10、上级共拨款946万元,支出1143.49万元(其中农场自筹197.44万元),其中:1. 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情况。上级拨款199万元,共支出253.94万元(农场自筹54.94万元)。其中归难侨困难补助43.84万元;春节慰问163.8万元;培训、助学和开展宣传工作46.3万元。2. 扶持发展生产经费等使用情况。发展生产项目共投资889.95万元(其中上级拨款747.4万元,农场自筹142.55万元),其中:橡胶中小苗抚管474.52万元;橡胶开荒定植364.41万元;橡胶苗圃58.91万元;抗旱费用29.3万元,龙眼开荒定植35.71万元。(九)经营体制问题。农场的经营机制改革几经调整,从原

11、先的集体分派作业到按劳计酬,到八十年代的联产承包经营,发展至今形成了“家庭承包”经营与“联产承包”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即农场的主业生产橡胶主要以“联产承包”为主,职工按定额计酬,超产奖励,产品由农场统一加工销售,其它产业,如芒果则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类分期收取转让金,对个别困难的归难侨、黎族职工家庭,给予优先转让或减缴转让金。同时,对转让竞标实施封顶,防止竞标过高难以完成转让金上缴指数。芒果转让后,农场既采取措施收取地租,又积极为他们提供多种服务,帮助其发展生产,提高产量,增加收入,取得了较好成效。(十)小城镇建设情况。近年来,农场采取自筹和引进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12、场部小城镇建设,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已在场部路口开发建设了规划有序、繁华热闹的商贸小区。小区居住人口2000多人,有个体经商户70多个,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年交易额达600多万元,占全场第三产业产值的80%、二期小区建设用地100亩,已经市政府同意,目前正开始启动建设。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社会事业人员编制问题尚未解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农场社会事业人员编制45名,但此项工作到目前尚未落实到位。(二)农场负债较多。由于农场地处偏远山区,产业结构单一,生产发展缓慢,资金周转较困难,农场除了拖欠一些金融债务外,还拖欠农场基建工程款几百万元,目前尚有四个月工资无法发放。特别是2010年,为

13、了按时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茅草房改造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农场以土地作为抵押,与东方市城投公司贷款1600万元用于开展茅草房改造工作。(三)社保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农场社保问题虽已纳入省级统筹管理,但目前仍拖欠社保债务总额7244.506万元,其中:1. 养老保险4514.5944万元;2. 工伤保险91.7616万元;3. 失业保险42万元;4. 医疗保险2596.15万元,其中:(1)在册人员欠费1868万元;(2)2009年5月31日前离退休人员欠费500万元,国家已解决50%;(3)2009年6月1日后离退休人员欠费228.15万元。(四)土地权属仍存在纠纷。2010年,新龙镇龙北村村

14、委会及一农户以一份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为由,将东方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农场作为第三人向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是法院在没有到现场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仅凭原告的一份承包合同书就于2010年6月23日作出判决,分别以2010海南二中行初字第15、 91、 92、 93、 94、 95号判决书撤销东方市人民政府颁发给华侨农场的东方国用(2004)00155号、00157号、00160号、00165号和东方国用(2002)4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共计50740亩。(五)归难侨危房改造存在资金缺口。近年来,为改善归难侨职工的居住条件,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侨房改造,但由于农场缺少配套资金

15、,职工又不愿意投资,再者,国家投资部分资金也不及时到位,导致侨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六)部分职工饮水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前几年农场虽已打钻机井,并拉通自来水管网工程,逐步解决职工的饮水问题。但是农场地处干旱地区,每到旱季,机井水位明显下降,潜水泵无法降到预定水位抽水,因此,目前山上片约4000多名职工饮水难问题还得不到解决。(七)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农场在册人员1924人若要参加医疗保险需缴纳约1924万元(按每人1万元估算)。2009年5月31日前离退休人员欠应缴额的50%约500万元(国家解决50%),2009年6月1日后离退休人员169人需缴纳228.

16、15万元。由于农场经济困难,无法解决以上费用。(八)华侨事业费下达不及时。华侨事业费是国家为扶持归难侨发展生产和困难补助的一笔专项资金。但每年的华侨事业费都是年终才下达,影响该笔资金的使用效益。(九)华侨经济区应享有的相应职能没有完善。建议赋予经济区税收职能。四、下一步工作设想(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按计划完成农场制定的“三个一”生产发展目标。(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市将紧紧抓住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良好机遇,在巩固和提高农场原有产业的基础上,加快引进能够发挥华侨农场区位和资源优势的加工业、服务业骨干项目。一是利用两万亩土地合作开发畜牧业休闲观光项目;二是太阳能发电项目;三是芒果鲜粉加工厂项目;四是颗粒饲料加工厂项目;五是琼台热带水果示范园区项目。(三)理顺和解决农场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华侨农场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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