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执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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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论文范文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行政执法论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摘要: 行政执法证据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时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实践中鉴于行政违法行为对应的行政处罚的严厉性不及刑事犯罪行为对应的刑罚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在证据收集要求上仍有明显区别有必要规范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通过证据审查实现行政执法证据成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转变 关键词: 行政执法证据刑事诉讼 关于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能进行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时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可以作为刑事诉

2、讼中的证据新的刑事诉讼法有了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行政执法证据可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的原因 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当行政违法行为危害程度达到刑事犯罪立案追诉程度时行政执法机关就不再有处理权限应当依法将行政执法中收集的全部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处理一般违法行为司法处理刑事犯罪行为时间经过的不可倒流使得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只要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收集了司法机关就不可能重新收集基于以上原因行政执法证据不能排斥在刑事诉讼之外至于

3、司法机关最终是否采信作为定案的证据则视具体司法审查而定 二、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审查的必要性 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基于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两种不法行为性质不同但两种行为表征大体相同行政违法行为由于危害程度的加重成为刑事犯罪行为在案发时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先行调查取证随着证据的逐步收集行政案件有可能成为刑事案件进而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由于行政违法行为对应的行政处罚的严厉性不及刑事犯罪行为对应的刑罚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在证据收集要求上有以下区别: (一)证据收集的程序性要求不同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程序要比行政执法的证据程序严格例如在询问要求上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询问证人、被害人必须单独进行否则证

4、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排除但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中证人、被害人不单独进行询问法律是许可的 (二)证明标准和证据审查要求不同刑事案件的查办要求证据之间有印证关联单一的证据形式和种类不能最终定案;相比于刑事诉讼行政机关在执法时重点在稳定行政管理秩序偏向于执法效率证据收集过程中重点在某一种或某几种证据上 (三)全国行政执法水平区域差距很大很多行政机关取证能力有待提升在行政违法案件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依法将行政执法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后先天的不足可能将直接影响到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进而不能实行刑事诉讼的目的 三、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要求 (一)证据的关联要求证据要最终作

5、为定案的根据需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行政执法证据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审查行政执法证据与待证事物间具有关联性是证据审查的最低要求 (二)证据性要求客观性是审查证据的基本点在刑事诉讼中要着重审查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是否是对事物的客观反映司法机关在审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来的行政执法证据时应当重点审查证据内容和证据形式是否客观 四、非法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排除情况 (一)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行政执法证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规定了:采用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取得证据的行为是非法的这也就指示出了非法行政执法证据的排除情况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比行政案件的证据要求更严格所谓举轻以

6、明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严重侵犯人权的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当然要予以排除但是行政执法机关只是一般违反法定程序而收集到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就不能因为收集程序违法就必然予以排除这一规定是基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具有稳定性、不受主观因素影响而随意变化因此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应当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才应当予以排除 (二)行政执法中采取秘密手段收集的证据秘密录音、隐蔽录像等秘密手段随着技术的成熟已成为常用手段为了取证的便捷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也开始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规定规

7、定以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举轻以明重在刑事诉讼中同样遵守这个规定但是采取秘密手段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的证据材料则不一定予以排除秘密取证并不等同于非法取证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只要行政主体的秘密取证行为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不能作为行政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五、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审查方法 (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虽然这四类证据在刑事诉讼法中被明确规定了可以作为证据适用但不能排除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

8、这四类证据被替换、被伪造的可能性基于上述原因司法机关仍然应当审查这四类证据的来源、收集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 (二)违法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当事人作为案件的亲历者一般能完整陈述案件的整个过程这样的证据很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事实认定虽然当事人陈述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便捷途径但受制于言辞证据的固有缺陷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性存疑基于当事人陈述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证据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重新收集证人证言与当事人陈述均属于言辞证据范畴证人证言也具备当事人陈述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人证言司法机关在接受移送后的侦查阶段应当对证人证言重新进行收集除非相关证人已死亡等客观原因导

9、致无法重新收集此情况下在行政执法阶段收集的证人证言与在案的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时证人证言不需重新收集也能作为刑事定案的证据 (三)现场勘验等笔录证据笔录类证据的审查主要看是否有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见证人的签字以及现场勘查过程是否完整、是否有遗漏环节行政执法证据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行政机关移送的笔录类证据持有异议在可以重新收集制作的情况下应当重新提取后再使用;而在重新收集提取不可能的情况下在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可以直接将笔录类证据在法庭上接受质证如果与在案的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则可以采信否则予以排除 (四)鉴定类证据在行政执法中取材并鉴定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重点在审查是否超出鉴定

10、机构的鉴定范围、鉴定人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的鉴定资质、另外还要审查鉴定人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行政执法过程中衍生的鉴定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在重新鉴定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刑事诉讼中关于鉴定意见的要求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涉及到行政法、刑事诉讼法之间的“两法衔接”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要求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诉讼证据的转变既规范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收集要求又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在刑事立案侦查及审查起诉等阶段的证据规范要求当然最佳解决方案是最大限度地缩小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证据之间的差距保证证据之间的延续性 摘要 当前

11、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的问题影响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妥善解决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的种种问题就必须结合国情从完善行政立法改革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树立行政法治观念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等方面逐步完善 关键词 行政执法;行政程序;监督责任;主动性;执法模式 一、行政执法概述 行政执法问题是法律领域的难题它不仅仅是实践层面的问题也是理论层面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本部分主要阐述关于行政执法的基础理论问题 (一)行政执法的涵义 1行政执法的概念与其他传统行政法理论概念不同“行政执法”这一概念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首创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

12、行政法实践经验的总结进入新时期我国明显加快了行政法立法建设的步伐为我国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总而言之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活动2行政执法的特征(1)主动性行政执法必须依职权自觉地采取行动是行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权的权力要主动行使而不是被动作为否则就产生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主动性是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重要区别行政司法很重要的一个特征是事后性的救济一般来说当事人如果不主动申请司法机关就不得主动地采取行动在行政执法的法律规定中一方面是依相对人申请执法另一方面则是依职权执法总之行政执法体现的是“

13、没有法律便没有行政”的原则精神(2)具体性相比较行政立法的普遍性和抽象性特征行政执法具有个案性和具体性等特征行政执法覆盖了国家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行政执法本质上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不像行政立法那样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它大多都是针对具体的人员和具体的事件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因而具有具体性(3)强制性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公共管理职权行为是贯彻、执行国家意志的手段它必然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法律的强制性行政执法的强制性体现在若行政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则行政相对人就会受到行政处罚以达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权威的目的 (二)行政执法的现实意义 1行政执法保障公民权利

14、的实现民主社会中公共权力的形成是通过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利实现的行政权力的行使关系重大行政权力与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这就要求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律实体法和法律程序法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运用到实践中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政府行使好行政管理权对公民权利的实现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政府的公共行政管理职权从法理上分析是人民赋予的因此行政执法的使命之一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2法治政府的建设有赖于行政执法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因此针对中国当前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法治政府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应是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按照最

15、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来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这才能做到与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相符合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等才是法治政府的特征表现所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体现的是行政执法的原则3行政执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显而易见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是民主法治的重要保障行政权的行使与公民日常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实际操作层面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对化解社会矛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违反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只会日益加剧民间矛盾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不利的因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始终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推行依法行政 二、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依据缺乏规范性 行政执法应当是依良法去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并且必须是对良法的严格执行但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错误1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第一个层面无法可依是指在执法实践中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这些无法可依的行政执法不仅在物质上给当事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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