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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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虹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虹安委20061 号虹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小型(民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暨“铁网三号行动”工作的通知各办事处、各村、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小型(民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暨“铁网三号行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l、各办事处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2、各村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配备 l一 3名专(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要求在 5月

2、18日前将有关名单上报各办事处,各办事处在 5月 19日前统一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二、组织业务培训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在 5月 22至 5月 26日组织驻村干部、村安全管理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办事处、村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有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 、小型(民居)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等。三、开展安全检查各办事处、各村在 5月 27日至 6月 10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模要求全部企业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表 ,帮助企业按照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评。四、进行考核考评各办事处在 6月 11日至 7月 31日会同镇安监中队对辖区内企业按生产

3、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进行考核考评。考评得分在 800分以上为 A类,600-799 分为 B类,400-599 分为 C类,400 分以下为 D类。五、做好整改落实各办事处、各村在 8日 1日至 8月 31日会同有关部门对被确定的 C、D 类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重点整治。六、日常监督管理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建立企业安全档案台帐,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检查、管理,确保各类事故隐患不回潮、不反弹,虹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六年五月十五日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一、安全生产基础条件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三同时” 规范 50分不规范

4、40-30分无 0分安全生产法第 24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成、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以免建设工程先天不足而造成后患无穷,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的一项有力防范措施(注意:不要把“三同时”与消防安全验收等同起来,消防安全是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该审查的项目有:(1)矿山建设项目;(2)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3)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4)属于重大危险源监管范围内的建设项目;(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

5、建设项目;(6)对国家、地区经济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7)国家、行业另有规定的建设项目;(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具有较高危险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审查的步骤分为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具体按原劳动部第 3 号令或原国家局 1 7 号令执行。 考虑到“三同时”未全面实施,因不同行业标准不一,考评时对能提供“三同时”相关文件的暂按 50 分计,不能提供相关文件的,实地考查安全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安全部门验收的有效证明文件等,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按 3035 分计。2、车闻、仓库与员工集体宿舍相分离符合 70 分基本符合 55-40 分安全生产法第 34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

6、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禁止在同一建筑物内,同时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求: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主要是避免企业出现“三合一” ,所谓“同一建筑物”是指房子相连一起中间没有消防间距的都认为是同一建筑物)3、 安全防护设施已安装 50 分部分安装或不规范 40-30 分未安装 0 分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保护设施、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安全设备、安全装置等。劳动卫生防护设施主要作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蒸气、烟雾、粉尘微量的车间,一般可以利用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产生的热量、蒸气、烟雾、粉尘比较严重的车间,多数需要采用机械通风排除有害物。 (通风

7、机一般为轴流通风机、离心通风机和贯流通风机三种。离心通风机应用范围广,有普通型和排尘、高温、防爆、防腐蚀等专业型。高温适应于排除烟气温度 200250 度的烟气) ;排尘一般采用静电除尘装置,茅旦排尘、排毒应采取密闭的方式。具本按国家标准 GB 1280191规定执行。同时,机械传动设备要有安全装量,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 。安全防护设施比较多,安全设施、设备、装置运行是否正常,考评时要逐项、逐个细查。4、安全警标志已设置 30分设置不规范 20-15分未设置 0分安全生产法第 28条规定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些危险性作业

8、场所及设施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有三种,一是禁止入内、禁止烟火、禁止放易燃物等;二是指令标志,如必须戴安全帽、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三是警告标志,如当心触电、当心中毒、当心爆炸等。5、车间、宿舍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符合 50 分基本符合 40 一 30 分不符合 0 分(1)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应当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安全通道、疏散楼梯及出口保持畅通,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同时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完整好用。(A)甲类厂房每层建筑不超过 1 0 0平方米,在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5 人;(B)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1 5 0 平

9、方米,在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1 0 人;(C)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2 5 0 平方米,在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20 人;(D)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400 平方米在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3 0 人。 (2)厂房的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 11 米;走道的宽度不小于 14 米;疏散门的宽度不小于 0.9米;当人数少于 5 0 人时,可适当减小,但门的宽度不小于 0.8 米,且门要向外开,楼梯、走道应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3)消防器材主要是指灭火器。按照企业场所危险等级配置 (见附后参考表)。在配置灭火器,要根据企业生产性质选配,比如,石油

10、化工场所应配备泡沫或 AB C 干粉灭火器;精密仪器应选配气体(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器;其它场所配置 ABC 干粉灭火器为宜。消防设施主要是指室内消防栓和水枪水带。 (4)厂房或者仓库的建筑要达到相关要求。甲、乙类厂房或者仓库应达到二级以上的耐火等级;丙类厂房要达到三级以上耐火等级;丁戍类厂房一般到达三级耐火等级。具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规定执行。企业通过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再查上述事项。6、电气设备符合行业标准符合 50 分基本符合 4030 分不符合 0 分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1)输配电线路:输电线路一般指电力部门安装的室外架空线,但

11、甲类厂房、库房,甲乙类液体、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距离不小于电杆高度的 15 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2 倍。(2)车间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有非燃管保护),电源应集中统一设置,自备电源要安装“双头四极”闸刀,并指定专人管理;机械电器设备要接地。 (3)各种仪器、仪表、开关与线路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无严重发热和烧损现象,各熔断元件应与负荷(或线路)匹配合理,厂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不能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7、安全隐患整改有隐患未整改扣 50分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及时扣 30分安全生产法第 17条第 4项、第 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12、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在日常自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企业要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并要求建立台帐记录在案。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无贮存使用危化品或贮存使用危化品已通过安全评价 50 分贮存使用危化品正在评价中 4030 分贮存使用危化品未经评价中 0 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17 条规定,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评,对使用量、贮存量大的,危险化学品作为主要原材料的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使用量较少的,要建立健全

13、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有独立的区域,作业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 1 天的使用量,特别指出是,危险化学品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建立 40分建立未健全 35-25分未建立 0分安全生产法第 l 9 条规定,除高危行业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上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 人以下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2、安全生产责任制已签订 40分部分签订 3525 分未签订 0分安全生产法第 17 条第 1 项规

14、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来制订,包括厂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层次、全过程,既有谁负责,又有负什么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和死角。包括主管部门与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负责人或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岗位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书。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 40 分一般 3525 分无 0 分安全生产法第 l 7 条第 2 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综合管理方面:安全生产总则、安全

15、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事故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考核奖惩、 “三同时”审批、安全检修 管理、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管理等。(2)安全技术方面: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管理、危险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的害物品管理、厂区交通安全管理、防火管理等制度。(3)职业卫生方面: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职业病、职业中毒管理等制度。(4)其他方面: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食品安奎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 40分一般 35-25无 0分(1)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程序;(2)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58、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法第 1 7 条规定) 已培训 50 分未培训 0 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法第 1 7 条规定) 全部培训 50 分部分培训 4035 分无培训 0 分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法第 23 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等持证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围广)部持证 40 分部分持证 3025 分无证上岗 O 分(4)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第 l 9 条规定)经常 40分不定期 30-25分无 0分(5)从业人员的消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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