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述能证士夫之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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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丁二、述能证士夫之次第(“能证”是针对上面“所证二谛”讲的。“士夫”指人。“次第”指能证人的上下位次。人为什么有上下位次呢?就因为在见上有高低的差别。)世间见有二,瑜伽及凡庸。凡庸世间者,瑜伽世所害,彼亦由慧别,以诸上上害。【如是二谛之境能证的世间见有二种,即具止观功德的瑜伽世间及不具的凡庸世间。此外无第三种。】“如是二谛”就是上面诠释的二谛,实际没有而现的虚相是世俗,虚相一无所得的空性是胜义。“境”是心所行处。“能证”是能知。“世间”指有情,包括凡夫和圣者。“瑜伽”是相应。心相应到实相就是瑜伽。“止观功德”是指心安住一缘而见一分或全分实相。具止观功德的人是瑜伽世间,也就是能与实相相应的人。不

2、具止观功德是凡庸世间,就是被无明障蔽而不见实相的凡愚。归到自身上体察:我是哪种人?只有两种,要么是寂止中见诸法实相的人,叫做瑜伽师;要么是散乱在客尘中,丝毫不见实相的人,叫做凡庸,此外没有第三种。平时要常问:“我是哪种人?”“是瑜伽师,还是凡庸?”由这一问就警醒回头,回一切执有、执无的颠倒心而向于实相。【于此,凡庸世间之见为瑜伽世间所害,彼瑜伽师中也由见真实性智慧的差别,以诸上上违害或胜伏于下下见义之宗,见真实性之慧转增微妙故,以彼具量者能遮下者,反之不能。】“害”,可以说胜伏或打破或否认。真理是唯一的,谁的宗义符合真理,谁就是胜方,也就能破除下下。就如同光明现出,自然胜伏黑暗,在正见前虚妄的

3、见自然败负。“见”字紧要,从中看出这不是在“境”上较量,而是在“见”上较量。境是二谛,这上面不能说有差别,而能知的心却在见上有正确和错误的差别。正因如此,凡庸世间的见为瑜伽世间胜伏;而瑜伽世间中,又以上上胜伏下下见义之宗。理由是:见真实性的智慧辗转增胜微妙。所以,具有正量者的见能否认下者的见,而下者的见决不能否认具有正量者的见。(“量”是指无欺的心。“无欺”就是所见符合事实,事实如何,心也明见如何。)“上上害下下”具体就是:小乘见胜伏凡庸见、唯识见胜伏小乘见、中观见胜伏唯识见。这又要归到自身上体会,要反问:我怎样超越自己呢?根本点是在“见”上要转。就是要透过观察诸法的真实体性,来革除以往的颠倒

4、见。在观察真实性时,要使自己的见日益纯正、日益圆满,只有在自身上破除一切从粗到细的执著实有的见,才能见到诸法本性空寂。【入中论云:“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这一颂前两句说比喻,后两句说意义。下面一一解释:“有翳眼所缘事”,比如有眩翳的眼识所缘的黄色海螺。“无翳识所缘事”,比如无眩翳的眼识所缘的白色海螺。这两种所见当中,黄色海螺无法胜伏白色海螺,原因是:前者是颠倒识的所见,而后者是无颠倒识的所见。这是比喻不正见胜伏不了正见。“离净智识”,就是远离清净智慧、被无明障蔽的心识。“无垢慧”,就是没有被无明障蔽、没有人、法二执垢染的智慧。错乱识胜伏不了无垢智慧

5、,因为前者是错乱地见,而后者是真实地见。大众!从这一偈我们要警觉到:我们的心被无明障蔽,所见完全是颠倒的。面对无垢智慧的正见,我们应当承认自己的见都是错误。从今往后,我们应当唯一依从圣者智慧的所见,而不依从自己凡庸心识的所见。【例如:】“例如”就是一一回转来在自己心上体察。自己的心起凡庸见,堕在凡庸,就叫凡庸执。自己的心起小乘见,堕在小乘,就叫小乘执。自己的心起唯识见,堕在其中,就叫唯识执。所以遍破诸师,就是遍破自心。一向破遣干净,没有丝毫住著,就悟实相,而成为人中的第一等人。【凡庸执有事为常、一,有部、经部师见为微尘及刹那性而害之;】大众好好体察:我们日常见事物时,执著这事物先前和后来是一个

6、,这是执有事为常;执著这是浑然不分的一体,这是执有事为一。比如见一辆车时,认为昨天见的车和今天见的车是一个,这是执常;认为这辆车的上、下、前、后、内、外等是囫囵一体,这是执一。像这样我们通身堕在凡庸的颠倒见中。男女老少、山河大地、色声香味、受想行识,都只见是常恒的相、一体的相。不破除这样的颠倒见,就会一切时中陷于错乱,而不见实相。那怎么把自己从常、一颠倒见中救拔出来呢?只有透过观察去真正见到万物是微尘和刹那的体性。比如我们要重新认识车是什么东西。很容易发现:车头不是车的中间,车的中间不是车尾,这样就只见到头、尾、中间三个不同的部分,而没有一体的车。接着车头又分成前方、中间、后方,前方不是中间,

7、中间不是后方,这样在自己心前就只见到前方、中间、后方这三个部分,而没有什么一体的车头。像这样不断地细分下去,最后就只见到一堆零零散散的微尘。不但没有粗大的车子,下至没有车的一个分子、一个原子。又从时间上观察,先前的车和后来的车并不是一个,如果是一个,就成了先前的车在某一点上飞驰,后来也一直在同一点上以同等速度飞驰,显然这不是事实。所以,前面的车和后来的车是两个不同的体。像这样观察到车子有停止有运行,有在这条路上开,有在那条路上行,有在这个点上,有在那个点上,就发现前前后后的车实际是不同的体。我们在纵向的时间这条线上,以刹那为单位,分成一个一个前后相续的点,在每个刹那点上都有车的一幕显现,这些前

8、前后后的现相其实是彼此不同的体。为什么说不同?理由是:如果相邻两个刹那的现相是一体,那这两个刹那就只是一个刹那,而不能说是两个不同的刹那。所以要么就整个分不出刹那来,这样前前后后整个就是不变的一体,也就千年万年永无变化,但这不符合事实;要么能分出一个个刹那来,而能分出刹那来,这一一刹那的现相必定就是不同的体,在每个刹那显现时,前一刹那的相一定灭去。这样就见到车只是刹那刹那地生灭,并没有前后不变的常恒体性。大众再来体察:当我们心前只见到微尘和刹那的时候,这时还有什么粗法可得吗?由这一观就要猛醒:眼前所现的山河大地、城市村镇、男女老少、受想行识,乃至所有一切色、心粗法,原来只是一幕假相,正现时也了

9、不可得。【彼师许微尘实有,复为唯识师以破生似决定理而遮除;】我们破除了粗分的色、心二法之后,会意识到:万有的“有”有这样两种,一是假有,二是实有。像粗大的高山、大楼、草木等,都是非有而有,就是“假有”。(注意体会“非有而有”,比如心前显现高大的山峰的相,这样的粗相就是本来没有而虚假现的,正现时也了不可得。这是说非有而有,所以是假有。)而无分微尘是本有而有的法,就是“实有”。(注意!这是说本有而有,所以是真实有的。)再来看在我们眼里,世界的真相如何呢?去掉了粗法的假相之后,就只剩下内的刹那心识和外的微尘。外的微尘又是我们面前隐密的法。所谓隐,就是不显,它不显在我们眼、耳等的根识前。由于不显,就成

10、了凡庸不见的秘密。接下来我们会想:心前不断显现的境相是怎么来的?这些山河大地等的假相是怎么现起的?这有两方面的因素,内是以前一刹那的识为因,外是以外在实有的微尘为因,有前一刹那的内外这两种因,就在后一刹那生起眼识的同时,也生起所缘相外境色法的影像。所谓的“微尘实有”,可以由“生似决定理”来成立。举高山的例子来说,高山有影像境和本质境,高山的影像境就是眼识前所现的高山的影像,高山的本质境就是外境实有的微尘,而成立后者又有三条理由。第一是“生”,由于和眼识同时生起了所缘相高山的影像,这就证明一定有外境的微尘。第二是“似”,就是心前现的高山的影像和高山是相似的,就像在望远镜的镜头上显现远处楼房的影像

11、,这和真实的楼房是相似的,从“相似”就成立有外境的色法,不然决不会显现和它相似的影像。第三是“决定”,就是可以决定:没有外境的高山色法,就决不会生起高山的影像;只有以外境的色法为因,才在眼识前现起高山的影像。如果像这样执著外境有实有的色法,那就是一道屏障,障住了自心观见诸法空相。那么,怎么破除执微尘实有的颠倒见呢?这要用“破生似决定理”来破除它。也就是依次否定掉“生”、“似”、“决定”这三个理由。怎么否定“生”这条理由呢?这么想:单单凭“生起了所缘影相”,并不能成立心外有色法存在。“一个法的生起”和“外境有色法”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比如由前前的眼识生起后后的眼识,“后来有眼识生起”并不是以外境

12、的色法为因。其次,怎么来否定“相似”呢?这要看到色法影像和所承许的外境色法大有差别。也就是:第一、影像的相是粗显的,而色法的相是微细的。比如在眼识前高山的影像非常大、非常高显,而色法的无分微尘非常微小,一个那么粗,一个那么细,哪里会相似呢?能说眼前现的摩天大楼和一堆极微小的基本粒子相似吗?第二、影像是可分的,色法是无分的。比如高山的影像能分成上方、下方、左方、右方、前方、后方等的无数个部分,但在无分微尘上分不出任何一个部分。一个是可以随便在上面分,一个是一点也不可分,能说相似吗?第三、影像是可见的,色法是不可见的。也就是,影像可以看到是大是小,是方是圆,是什么形状。而无分微尘见不到任何形状。为

13、什么见不到形状?因为凡是有形状的东西,都是由上、下、左、右等的各方面综合而显现的,比如正方形就有四个角、四个边以及内部等等。而无分微尘在它上面分不出任何上、下等的部分,这怎么能被眼识见到?请问:谁能见到没上、没下、没左、没右、没中、没边的东西?决定见不到。这样,一个是可以见到的,一个是从来没见到的,能说这两者相似吗?能说一个见过的熟人和从来没见过的外星人相似吗?第四、影像可以详细观察,微尘色法无从观察。比如对高山的影像,可以观察它的形状、颜色、山脉的走向、山上的道路、草木等,而实际的微尘色法什么也观察不了。一个能详细观察,一个不能观察,怎么是相似呢?第五、影像不是独立存在,微尘色法是独立存在。

14、比如高山的影像,因缘聚会就现在识前,因缘消散就消失不见,所以这个影像是缘生缘灭的虚假法,而微尘色法是永不磨灭的真实法,一个是虚法、一个是实法哪里相似呢?再说,以“两个法相似”也不能成立它们就是因果关系。很多法都会在某一点上相似,但不是因果关系。比如地球上几十亿人都在人的形象上相似,但不成立每个人是生其他人的因。又比如,一切所知法在“所知”这一点上也相同,但不是互为因果。如果说:由“生”和“相似”这两条合起来,就决定这是特殊的关系,因此没有上面的过失。对这个所谓的“决定”,可以这样破除:以“生”和“相似”这两条并不决定外境实有微尘存在。比如在梦中有几分钟持续生起了见蓝色的心识,后后的取蓝识是依于

15、前前的取蓝识生起的,而且前后的识在相状上也相似,但在整个过程中并不存在任何微尘体性的色法。以上是根据法称论师在释量论等当中所说的,以“破生似决定理”破除了外境实有微尘。除此之外,还有世亲菩萨在唯识二十颂里讲到的破法,这会在下面讲解“身念处”时具体解释。这样把外境的微尘遣空之后,就再没有什么心外的法了。一切都只是像梦里现假相一样,心前显现的高山、河流、城市、人物,都只是从心中变出来的。由这一观要明白:自己认为心外有境,境外有心,像这样现出能取和所取的相,都只是假相,正显现时也了不可得。【唯识师许实有识,又为中观师以离一多因等胜伏而遮遣。】上面破除了实有微尘之后就成立“一切唯识,心外无境”。也就知

16、道根尘相对的相,或者能取和所取的相,唯一只是心识以迷乱习气变现的假相,正显现时也了不可得。这时会认为,其它现的相都是假的,而能现的心识应当是真实的,是可得的。这又堕在执著心识实有的颠倒中。这又怎么来破遣呢?以大乘中观论中所说的离一多因等正理来破遣。要这么想:如果心识是实有的,那实有的识和识前的境相就只有两种关系:要么是一体,要么是他体。如果是一体,由境相有生灭,识就有生灭;而识有生灭,就不是实有的法。如果是他体,境相就在心识之外,成了心外有境,不是唯识。这样就破除了“识是实有”。到这里,粗法也空、细法也空、色也空、心也空,一切色、心所摄的万相都荡然无存。我们又会认为:这是要分开看待的,一是世俗中这些色心现相是无欺有的,二是胜义中这些相是空的。其实分别心这样分开来执著,也是微细颠倒。实际上说了现相是虚假的,那就是本来没有!如果是本来有的,怎么会说它是假的呢?既然圣者根本慧前不见有这些假相,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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