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经营指标及公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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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五年八月,车险统计指标介绍,(一)保费指标:,毛保费,指按照基准费率表上的基准费率计算得出的初始保费(即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扣除所有折扣和优待之前的保险费)。,签单保费,指在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费合计”项下的保费金额(即毛保费扣除所有折扣和优待之后的保险费)。 签单保费=毛保费保单折扣保费,批改保费,指以批单形式对原保单进行变更引起的原保单保险费的增加或减少的金额。,签单净保费,指签单保费减去批改金额,加上批增金额以后的保险费(签单净保费不扣除手续费)。 签单净保费=签单保费+批增保费-批减保费,满期保费,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已满期的那部分保费,计算方式一般为

2、24分法或365分法。,24分法把公历的半个月视作一个统计月,这样一个公历年可以划分为24个统计月,故称其为24分法。24分法中把一个公历月的保费假设为当月中间一天所签发,这样当这个公历月结束的次日,该月保费满期时间为一个统计月,公式如下: 2*已满期月数 + 1 满期保费= 签单净保费 * 2*有效期月数 有效期月数:一般为12个公历月; 已满期月数:指假设的保单签发日至统计止期的公历月数,不足整月的不予计入。,24分法,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公历月,24分计算满期保费举例:,计算1、2两个月的截止5月底时的满期保费,其中1月份签单净保费为120万元,2月

3、份签单净保费为168万元。,1月份: 2*已满期月数 + 1 2*4+1 满期保费= 签单净保费 * =120万* = 45万 2*有效期月数 2*12 2月份: 2*已满期月数 + 1 2*3+1 满期保费= 签单净保费 * =168* = 49万 2*有效期月数 2*12 合计满期保费=45+49=94万,(二)赔款指标:,已决赔款,指保险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在结案后支付的保险金。,未决赔款,指保险人对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但因保险事故未结案而未支付的那部分保险金。,未决赔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保险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的必要基础,尤其是在现阶段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之际,它的准

4、确性与及时性对于产品的设计和费率的厘定有着重要的意义。,预估偏差,指保险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确定的损失预估金额与最终实际赔偿金额的差额,按照计算方法分为相对预估偏差和绝对预估偏差。,相对预估偏差:预估金额实赔金额 绝对预估偏差: 预估金额实赔金额 预估损失偏差率:总预估金额-总实赔金额 总实赔金额 预估损失偏差率II:预估金额-实赔金额 总实赔金额 由于预估损失偏差率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它对保证数据质量,真实反映经营状况的意义不是特别明显,自明年起将此项指标调整为预估损失偏差率,该指标是一个客观的指标,对于保证数据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统计期间已决赔

5、款 统计期间的保费收入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统计期间(已决赔款+未决赔款 ) 统计期间的保费收入,(二)赔付率指标,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目前是保监会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它的统计口径是在统计期间签单的保费和发生的已决赔款;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可以且来以赔款和保费的变化趋势进行比较评估; 由于会计年度制赔付率存在赔款滞后于保费的问题,在业务高速增长时不能准确及时地反映业务的经营情况,我司未把它做为KPI指标。,2、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承保年度生效的保单项下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 承保年度保险单的满期保费 实际赔付率:承保年度生效的保单项下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 承保年度保险单的保费

6、收入,(二)赔付率指标,承保年度制赔付率又称保单年度制赔付率; 赔款部分指的是在统计区间内起保的所有保单项下发生的赔款; 保费部分指的是在统计区间内起保的所有保单项下的净保费,由于满期保费的引入,它又被分为满期赔付率和实际赔付率两个指标。 它对盈亏的反映是最准确的,但需要保单满期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得到准确的数据,不能及时指导经营政策的调整。,实际赔付率的走势基本是保持上升趋势; 满期赔付率由于分母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增加,并且前期分母较小,因此它在前期会处于相对不稳定状态,一般情况下进入十个月以后,才逐渐稳定,当责任期满时,与实际赔付率的数值相同。,实际赔付率,满期赔付率,3、历年制赔付率: 期末

7、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 期末净保费期末未满期保费+期初未满期保费,(二)赔付率指标,历年制赔付率是介于会计年度制赔付率和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之间的一种赔付率; 它从一定程度克服了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统计时间过长、反馈滞后的缺点,又比会计年度制赔付率更能较准确地反映经营的状况; 它受未决赔款预估偏差和非本年及时登录赔款的影响较大,因此它有一定误差。,历年制赔付率: 期末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 期末净保费期末未满期保费+期初未满期保费 期末已决赔款=当年出险立案已决+非当年立案已决+非当年出险当年立案已决 期末未决赔款=当年出险立案未决+非当年立案未决+非当年出险当年立案未决 期初

8、未决赔款=截止统计日已决部分+截止统计日未决部分,历年制赔付率的换算(一),按照A+B-C对以上各分解项进行合并,就会得到下式: A+B-C=D+G+F+I+E+H-J-K,+,+,+,+,+,=,=,=,A,B,C,A+B-C=D+G+F+I+E+H-J-K 对上式进行合并归类: D+G:当年出险当年立案的已决和未决赔款; F+I:非当年出险在当年立案的已决和未决赔款: H-K:此二项数据相等,相减后为零。 E-J:非当年立案案件的偏差 如此历年制赔付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当年出险当 非当年出险当 非当年立案 年立案赔款 + 年立案赔款 + 案件的偏差 期末净保费期末未满期保费+期初未满期保

9、费 对此公式我们称之为:历年制赔付率公式(II) 分子中后两项可以客观地反映机构的车险经营水平和工作人员的技能情况,对于控制数据真实性、即时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历年制赔付率的换算(二),4、事故历年度制赔付率: 统计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已决和未决赔款 期末净保费期末未满期保费+期初未满期保费,(二)赔付率指标,事故历年制赔付率是对本年满期和上年未满期保费的经营业绩进行反映的指标,它的作用类似于以往的加权满期赔付率,但它已克服了加权满期赔付率不准确的缺点; 如果在理想状态下,偏差为零,非本年出险本年立案赔款为零,则事故历年度制赔付率与历年制赔付率是相等的。换言之,它与历年制赔付率的差额就是偏差和非

10、本年出险本年立案赔款对历年制赔付率的影响,它对于考核数据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三)管控指标,1、核保方面: 保单及时登录率=正常录入笔数/录入总笔数 直接业务要求保单生效当天内在系统形成保单, 代理业务要求在保单生效40天内在系统形成保单 续保率=已续保笔数/应续保笔数 验车实施率=验车笔数/应验车笔数 2、核赔方面: 未决及时登录率=及时登录未决笔数/立案件数 标的出险12天内录入的未决为及时登录。 预估损失偏差率:总预估金额-总实赔金额 总实赔金额 预估损失偏差率II:预估金额-实赔金额 总实赔金额 结案率=已决件数/总立案件数,指标状态划分与标准,指标计算公式,实收保费计划达成率 =

11、实收保费/实收保费计划100% 综合赔付率 =(本年度已决赔款 + 净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 + 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本年自留保费-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净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100% 综合费用率 =(营业费用 + 手续费支出 + 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障基金 - 摊回分保费用-DAC差)/ (本年自留保费 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净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100% 保费应收率 = 期末全部应收保费 / 滚动12个月的财务保费收入100% 利润计划达成率 = 考核利润 / 利润计划 100% (根据新的核算制度对以往利润考核计算办法进行修订),手续费率 = 手续费支出 / 财务报表保费收入100% 及时立案率 = 出险12天以内登录件数 / 全部出险件数100% 预估绝对偏差率 = (实际赔付金额-估损金额)的绝对值和/实际赔付总额100% 预估代数偏差率 = (实际赔付金额-估损金额)的代数和/实际赔付总额100% 非营运车续保率 = 实际续保车辆台数 / 可续保车辆台数,指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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