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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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篇一 首席代表:x x x 首席代表: x x x 代表人数: 人 代表人数: 人 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

2、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x年度工资调整幅度 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 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 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 %。(或者增幅在 % %之间) 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 %。 提示:年度工资调整

3、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 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2、

4、工资分配制度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 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 3、工资分配形式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 岗位采用 工资形式; 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5、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 4、工资分配结构 基本工资从 月起提高 元/月(或 %)。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 %。 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资 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不超过 %。 提示:在法定工

6、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协商确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应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可协商确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的劳动者人数的最高比例。 6、工资支付 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_日。加班工资按_结算,在次月_日发放。 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工资一般应通过银行发放,并按

7、时足额存入劳动者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一般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发放;执行综合计时工时制度的,按批准的周期进行结算。 7、津贴补贴 (1)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 提示:中班为工作至22点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点以后下班或夜间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两种情况,早班为凌晨5点以前上班。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贴标准。 (2)高温季节津贴适用的岗位是 、 、 。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对象。

8、 (3)工作餐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元/餐。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或者发放工作餐补贴。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作餐标准或补贴标准。 (4)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元/月。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上下班提供班车或者发放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 8、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 、 保险福利项目。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除法定社会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市总工会的各项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以及设立体检、疗休养、职工

9、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项目,并协商确定相关福利项目的费用标准。 行业(区域)可协商设定本行业(本区域)的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最低费用标准。 9、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行业(区域)协商应列明覆盖的企业以及覆盖的劳动者人数。 10、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0、。 11、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2、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企业方和职工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存档一份。 提示: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和工会都应持有本合同文本。 13、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 劳动者。 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应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可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 14、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 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

11、工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有效期一般应为一年。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篇二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代表公司全体职工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双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

12、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公司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对所在单位职工实行二次分配的工资制度。 第四条 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各子(分)公司发展现状及实现预算目标难易程度,在实现当年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单位完成20xx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前提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10%范围内增长;效益指标完成预算目标且进步幅度在10%以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可超过10% ;效益指标超出

13、预算目标,职工工资可继续增长且不设上线。 第五条 公司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职工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公司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内部退养职工以及其他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六)公司与职工中止履

14、行劳动合同期间,暂停支付职工工资和福利。 第七条 公司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 第八条 公司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乘以其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九条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一线职工收入水平,公司对实施轮班作业的生产一线在岗职工实施中夜班津贴制。 第十条 公司每月19-21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或者直接)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等,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书面记录职工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并由职工本人签字,同时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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