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门诊建设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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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科工作制度1.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2.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展精神疾 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3.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4.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门诊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和査房,解决疑难病例。5.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

2、不歧视和讽刺病人,不能将其病态、言语、行为作为谈笑资料。对病 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 答复.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原则,不得与病人争吵,不得殴打、责难、侮辱病人,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赠往来。6.必须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征、病情、风俗习惯、 护理要点,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了解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 位,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采取紧急措施7.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无业务上的需要,非工作时间内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在病房逗留,不得在病房交 谈、会客、办私事,下班人员不得在病房

3、内看电视、娱乐。病人睡眠后应保持病房安静。8.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处理要果断、恰当,确保病人的安全。9.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免一切不良刺激.不得在病人面前谈论病情及预后.不能把病人带入职工宿舍和为私人干活,不得向病人、家属暴露医院内部情况,如事故及差错、工作人员私生活及地址等。10.工作时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仪表端正,整洁,衣着朴素大方,禁止佩戴装饰品。保持门诊及住院康复环境安静、整洁、优美。11.工作中要做到五好(态度好、照顾好、解释好、技术好、团结好),四轻(脚步轻、说话轻、关门轻、 操作轻),八注意(注意语言

4、态度、注意心理状态、注意防止意外、注意增加营养、注意延长睡眠、注意整洁美观、 注意娱乐活动、注意隔离消毒)。12.要妥善保管好钥匙,防止丢失。贺兰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门诊基本标准(试行) 精神科(心理)门诊是医疗机构对普通人群、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及精神疾病患者(包括其他科室躯体疾病共患精神疾病的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其他精神卫生服务等门诊医疗服务的场所。根据卫生部2011年印发的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区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门诊基本标准。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候诊区、接诊区、心理测量区、心理治疗区(

5、含个别治疗、家庭治疗和团体治疗区)、储存室和污物处理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其中候诊区、储存室和污物处理区可与门诊其他部门共同使用。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精神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具备一定精神医学知识和精神病科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至少有1名技师,具备心理测量学及相关的知识,熟练掌握相关的各种心理测量工具和负责日常心理测量数据的保密、储存和工作。(四)根据执业医师的数量,适当增加注册护士和技师的数量。(五)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适当比例配备心理治疗师和社会工作者。三、房屋、设施(一)至少

6、设置1间普通诊室,面积至少9平方米。普通诊室的数量应当与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相适应。(二)至少设置2间专用心理治疗室,用于个别心理治疗和家庭治疗。个别治疗室使用面积至少10平方米,家庭治疗室使用面积至少15平方米。治疗室一面墙壁应当配有单向玻璃。(三)至少设置1间心理测量室,使用面积至少10平方米。(四)医疗机构开展以下心理治疗,房屋设施应当满足相应要求:维护工作。(四)根据执业医师的数量,适当增加注册护士和技师的数量。(五)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适当比例配备心理治疗师和社会工作者。三、房屋、设施(一)至少设置1间普通诊室,面积至少9平方米。普通诊室的数量应当与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相适应。(二)

7、至少设置2间专用心理治疗室,用于个别心理治疗和家庭治疗。个别治疗室使用面积至少10平方米,家庭治疗室使用面积至少15平方米。治疗室一面墙壁应当配有单向玻璃。(三)至少设置1间心理测量室,使用面积至少10平方米。(四)医疗机构开展以下心理治疗,房屋设施应当满足相应要求:1.沙盘治疗室至少15平方米。2.生物反馈治疗室至少15平方米。3.团体治疗室至少60平方米。4.催眠治疗室使用面积至少20平方米。四、设备(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1套心理测量系统(包括电脑和软件)、1台打印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工作需要,增加心理测量软件、催眠床、心理挂件,沙盘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便携式电休克治疗仪、多媒体投影仪、摄像机、电视机、声录系统等设备。(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急救设备可与其他门诊科室共用)。(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诊疗质量规范控制、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患沟通制度、会诊制度、心理诊疗保密制度、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书写记录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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