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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4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通用24篇)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通过运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来判断职工是否正确地履行了职能,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帮助职工改进和利用考核结果的过程。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科学考核,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
2、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提高工作效能。二、分配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要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三、考核对象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四、考核内容对职工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1、德:指政
3、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五、考核标准和等次考核标准:以被考核
4、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4、不称职(不合格):政
5、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六、考核量化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10082分可推荐为优秀,8162分确定为称职,614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具体工作基础上,对表现突出获得奖励者进行加分,工行委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七、绩效工资分配(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定。基础绩效工资
6、是指从个人工作性补贴中扣除的570元/月及第13个月工资数,第13个月工资按照上年度工资为基数,上年度考录人员可纳入核算范围。(二)实行绩效工资后,事业编制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交通费补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等项目,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在规定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自行建立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三)绩效工资不作为发放离退休费的基数。实施绩效工资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计发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退休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四)事业
7、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平时考核不限次数,每年年底整体考核的办法实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本年度绩效考核原则在本年度年底前考核完毕,新聘用人员从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办法发放绩效工资。八、有关问题的处理(一)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九、考核结果的
8、使用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次年不得晋升职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工作性补贴。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1 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
9、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桂教人()6 8号)、(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横县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横教发()11号)及(云表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村委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分配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在教职工中公示通过,报镇中心学校批准后实施。二、实施对象横县云表镇南康村委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三、考核细则1、考勤(基分10分)上课、集会、例会及各种会议: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超出(横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节数每节扣0.5分。旷课:每节扣1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2、工作量(基分20分)量化
10、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_20分。3、职业道德(基分10分)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否则每次扣2分。造成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不顾全大局,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闹不团结,挑拨离间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不止。4、教育教学过程(基分30分)上课:(1)认真上课
11、,严格实行点名制度,保持教室纪律良好(体育课学生不能在校园内乱跑),否则,每次扣1分。(2)上课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扣1015分。(3)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关注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否则,每落实不到位,上课应付了事一次扣3分。备课、听课、作业批改等(1)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具有创新性,符合课改精神,并有教后感,否则,每缺一节扣2分,质量差者扣1分。(2)坚持听课,做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批语,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节扣1分,无评语者扣0.5分。(3)作业批改认真,无错批、漏批现象,作业作文按要求完成
12、任务,批改要求详批,具有指导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现错误扣0.5分。(4)授完每一个单元后,不进行测试小结的每次扣2分。 班主任工作班队会、安全卫生课不认真授课,当作自习课的,每节扣1分;学校布置的其它班级工作,班主任不认真组织的,每次扣1分;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班主任每次加1分。值周员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开、锁大门,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4、教育教学及科研业绩(基分30分)(1)期终测试科任成绩超出镇达标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减3分,减完为止。(2)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和其它活动奖的校级和学区级每次加2分,镇
13、级加3分,县级加4分,县以上加5分。(3)发表论文或获奖的每篇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4)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个课题加5分。四、本方案由横县云镇南康村委小学校办室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自20_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
14、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
15、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