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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 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_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法定代表人姓 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投资总额(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 ) 折美元: 万元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营业期限/经营期限长期 年 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
2、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备案(仅备案填写)事 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
3、期限章程(含修正案)认缴出资数额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注: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
4、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注:公
5、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7附表4联络员信息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仅供参考)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裕华区建华大街万达广场B区5-1。现修正如下:公司住所:石家庄裕华区育才街16号河北宾
6、馆70室。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2016 年7月11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仅供参考)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一)公司住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三)股东决定委托 公司员工xxx 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1日(注: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房屋权属: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其他 军队、武警房地产是 否自建房产是 否权利人姓名或
7、名称权利人证件号产权证号坐 落不动产单元号房 屋 性 质工业 商用 住宅 其他 使 用 期 限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1、申请人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合法使用权,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内容与原件一致;2、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3、房屋性质属于住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已经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4、住所(经营场所)符合消防、环保的要求;住所(经营场所)属于自建房的,已通过相关部门鉴定,并取得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5、对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
8、承诺,不作为抗拒拆迁的理由;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7、自觉接受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住房保障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公安、环保等审批监管部门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8、经营主体因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及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9、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以及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签署:年 月 日河北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参考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