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记账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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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记账实操1. 基本原理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是指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 计算公式 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 + 5%)。 例如,某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收取劳务派遣费用525,000元,当月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300,000元、福利20,000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费80,000元、住房公积金20,

2、000元。 首先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00,000 + 20,000+80,000 + 20,000 = 420,000(元) 然后计算计税销售额:(525,000 420,000)(1 + 5%) = 100,000(元) 应纳税额 = 100,0005% = 5,000(元)3. 注意事项 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差额扣除部分,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可以以自制凭证(如工资单等)作为扣除凭证,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要取得社保机构等开具的相关缴费凭证。 核算要求: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分

3、别核算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并且在账务处理上,要准确记录代付的工资、福利、社保和公积金等金额,以便正确计算计税销售额。1. 确认收入 假设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收取劳务派遣费用100,000元,其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为80,000元。 按照差额征税的规定,确认的计税销售额 =(100,000 80,000)(1 + 5%)19,047.62元(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销项税额 = 19,047.625%952.38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用工单位名称

4、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047.62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销项税额952.38 其他应付款 代付工资及社保等80,0002. 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借:其他应付款 代付工资及社保等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3. 取得相关费用的发票等扣除凭证(假设工资等费用已经支付) 按照规定,差额征税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对于支付的工资等费用,可以以工资单等作为凭证。4. 缴纳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销项税额952.38 贷:银行存款952.385. 发生其他成本(如派遣员工招聘成本等) 假设发生招聘成本2,000元,取

5、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 贷:银行存款2,000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正常回款,减少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应收账款是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应收取的款项。第四条 应收账款应当以销售合同为基础,在履行合同履约义务后进行确认,即实现销售收入时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与账务调

6、整;(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分析与通报,为项目部催收货款提供数据支持;(四)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做好询证催收函、对账函的核对、检查和归档;(五)为应收账款的起诉案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第六条 销售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授信管理制度,并确保其能够有效运行;(二)负责应收账款呆账的分析;(三)负责及时将呆账反馈至公关法务部,并为起诉案件提供相关支持。第七条 项目部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客户基础资料;(二)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三)负责询证催收函、对账函发放以及回收;(四)及时向销售管理部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以便更新客户的授信额度;(五)为公关法务部

7、起诉应收账款案件提供相关支持。第八条 公关法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审核销售合同,避免出现对公司不利的合同条款;(二)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处理销售管理部反馈的呆账;(三)判决书下达后及时通知销售助理,以便进行后续收款或核销。第三章 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第九条 财务部应当按照销售项目、往来单位分别核算应收账款,每月向销售管理部提供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以便于业务员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销售管理部另行制定。第十条 销售助理要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月和客户进行往来账款核对,发现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以便于进行账目调整。第十一条 财务部每年至少向客户发送一次对账函或催收函。如因特殊情况申请不对账的,应提交书面申

8、请,并备注申请不对账的具体原因,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第十二条 财务部要及时将对账函或催收函的回函情况告知销售管理部,以便于销售管理部督促回函进度,及时催收货款。第四章 呆账及坏账的管理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呆账是指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或账龄虽未达到三年但客户信用严重恶化的应收账款。持续发生业务的,账龄原则上按照“先发生,先回款”的原则统计,但回款能够明确对应业务发生时间的除外。第十四条 呆账的管理流程如下:(一)财务部每年定期将呆账统计表反馈至销售管理部;(二)销售管理部完善呆账统计表,在“发生原因”栏据实填写未回款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上报项目经理以及公司总裁审批;(

9、三)呆账报告经审批后,由销售管理部报送给财务部、公关法务部,以便于采取进一步措施。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坏账,全额核销该应收账款:(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销,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已无收回可能性的应收账款。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公司对应收账款(含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若客户类型、地区等因素显著影响账龄的,可分类统计),依据本公司各账龄段的历史迁徙率、GDP和失

10、业率等宏观经济指标进行计算,参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的平均水平,确定本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第十七条 客户出现财务危机等严重影响其信用风险情形的,公司应当充分评估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收回的预计金额、回款时间等因素,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第十八条 坏账损失核销审批权限(一)分管领导进行审批。金额小于3万。(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由总裁进行审批。1、金额大于等于3万元。2、金额小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以下(含10%)或不超过一百万元。(三)董事会进行审议。金额大于等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超过一百万元。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 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应收账款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应向财务部、销售管理部、项目部等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建议,以便及时采取纠正和完善措施。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会计实操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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