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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操文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生活日常1. 确定鉴定时间: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受伤者需要在治疗终结且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不同的伤情有不同的鉴定时间要求,例如骨折类伤情通常在伤后 3 个月可进行鉴定,但如果骨折伤到关节处,则至少要恢复 6 个月以后才能做;大脑、眼睛或肢体神经、精神类受到伤害的,一般在 6 个月后方可进行鉴定;脊髓神经损伤 6 12 个月,截瘫 10 12 个月,植物人状态至少 12 个月以后。需要注意的是,鉴定时间的起算点是受到伤害之日,而非手术或出院等时间。2. 选择鉴定机构: 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常见的有双方共同委托(需要伤者、肇事方以及保险公司一起
2、出面协商,共同确定鉴定机构,这种方式做出的鉴定结论各方一般较认可,但协商一致的几率不大)、法院委托(各方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普遍认可,一般不会提出重新鉴定)、受害人单方委托(对方申请重新鉴定的可能性较大,但对于伤残不确定的情况有一定优势)。3. 准备鉴定材料: 被鉴定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鉴定机构,通常包括身份证、事故认定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 片及诊断报告等,从治疗医院借阅的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也需要带上。如果涉及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评定,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4. 进行鉴定: 到达鉴定机构后,鉴定人会根据国家规
3、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伤者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鉴定过程中,伤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以便鉴定人准确了解伤情。5. 领取鉴定报告: 鉴定机构一般会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几个工作日到几周不等)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当事人需按照鉴定机构的通知,及时领取鉴定报告。如果对鉴定报告有疑问,可以向鉴定机构咨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该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 10 级,从第 1 级(100%)到第 10 级(10%),每级相差 10%。具体等级的划分依据较为复杂,举例如下:1. 一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
4、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 20 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 3 级以下)等。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 5 级等。2. 二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 34 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完全性失语;双眼盲目 5 级等。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 4 级;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 4 级以上等。3. 三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等。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 3 级;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 3 级以上等。4. 四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 49 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等。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 2 级;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 2 级以上等。5. 其他等级:依次类推,随着伤残等级的降低,损伤程度逐渐减轻,对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影响也逐渐减小。但具体的伤残评定需要专业的鉴定人员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