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Q-E-KS-20 出渣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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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AQEKS20出渣工安全作业指导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渣工进行出渣作业的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要求、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现场防护要求、劳保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出渣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案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山项目从事出渣工岗位作业的人员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出渣工安全操作规程危险作业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通风设备建筑中完成通风工作的各项设施。3.2

2、盲炮俗称瞎炮,是指预期发生爆炸的炸药未发生爆炸的炸药。4 作业环境分析及要求4.1 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要求出渣工作业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要求如表1所示:表1. 出渣工作业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序号设备/场所/作业活动一类危险源二类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事故类别可能伤害岗位人员控制措施1.出渣设备/出渣工作业运行中的出渣设备患有职业禁忌症(眼疾、肺病等)从事禁忌作业其他伤害(眼疾、肺病加重)作业人员见本标准4.3、6.1、6.2、6.32.情绪异常、精神状况不佳心理异常火灾、触电、灼烫、爆炸、机械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4.3、6.1、6.2、6.33.无

3、证上岗操作错误爆炸、火灾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6.1、6.2、6.34.无人监护、监护不当监护失误火灾、触电、灼烫、爆炸、机械伤害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4.3、6.1、6.2、6.35.作业现场未准备有灭火器具监护失误爆炸、火灾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1、6.1、6.2、6.36.未戴防护耳罩或防护耳罩不符合要求防护缺陷其他伤害(耳疾加重)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2、6.1、6.2、6.3未按要求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工作帽防护缺陷灼烫、触电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2、6.1、6.2、6.37.出渣设备未安装过载保护或接地及各接线点未接触电伤害触电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1、6.1、6

4、.2、6.38.设备未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触电、爆炸、火灾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3、6.1、6.2、6.39.作业环境未清理,存在易燃易爆物质作业场地杂乱爆炸、火灾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1、6.1、6.2、6.310.现场发现盲炮操作失误爆炸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1、6.1、6.2、6.311.作业场所通风不足作业场所不佳窒息、中毒、爆炸、火灾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1、5.2、6.1、6.2、6.34.2 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如表2所示:表2. 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序号种类导致的后果或职业病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

5、1.粉尘眼疾、肺病见本标准5.1、5.24.3 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空压机作业过程中的禁止性要求如下所示: 禁止以下作业: 特殊施工无办理审批表的作业; 与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超时作业; 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禁止以下人员作业: 精神状态不正常;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出现其他认定为不适合开展作业的状况。5 作业过程安全要求5.1 现场防护要求5.2 设立安全警示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专人监护。5.3 仔细检查现场,及时清理现场杂物。5.4 检查

6、矿车轴承润滑是否良好,各部件有无松动,插销、挂勾有无脱落。5.5 注意工作面的盲(瞎)炮,不准私自乱拖乱挑,掉出来的收拾好后交炮工或安全员,不得私自处理和拿出乱用。5.6 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等发生较大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5.7 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现场的通风及封闭空间内作业的安全要求还应符合出渣工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5.8 劳保防护用品佩戴要求5.9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面罩、绝缘鞋等)。 5.10 及时排除烟尘,必要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5.11 出渣作业安全要求5.12 作业准备5.13 出渣作

7、业须由持证的出渣工进行,严禁无证操作。5.14 出渣工在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出渣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5.15 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等发生较大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5.16 检查矿车轴承润滑是否良好,各部件有无松动,插销、挂勾有无脱落。5.17 检查出渣设备未安装过载保护或接地及各接线点未接触5.18 作业前,首先检查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巷道空气是否良好。必须对工作面搞好洒水洗干净巷道1520m,矿岩湿透,冲洗巷道15米,方准作业。5.19 拉好灯、搞好照明、然后检查工作面的松石、处理好后,方准进行下步工作。5.20 作业前,首先检查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巷道

8、空气是否良好。必须对工作面搞好洒水洗干净巷道1520m,矿岩湿透方准作业。5.21 检查机械设备电源是否安全连接,安全连接后方可作业。5.22 作业运行 在(下)天井时,应先上(下)一个,至安全处后,再上(下)另一个,禁止两个(多人)同时上(下)。 禁止搭乘矿车上、下斜井。 工作中不准相互打闹,要相互关照,防止被降尘室灰斗碰伤,作中锅炉需要放渣时必须两人以上,用车推渣时两人商量好,以免被车把砸伤。 除灰时必须先用水把渣浇灭,以免被烫伤。浇渣时工作人员必须站在离热渣2米远以外防止被热气烫伤。 上天井拉底出渣时,应先检查支架是否牢固稳靠,提升或下材料应捆扎牢固,禁止往天井下扔东西,以防伤人。 除灰

9、工在地面推矿车时前后两车距离保持5米以上,不准间隔太近,防止被车撞伤,推车时不准蹬车,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前后两车推车距离不小于15米,下坡时不小于30米。 出渣时,废渣不能装得过满,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10cm,宽度不能超过矿车边缘。 推车时禁止两手握住车角和松手放飞车,两手不能扶在矿车两侧,防止过漏斗挤压伤手,下坡不准滑行和扒车,在转弯、过道叉和人员集中处要发出信号慢行,搬道叉时必须把车停稳。 打大块时,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和管线等设施。 时刻注意顶板松石,发现后要及时处理,以免伤人。 注意通风、风筒布要拉到工作面处,如空气不好,马上撤出。5.23 作业结束作业结束后整理工作面和轨道边要清理干

10、净,做到水沟畅通,道上无大块、无杂物、无积水,仔细检查现场,及时清理残余焊条、焊渣等,灭绝火种。对本次作业中存在安全隐患作业班组长进行交底。定期(每季度)检查出渣作业用具、工具,防止存在隐患。6 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案6.1 进行出渣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具备对触电、灼烫、火灾、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等现场应急抢救能力。6.2 发生紧急事件或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可行的办法救护作业人员脱离危险作业环境并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通知现场急救中心,以及拨打“120”等社会急救电话。报警时,应注意说明需救护人员的受伤部位、伤势情况及发生事件的区域或场所等,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6.3 进行出

11、渣作业的相关应急处置包括以下几种: 触电应急处置: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工具使触电人员尽快脱离带电体。切勿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立即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封锁现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脱离电源后,让伤员平躺。应急救护人员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随时准备送医救治; 若伤员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若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 灼烫应急处置: 高温烫伤:判断烫伤情况,如受伤面积的大小,伤处是否疼痛,伤处的颜色;在伤处未发现红肿之前要脱下

12、伤处周围的衣物和饰品;如果伤处很疼痛,说明这是轻度烫伤,可以用冷水浸洗半小时左右,不必包扎。如果皮肤呈灰或红褐色,应用干净布包住创面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严重烫伤的病人,在转运途中可能会出现休克或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摩。 紫外线灼伤:主要是指电弧光对人的眼睛造成的伤害,严重的眼部有灼烧感和剧痛感,并伴有高度畏光、流泪等明显症状。受到紫外线灼伤后,急性期应卧床休息,并戴墨镜避光,然后用红霉素眼药水滴眼。如没有药物时,也可用新鲜牛奶滴眼。 火灾应急处置: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将有关电源、气源切断,利用就近和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向车间管理人员报告和报警; 火势蔓延时,要保

13、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应用衣服、湿毛巾或口罩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 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有毒烟雾进入呼吸道。严禁使用楼层的电梯逃生。逃生时随手关闭通道门窗,延缓烟雾沿通道流通。 中毒和窒息应急处置: 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脱离尘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 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救护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并在医务人员抵达前坚持进行心肺复苏。 机械伤害应急处置: 异物入眼应急处置:沙粒、灰尘等异物入眼时,不要随意搓揉,以免损伤角膜或引起细菌感染。可先用清水洗眼将异物冲出。如果没有清水,则应低头并闭上眼睛,

14、使产生较多眼水,以便将异物溶化或冲出。如果仍未冲出异物,应仔细察看眼睑,若能看到,就用干净柔软的布或棉签轻轻将异物粘出。如果用以上方法仍未能取出异物,或是异物取出后眼中仍有异物感时,需立即送医治疗;玻璃、铁屑等危险物入眼时,不得揉搓眼部,应立即送医治疗;液体入眼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患处,绝对不能乱揉。若是酸性液体入眼,可用23小苏打水冲洗;若是碱性液体入眼,用稀食醋或1醋酸或2硼酸水冲洗,然后尽快就医。 创伤性出血和骨折应急处置:创伤性出血:如伤者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

15、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尽快到保健(医务)室处理;骨折:有骨折者应先固定伤肢,伤员不应轻易翻转挪动,由医务人员处理。 爆炸事故应急处理: 当听到或看到爆炸时,应面背爆炸地点迅速卧倒,如眼前有水,应俯卧或侧卧于水中,并用湿毛巾捂住鼻口。距离爆炸中心较近的作业人员,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爆炸后,应立即切断通往事故地点的一切电源,马上恢复通风,设法扑灭各种明火和残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所有生存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统一、镇定地撤离危险区。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区。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处进行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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