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Q-E-KS-18 电耙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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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AQEKS18电耙工安全作业指导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电耙设备进行金属、化工、建材等矿山及其它矿场的地下坑内或露天做矿物搬运或充填作业的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要求、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现场防护要求、劳保防护用品佩戴要求、电耙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案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矿山项目使用电耙设备进行搬运或充填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指导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

2、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职业禁忌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3.2职业禁忌症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诱发潜在疾病。影响子代健康。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3.3禁忌作业禁忌作业是指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相关的职业禁忌作业。4 作业环境分析及要求4.1 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

3、源控制措施要求搬运或充填作业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要求如表1所示:表1. 危险源分析及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序号设备/场所/作业活动一类危险源二类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事故类别可能伤害岗位人员控制措施1.搬运或充填作业运行中的电耙机患有职业禁忌症从事禁忌作业其他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4.32.情绪异常、精神状况不佳心理异常触电、机械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4.33.不进行敲帮问顶操作错误断裂倒坍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1.34.不看信号灯、不听信号铃操作错误撞车事故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3.15.通风机未开或通风机质量不符合要求防护缺陷中毒、窒息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6.未

4、按要求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工作帽防护缺陷触电、机械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7.电耙及手柄过重、弹手、打手而不及时报修防护缺陷机械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18.现场作业时没有洒水防护缺陷粉尘过重职业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29.破碎大块时钢丝绳放置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放置缺陷机械伤害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110.电耙机一次线过长或二次线接头过多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触电、火灾作业人员见本标准5.3.211.电耙机附近有障碍物作业场地杂乱机械伤害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3.212.密闭空间通风不足作业场所空气不良中毒和窒息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见本标准5.14.2 职业危

5、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如表2所示:表2. 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要求序号种类导致的后果或职业病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1.矽尘矽肺病防尘口罩4.3 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电耙作业过程中的禁止性要求如下所示: 禁止以下作业: 无办理审批表的作业; 与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超时作业; 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禁止以下人员作业: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出现其他认定为不适合开展作业的状况。5 作业过程安全要求5.1 现场防护要求5.1.1 设立安全警示区。5.1.2 按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做好

6、相应的审批,识别、评价作业存在的危险,进行安全知识交底培训,确认作业人员资质,按规定持证上岗,严格履行工艺要求并做好自我防电、防尘、防毒、防火、防爆、防烫伤、防噪声、防辐射和防机械外伤等防范措施。5.1.3 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加强烟尘净化处理。5.1.4 开动电耙前,必须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好,发出开车信号后,方可启动。5.1.5 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等发生较大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5.1.6 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现场的通风及封闭空间内作业的安全要求还应符合GB 9448-1999的相关要求。5.2 劳保防护用品佩戴要求5

7、.2.1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绝缘鞋等)。5.2.2 开启电耙机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导电物件上。5.2.3 及时排除烟尘,必要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5.3 电耙作业安全要求5.3.1 作业准备5.3.1.1 电耙必须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熟练电耙的结构和性能,达到会开、会保养和修理。能排除故障,了解各加油点和加油方法。5.3.1.2 遵守国家有关电耙作业的安全法规和标准。5.3.1.3 检查顶帮和支架,进行敲帮问顶。5.3.1.4 电器机械各部分要详细检查,加油再开车空转10分钟,确认无问题方可开车作业。要爱护设备,每班下班时必须清扫电耙绞车,无接班时必须盖好,达到无油

8、泥和无粉尘,不漏油、漏电。5.3.1.5 定期(每季度)检查电耙作业用具、工具,防止存在隐患。5.3.1.6 电耙绞车必须安装在顶帮稳固或有棚子支护的地点或专用硐室内。5.3.1.7 滑轮必须架设在专门架设的横梁(立柱)或挂在坚固的棚梁上、或采用铁橛吊挂,橛眼深度不小于0.8米。5.3.1.8 电耙运行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5.3.1.9 电耙在运行中,禁止在以下危险区范围内有人停留和通行:(1)电耙巷道内或绞车的前方。(2)在采场内和露天时,在电耙运行路线左右各5米以内。(3)禁止从钢丝绳上跨过。5.3.2 作业运行5.3.2.1 开动电耙前,必须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并与有关人员联系

9、好,发出开车信号后,方可启动。5.3.2.2 电耙在运行中,来往人员要与绞车司机联系,经同意停车后才能通行。5.3.2.3 电耙在运行中,如拉倒棚子、立柱、损坏钢丝绳、大块矿石卡住漏斗口等,要停车处理,如有大块拉不动,必须停车进行破碎,禁止破大块和耙矿同时作业。5.3.2.4 电耙在运行中,禁止用手抓钢丝绳和修理滑轮。5.3.2.5 当扒斗受到阻力过大或斗内堆积矿石过多时,应将扒斗倒退12米,然后再扒,直到正常为止。5.3.2.6 滚筒上的钢丝绳放至终点时,滚筒上剩余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刹车带和闸轮之间不得污泥存在。5.3.2.7 在潮湿、不通风的地方作业时,应加强通风,安排监护人员,保证身

10、体与电耙机的绝缘。5.3.3 作业结束5.3.3.1 电耙停止作业,必须切断电源。5.3.3.2 仔细检查现场,毛石要清理干净,禁止堆放杂物。6 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案6.1 进行电耙机操作的相关人员应具备对触电、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等现场应急抢救能力。6.2 发生紧急事件或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可行的办法救护作业人员脱离危险作业环境并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通知现场急救中心,以及拨打“120”等社会急救电话。报警时,应注意说明需救护人员的受伤部位、伤势情况及发生事件的区域或场所等,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6.3 进行电耙作业的相关应急处置包括以下几种: 触电应急处置: 立即切断

11、电源,或用绝缘工具使触电人员尽快脱离带电体。切勿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立即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封锁现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脱离电源后,让伤员平躺。应急救护人员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随时准备送医救治。 火灾应急处置: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将有关电源、气源切断,利用就近和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向车间管理人员报告和报警; 火势蔓延时,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应用衣服、湿毛巾或口罩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 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有毒烟雾进入呼吸道。严禁使用楼层的电梯逃生。逃生时随手关闭通道

12、门窗,延缓烟雾沿通道流通。 机械伤害应急处置: 异物入眼应急处置:沙粒、灰尘等异物入眼时,不要随意搓揉,以免损伤角膜或引起细菌感染。可先用清水洗眼将异物冲出。如果没有清水,则应低头并闭上眼睛,使产生较多眼水,以便将异物溶化或冲出。如果仍未冲出异物,应仔细察看眼睑,若能看到,就用干净柔软的布或棉签轻轻将异物粘出。如果用以上方法仍未能取出异物,或是异物取出后眼中仍有异物感时,需立即送医治疗;玻璃、铁屑等危险物入眼时,不得揉搓眼部,应立即送医治疗;液体入眼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患处,绝对不能乱揉。若是酸性液体入眼,可用23小苏打水冲洗;若是碱性液体入眼,用稀食醋或1醋酸或2硼酸水冲洗,然后尽快就医。 创伤性出血和骨折应急处置:创伤性出血:如伤者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尽快到保健(医务)室处理;骨折:有骨折者应先固定伤肢,伤员不应轻易翻转挪动,由医务人员处理。 中毒和窒息应急处置: 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脱离尘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_ 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救护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并在医务人员抵达前坚持进行心肺复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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