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物品、器械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救物品、器械管理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急救物品、器械管理制度一、凡急救药品、仪器等,必须定位放置、标识醒目、定期检查、定专人保 管,定期维修保养,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二、急救仪器不得随意外借。急救仪器旁醒目处应悬挂仪器使用操作程序及 保养方法,以便指导使用。三、使用中的急救仪器设备,动态巡视观察其性能状态,保证正常使用;使 用中若仪器设备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备用仪器,不得中断病人抢救或治疗;并将故障仪器悬挂“故障维修”标识,及时维修处理。四、急救车专人管理,各项物品、药品的种类及数量按护理部要求统一放置,有登记。急救车内各项物品及药品保证完好,处于有效期内。门诊急救药品每周 清点、交接签名,封条管理;急诊、病房急救物品每班清点、交接,急救车保管 员或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签名。五、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在 2 小时或本班次时间内及时补充。如发现 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密封不严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及 时更新,保证物品完好无过期。六、急救物品、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及 时维修,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