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税费事项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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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税费事项办理指引目录1 信息报告场景.31.1 身份信息报告.31.1.1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31.1.2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51.2 资格信息报告.61.2 .1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61.2 .2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91.3 优惠信息报告.1 21.3 .1 税收减免备案.1 21.3 .2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2 71.4 特定信息报告.3 91.4.1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3 92取得应税收入场景.4 12.1 任职或者受雇取得收入.4 12.1.1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 22.1.2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 52.1.3 取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

2、补偿收入.4 72.2 取得稿酬所得.4 82.3 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4 92.4取得偶然所得.5 33 发生应税行为场景.5 73.1 销售货物.5 73.2 提供劳务.6 03.2.1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6 03.2.2 从事平台经济的人员取得收入.6 43.2.3 提供娱乐服务取得收入.7 03.3 开采应税资源.7 74 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相关场景.8 14.1 买卖、持有车船.8 14.1.1 购置车辆.8 14.1.2 出售车辆、船舶.8 34.1.3 持有车辆、船舶.8 54.2 转移、出租房屋权属.8 84.2.1 购买房屋.8 84.2.2 出售

3、房屋.9 44.2.3.无偿赠与、继承房屋.1 034.2.4 房屋交换.1 094.2.5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更名、离婚析产.1 1 24.2.6出租、转租房屋.1 1 74.2.7 拥有经营性房产.1 2 014.3 转移、出租土地权属.1224.3.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224.3.2 出售土地使用权.1234.3.3 赠与土地使用权.1264.3.4 土地使用权交换.1294.3.5 出租土地使用权.1314.4 占用耕地.1334.5 自然人使用土地.1414.6 转让、出租其他财产权属.1424.6.1转让、出租其他有形财产.1424.6.2 提供特许权的使用权.1445 股

4、权相关场景.1455.1取得股票(权).1465.1.1 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含技术成果入股).1465.1.2 受让其他个人转让的股权.1485.1.3取得股权激励.1505.1.3.1 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的股票(权).1505.1.3.2 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的股票(权).1525.1.4获得转增的股本.1545.1.4.1 获得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1545.1.4.2 获得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1565.1.4.3 获得上市公司转增股本.1565.1.4.4 获得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5、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1585.1.5 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1605.2 持有股票(权).1605.2.1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1615.2.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635.2.3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1645.3 转让股票(权).1655.3.1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股权转让情形.1655.3.2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1675.3.3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1685.3.4 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1695.3.5 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1715.3.6 从被

6、清算企业分得资产.1726.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场景.1736.1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1736.2 居民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756.3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776.4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1786.5 取得境外所得纳税申报.1806.6 个人自行办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扣除.18221信息报告场景1.1 身份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成立之日起就具备的自然属性信息,如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总分机构、投资人信息等。身份信息报告包含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纳 税 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自然人自主报告

7、身份信息、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社会保险费缴费人身份信息报告。1.1.1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业务概述】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办理自然人信息报告。自然人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告与纳税有关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木人基本身份信息、身份属性信息、相关基础信息、家庭信息、财产信息以及其他基础信息。自然人报送基础信息的方式包括自然人由本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和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向税务机关报送两种(扣缴义务人报送要求参见“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业务)。1.基础信息报告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生成

8、自然人基础信息档案。对于首次报送信息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信息,纳税人完成实名身份信息验证后由税务机关赋予纳税人识别号。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身份信息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正常信息报送,由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特定岗位人员进行处理。特殊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如因生僻字、与公安信息比对不通过等问题导致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信息不符合规则,无法进行采集;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而持其他有效证件的中国大陆公民,如军官等;取得应税所得但未入境

9、的外籍人员等。自然人以后可凭采集的身份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查询、打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通过纸质或电子的形式向纳税人提供电子纳税人识别号卡。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告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 扣除信息表),由税务机关采集相关家庭成员、房屋、受教育情况等基本信息。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 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 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

10、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 扣除信息表。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3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扣除信息表。【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 0 1 8 年 8月 3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 1 8 年第 5 9 号);3 .关于个

11、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 1 8 年第6 2 号);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 1 9 年第7号);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 发(2 0 1 8)4 1 号);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 1 8 年第6 0 号)。【减免优惠】无【计税方法】无【报送材料】序号资料名称报送条件原件复印件1A01053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无V一2A0108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无V一3居民身份证自然人为中国公民一4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自然人为永久居留的外籍个人

12、一5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护照自然人为外籍个人V一6中国护照自然人为华侨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自然人为港澳居民一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自然人为台湾居民一9其他身份证件自然人为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个人一10残疾证、烈属证自然人为残疾人或烈属V一11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自然人为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一12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自然人为履约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V一13公安部门办理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V一14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证明材料自然人报告信息发生变更,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

13、证明材料V一15代理人有效合法证件为自然人因故未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V一16代理委托书为自然人因故未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4【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办理标记】网上办理:是同城通办:是【办理时限】本事项即时办结。1.1.2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业务概述】纳税人通过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告自然人信息。i .基础信息报告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

14、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建立自然人档案,并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赋予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可凭已采集的身份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查询、打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通过纸质或电子的形式向纳税人提供电子纳税人识别号卡。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身份信息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正常信息报送,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特殊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如因生僻字、与公安信息比对不通过等问题导致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信息不符合规则,无法进行采集;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而持其他有效证件的中国大陆公民,如军官等;取得应税所得但未入境的外籍人员等。2.专项附加扣

15、除信息报送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 扣除信息表),由税务机关采集相关家庭成员、房屋、受教育情况等基本信息。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 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 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 扣除信息表。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

16、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3.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被投资单位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4月2 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5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 0 1 8年1 2月1 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 0 7号);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 1 8年第5 9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 1 9年 第7号);6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件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 发(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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