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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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解析1.【单选题】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名A. 20B. 35C. 50D. 100 正确答案:B收藏本(江南博哥)题参考解析: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即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35名。2.【单选题】与他人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操纵意图的除外)属于()行为。A. 重大遗漏B. 误导性陈述C. 证券操纵市场D. 虚假记载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认定(1)单独或

2、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5)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6) 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7) 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8) 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3.【单选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 ) 。

3、A.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B.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C. 推进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D.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4.【单选题】属于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并具体体现法律属性,实现法律功能的是()。A. 法律制度B. 法律文件C. 法律规范D. 法律条文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是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具体体现法律的属性,实现法律的功能。5.【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

4、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是()。A. 土地所有权B.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 海域使用权D. 生产设备 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得抵押。6.【单选题】下列主体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人是( ) 。A. 债权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B. 人民法院C. 债权人委员会D. 管理人 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人是人民法院。7.【单选题】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A. 承兑人B. 背书人C. 出票人D. 保证人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会导致票据无效。8.【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垄断协议经营者主动

5、报告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 )。A. 宽恕B. 承诺C. 适度除外D. 豁免 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所谓宽恕制度,是指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宽大处理,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其处罚。本题说法已过期,新教材定义为宽大制度。9.【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规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有( ) 。A. 受欺诈订立的合同B. 受胁迫订立的合同C. 存在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 存在虚假表示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参考解析:存在虚假表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10.【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

6、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A. 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B. 合伙企业的信用基础最终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C. 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D. 合伙企业的内部治理高度灵活 正确答案:B,D参考解析: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1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主体中, 可以辅助股东行使公司文件资料查阅权的有( ) 。A. 会计师B. 律师C.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D. 检察官 正确答案:A,B参考解析:公司法解释四规定,股东查阅信息后如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损害,则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辅助股东查阅的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负有相同

7、义务,适用同一规则。12.【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甲上市公司的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有( )。A. 职工监事李某B. 独立董事刘某C. 甲公司董事会D. 持有甲公司3%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王某 正确答案:B,C,D参考解析: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也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8、权等股东权利。13.【多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下列行为中,必须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有( )。A. 整体资产或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B.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C. 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D. 资产转让、置换 正确答案:A,B,D参考解析: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本节以下统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 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 产权转让。(6) 资产

9、转让、置换。(7)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 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 资产涉讼。(1 0) 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11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1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金融企业除以上情形外,有资产拍卖、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处置不良资产等情形的也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14.【案例分析题】11月10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通过竞价方式确定A会所为破产管理人,B律所为A会所的替代破产管理人。A公司曾经在2016年9月1人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

10、聘用期1年。管理人清理账务发现:1. 甲公司2020年5月向乙公司清偿100万,该债务2020年10月10日到期。(本题不确定题干是否有信息遗漏,如有遗漏欢迎考试的同学指正)2. 甲公司与丙公司在2020年9月1日签订生产设备买卖合同,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发货,11月12日得知法院受理甲破产申请,于是请求承运人和管理人返还生产设备,未能实现。设备于11月13日抵达管理人。管理人还发现,公司章程约定股东王某在2021年xx月xx日以实物50万向公司出资,王某已经实缴35万货物,还有15万未交,管理人要求王某履行出资义务,王某以出资时限没有届满为由拒绝。问:1. 李某是否有权

11、提出破产申请,并说明理由2、A会所担任管理人是否影响其勤勉尽责,并说明理由。3. 管理人是否可以请求撤销甲对乙的清偿,并说明理由。4. 管理人是否应当退回生产设备给丙,并说明理由。5. 王某以出资时限没有届满为由拒绝管理人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参考解析:1、李某无权利提出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或者重整。但职工债权人一方面是企业的债权人,另一方面又是企业的雇员,申请企业破产可能实现申请职工的债权,但也可能因企业破产倒闭导致全部职工的失业,从而可能出现债权与就业权、申请职工与其他职工的利益矛盾。所以为慎重起见,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

12、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2、A会所担任管理人不会影响其勤勉尽责,根据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会存在影响破产程序回避制度,而本题中A公司曾经在2016年9月1人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直至2020年10已明显超过3年期限。3、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甲对乙的清偿,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情形除外“。本题中,甲2020年5月向乙清偿100万,时间是在受理前的6个月内且

13、甲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故管理人可以申请请求撤销对乙的清偿。4、管理人应当退回生产设备给丙,根据规定“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本题中,丙在运输中积极主张了取回权虽未能实现,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丙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退回。5、不合理。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

14、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15.【案例分析题】(考生回忆版)A向B采购货物,合同约定A支付给B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是承兑人并且盖章。B背书给C,注明不得转让,C转让给D,D向E买东西,将汇票转让给E,E合同违约,后来当地山洪暴发,E捐款赈灾,把汇票背书给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找甲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承兑。红十字会找前手追索。A、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付、D以E违约为由拒付。 E偿付后找D追索。问:1. A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2. 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3,D以E违约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4

15、. D公司是否应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参考解析:1,不合理。出票人仅在合同约定不得转让,而不是将“不得转让”字样记载于票据,合同约定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后手之间的背书转让是有效的。所以A不能拒绝持票人的追索。(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都严格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都不得作为根据。)2、合理,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3,合理,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持票人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D有权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4,D公司无需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16.【案例分析题】(考生回忆版)2020年1月5日,赵某向钱某借钱100万,钱某同意,并约定先扣除利息5万,同时要求赵某提供抵押和保证。1月11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1月12日支付钱某借款100万给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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