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幼儿园早操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幼儿园早操管理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新】幼儿园早操管理制度1、幼儿园每天必须安排不少于30分钟(从开始到结束)的早操或午间操,根据需要也可安排两操,寄宿制幼儿园应安排晚间操。2、幼儿园做操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多样,经常更换,并针对不同年龄班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有所不同,每班幼儿每学期必须学会一套新的体操,体现自己的园本特色,一般要求既有徒手操又有轻器械操,既有体操又有走跑运动,既有国家规定的幼儿体操又有其它形式的音乐操。3、幼儿园要为各班划分好相对固定的户外做操区域,区域面积应保证满足幼儿实际人数的需要,避免互相冲撞,影响活动质量和幼儿安全。4、做操活动时每班至少有两位教师组织,要求在班内整好队后有秩序地带到本班区域,并教育幼儿遵守纪律,明确上下楼的常规要求,如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单排,不拥挤,不打闹,不喧哗等,在特殊区域做操的,如楼顶,要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更具体的安全要求。5、两位带操教师一前一后认真带操,要求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动作规范,姿态优美,要对幼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并通过与幼儿眼神和动作的互动交流,帮助纠正幼儿动作。6、教师要理解尊重每一位幼儿,保证幼儿参加活动的权利,为幼儿准备充足的器械(自制),不推搡、不训斥、不拉扯幼儿,注意观察幼儿表现,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引起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