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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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v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分类、成立要件和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分类、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掌握各种效力的民事行为制度。生效要件,掌握各种效力的民事行为制度。v重点和难点:重点和难点:v1.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v2.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v3.民事行为的效力的各种类型民事行为的效力的各种类型第一节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系德国民法典首创。是指基于行为人的意思

2、法律行为系德国民法典首创。是指基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表示,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是表意行为表意行为。民事行为系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民事行为系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我国民法采用民事行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我国民法采用民事行为说法,等同于法律行为。为说法,等同于法律行为。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54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法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二、民事法律行为

3、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为人为的法律事实(区别于事的法律事实(区别于事件)件)2、民事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是以、民事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是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为为基本要素的行为(区别于事实行为)基本要素的行为(区别于事实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有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但仅有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有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但仅有意思表示不一定能产生民事法律行为。思表示不一定能产生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主要有:无因管理、先占、发明、创作作品、事实行为主要有:无因管理、先占、发明、创作作品、侵权行为侵权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发生行为人预期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发生行为人预期后果的合合法行为法

4、行为(区别于民事行为)(区别于民事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v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内在意志内在意志的的外部表现外部表现。意思:即内在意志,是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意思:即内在意志,是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愿望和目的所在。利义务的愿望和目的所在。表示:行为人将其内在意志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表示:行为人将其内在意志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以便行为为相对人所了解以便行为为相对人所了解。v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是明示的(口头、书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是明示的(口头、书面),也可以是默示的(通过行为表示)面),也可以是默示的(通过行为表示)。v意思表示的瑕疵:不健全。意思与表示不一意

5、思表示的瑕疵:不健全。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我国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v下列对下列对“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表述正确的是()表述正确的是()v、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有意思表、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有意思表示就有法律行为示就有法律行为v、意思表示为主观范畴无需表示出来、意思表示为主观范畴无需表示出来v、内心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方式包括明、内心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方式包括明示与默示示与默示v、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但二、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但二者并不等同者并不等同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下列哪些情形

6、构成意思表示?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酬金500元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v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vA.甲购买彩电一台甲购买彩电一台vB。乙拾得金戒指一枚。乙拾得金戒指一枚vC丙赠与前妻项链一条丙赠与前妻项链一条vD丁创作长篇小说

7、一部丁创作长篇小说一部v下列属民事法律行为的是(下列属民事法律行为的是()v、刘某出国,张某为其无偿保管贵重物品、刘某出国,张某为其无偿保管贵重物品v、王工程师因工作出色,单位奖给他、王工程师因工作出色,单位奖给他元元v、李某的同事从外地回来,赠送给他一些、李某的同事从外地回来,赠送给他一些土特产土特产v、商店向电视机厂提出需要买台电、商店向电视机厂提出需要买台电视机视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v(一)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一)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v划分标准:根据民事行为成立的意思表示来划分标准:根据民事行为成立的意思表示来源于几方当事人进行划分源于

8、几方当事人进行划分 v划分的意义:行为成立是否需要对方同意划分的意义:行为成立是否需要对方同意v单方法律行为主要有单方法律行为主要有:遗嘱、代理权授予、效力未:遗嘱、代理权授予、效力未定行为的认定、免除债务、动产抛弃、放弃遗赠、定行为的认定、免除债务、动产抛弃、放弃遗赠、单方解除合同、撤销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撤销合同v 双方法律行为主要有双方法律行为主要有:债权合同、收养合同:债权合同、收养合同v多方法律行为主要有多方法律行为主要有:合伙协议、订立发起人协议、:合伙协议、订立发起人协议、选举董事、监事、订立合并协议选举董事、监事、订立合并协议v(二)有偿民事行为和无偿民事行为(二)有偿民事行为和

9、无偿民事行为v划分标准: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的同时是否需要付划分标准: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的同时是否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对价出相应的代价。对价v无偿行为主要有:无偿行为主要有:赠与、借用赠与、借用、无息贷款、无偿保、无息贷款、无偿保管、无偿委托管、无偿委托v划分意义:划分意义:v1.有些行为只能是有偿的,有些只能是无偿的,有有些行为只能是有偿的,有些只能是无偿的,有些行为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如果双方未约些行为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如果双方未约定为有偿的,定为有偿的,推定推定为无偿)。为无偿)。v2.行为人所承担的义务不同,有偿有支付对价的义行为人所承担的义务不同,有偿有支付对价的义务。务

10、。v3.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不同。有偿大于无偿。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不同。有偿大于无偿。v(三)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三)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v划分标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划分标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v单务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另一单务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行为。方只享有权利的行为。v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日借给张某1万元,张某于半年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后偿还该1万元并支付万元并支付7的利息。问:该行的利息。问: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为属于何种民

11、事法律行为?()v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v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无偿民事法律行为v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v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双务民事法律行为v(四)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四)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v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成立或生效是否以交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成立或生效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付标的物为要件。v实践法律行为主要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实践法律行为主要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意思表示一致,还意思表示一致,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须实际交付标的物。v划分意义:法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的时间不划

12、分意义:法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的时间不同同v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vA、租赁、租赁vB、加工承揽、加工承揽v、私人借贷、私人借贷v、买卖、买卖v(五)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五)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v划分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法律行为划分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法律行为是否必须采取某种形式生效是否必须采取某种形式生效v要式法律行为: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要式法律行为: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定金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v划分意义:行为生效的形式要件(约定、法划分意义:行为生效的形式要件

13、(约定、法律特别规定)律特别规定)v(六)要因法律行为与无因法律行为(六)要因法律行为与无因法律行为v划分标准:法律行为是否以原因行为的存在划分标准:法律行为是否以原因行为的存在为有效要件为有效要件v无因行为主要存在于票据行为,目的是促进无因行为主要存在于票据行为,目的是促进票据的流通。(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不同)票据的流通。(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不同)v划分的意义:要因行为若原因不存在,则行划分的意义:要因行为若原因不存在,则行为无效;无因行为不因原因的不存在而无效。为无效;无因行为不因原因的不存在而无效。v(七)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七)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v划分标准:两个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划

14、分标准:两个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v划分的意义:在担保合同中适用,主法律行划分的意义:在担保合同中适用,主法律行为决定从法律行为(生效、消灭)为决定从法律行为(生效、消灭)第二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第二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我国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

15、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v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有:(为有:()

16、。)。vA某甲花高价买了一台摄像机某甲花高价买了一台摄像机vB某乙倒卖黄金某乙倒卖黄金5两两vC某丙将一副临摹画误认为是真迹画而购某丙将一副临摹画误认为是真迹画而购买买vD某丁在其父亲生命垂危之际,为挽救其某丁在其父亲生命垂危之际,为挽救其父亲的生命,以很高的利息向周某借款父亲的生命,以很高的利息向周某借款10000元元v下列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下列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v、将箱酱油当成醋而为买受、将箱酱油当成醋而为买受v、买受人错将箱啤酒看成、买受人错将箱啤酒看成箱箱v、误将赝品当作真迹而为买受、误将赝品当作真迹而为买受v、甲误认为乙富有且有诚信而贷巨款、甲误认为乙富有且有诚信而贷

17、巨款v下列民事行为中,哪些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下列民事行为中,哪些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的民事行为?(ABC)vA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v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vC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的行为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的行为vD。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第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第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律行为v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生儿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生儿子,则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子,则甲将房屋租于乙住。v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甲乙签订房

18、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于乙住。亡,则甲将房租于乙住。v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v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附条条件件的的民民事事法法律律行行为为是是指指行行为为人人设设立立一一定定的的条条件件,以以条条件件的的成成就就与与否否决决定定民民事事行行为为效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条件的概念和特点:(一)条件的概念和特点:民民事事法法律律行行为为所所附附条条件件是是指指行

19、行为为人人在在实实施施行行为为时时用用以以确确定定民民事事行行为为效效力力的的特特定定的的客客观观事事实实条件的特点:条件的特点:u将来性将来性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u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不可预知性,将来可能发生,不可预知性,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也可能不发生u合法性合法性须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须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公序良俗u自治性自治性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实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实u一致性一致性须与当事人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不须与当事人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相矛盾v(二)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二)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v条件的成就条件的成就约定的客观事实出现约定的客观事实

20、出现v条件不成就条件不成就约定的客观事实未出现约定的客观事实未出现v恶意阻止条件的成就恶意阻止条件的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三)(三)条件的种类条件的种类1、停止条件(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停止条件(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2、积积极极条条件件(肯肯定定条条件件)与与消消极极条条件件(否定条件)(否定条件)附停止(延缓)条件附停止(延缓)条件条件条件停止条件停止条件(期中考到前十名)(期中考到前十名)例子(例子(姑姑对上中学的姑姑对上中学的侄儿达成赠与协议:赠侄儿达成赠与协议:赠送其一台小霸王学习机)送其一台小霸王学习机)条件成就条件成就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法律行为发生效力若若期期中中考考试

21、试排排到到年年级级前前十名,赠予协议生效。十名,赠予协议生效。条条 件件 不不 成成就就权利义务失去效力权利义务失去效力期期中中考考试试排排不不到到前前十十名名,则赠予协议不生效则赠予协议不生效附解除条件附解除条件条件条件解除条件解除条件(SARS疫苗被发现)疫苗被发现)例子(某科研单位与例子(某科研单位与教授签订科学研究协教授签订科学研究协议)议)条件成就条件成就法律行为失去效力法律行为失去效力如如果果SARS疫疫苗苗被被发发现现,此此医医学学SARS专专项项科科研研资助协议失效。资助协议失效。条条 件件 不不 成成就就法律行为仍生效法律行为仍生效SARS疫疫苗苗没没有有被被发发现现,此此医

22、医学学SARS专专项项科科研研资助协议仍然有效。资助协议仍然有效。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条件条件条件内容的事实条件内容的事实积极条件积极条件某事实发生某事实发生消极条件消极条件某事实不发生某事实不发生u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从外地回来,则房屋租赁协议终止。毕业从外地回来,则房屋租赁协议终止。u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从外地不回来,则将房屋一直租于乙住。毕业从外地不回来,则将房屋一直租于乙住。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概念和特性(一)

23、概念和特性1、概念、概念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的民事行为。2、期限的特点、期限的特点将来性将来性客观性客观性确定性确定性(二)期限的分类(二)期限的分类1、延缓期限(始期)与解除期限(终期、延缓期限(始期)与解除期限(终期)2、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三)期限的效力(三)期限的效力1、始期届止前,行为不发生预定的效力、始期届止前,行为不发生预定的效力2、已经生效的行为,终期届至之时,行为当然失去、已经生效的行为,终期届至之时,行为当然失去效力,当事人无须就行为的失效

24、再为意思表示。效力,当事人无须就行为的失效再为意思表示。v判断下列行为属于附条件还是附期限判断下列行为属于附条件还是附期限v1、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车一辆,乙欣然同意v2、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v3、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v4、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v5、甲乙约定,甲明年生日时,乙送给

25、甲、甲乙约定,甲明年生日时,乙送给甲999朵玫瑰朵玫瑰v6、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v7、甲乙约定,甲岁生日时,在乙开的饭店宴请、甲乙约定,甲岁生日时,在乙开的饭店宴请宾客宾客第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第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律行为v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生儿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生儿子,则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子,则甲将房屋租于乙住。v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于乙住。亡,则甲将房租于乙住。v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

26、送乙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v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附条条件件的的民民事事法法律律行行为为是是指指行行为为人人设设立立一一定定的的条条件件,以以条条件件的的成成就就与与否否决决定定民民事事行行为为效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条件的概念和特点:(一)条件的概念和特点:民民事事法法律律行行为为所所附附条条件件是是指指行行为为人人在在实实施施行行为为时时用用以以确确定定民民事事行行为为效效力力的的特特定定的的客客观观事事实

27、实条件的特点:条件的特点:u将来性将来性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u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不可预知性,将来可能发生,不可预知性,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也可能不发生u合法性合法性须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须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公序良俗u自治性自治性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实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实u一致性一致性须与当事人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不须与当事人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相矛盾v(二)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二)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v条件的成就条件的成就约定的客观事实出现约定的客观事实出现v条件不成就条件不成就约定的客观事实未出现约定的客观事实未出现v恶意阻止条件的成就恶意阻止条件的成就

28、视为条件已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三)(三)条件的种类条件的种类1、停止条件(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停止条件(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2、积积极极条条件件(肯肯定定条条件件)与与消消极极条条件件(否定条件)(否定条件)附停止(延缓)条件附停止(延缓)条件条件条件停止条件停止条件(期中考到前十名)(期中考到前十名)例子(例子(姑姑对上中学的姑姑对上中学的侄儿达成赠与协议:赠侄儿达成赠与协议:赠送其一台小霸王学习机)送其一台小霸王学习机)条件成就条件成就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法律行为发生效力若若期期中中考考试试排排到到年年级级前前十名,赠予协议生效。十名,赠予协议生效。条条 件件 不不 成成就就权利义务失去效力

29、权利义务失去效力期期中中考考试试排排不不到到前前十十名名,则赠予协议不生效则赠予协议不生效附解除条件附解除条件条件条件解除条件解除条件(SARS疫苗被发现)疫苗被发现)例子(某科研单位与例子(某科研单位与教授签订科学研究协教授签订科学研究协议)议)条件成就条件成就法律行为失去效力法律行为失去效力如如果果SARS疫疫苗苗被被发发现现,此此医医学学SARS专专项项科科研研资助协议失效。资助协议失效。条条 件件 不不 成成就就法律行为仍生效法律行为仍生效SARS疫疫苗苗没没有有被被发发现现,此此医医学学SARS专专项项科科研研资助协议仍然有效。资助协议仍然有效。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条

30、件条件条件内容的事实条件内容的事实积极条件积极条件某事实发生某事实发生消极条件消极条件某事实不发生某事实不发生u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从外地回来,则房屋租赁协议终止。毕业从外地回来,则房屋租赁协议终止。u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甲将房屋租于乙住,并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从外地不回来,则将房屋一直租于乙住。毕业从外地不回来,则将房屋一直租于乙住。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概念和特性(一)概念和特性1、概念、概念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

31、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的民事行为。2、期限的特点、期限的特点将来性将来性客观性客观性确定性确定性(二)期限的分类(二)期限的分类1、延缓期限(始期)与解除期限(终期、延缓期限(始期)与解除期限(终期)2、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三)期限的效力(三)期限的效力1、始期届止前,行为不发生预定的效力、始期届止前,行为不发生预定的效力2、已经生效的行为,终期届至之时,行为当然失去、已经生效的行为,终期届至之时,行为当然失去效力,当事人无须就行为的失效再为意思表示。效力,当事人无须就行为的失效再为意思表示。v判断下列行为属于附条件还是附期限判断下列行为属

32、于附条件还是附期限v1、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车一辆,乙欣然同意v2、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v3、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v4、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v5、甲乙约定,甲明年生日时,乙送给甲、甲乙约定,甲明年生日时,乙送给甲999朵玫瑰朵玫瑰v6、甲乙约定,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甲乙约定,

33、下周一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朵玫瑰v7、甲乙约定,甲岁生日时,在乙开的饭店宴请、甲乙约定,甲岁生日时,在乙开的饭店宴请宾客宾客第三节第三节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v一、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一、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v概念: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根本不具备概念: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根本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就确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就确定的当然不能发生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民的当然不能发生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民事行为。事行为。v特点:特点:v1、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v2、自始不发生效力、自始不发生效力v3、当然无效、当然无效v4、确

34、定无效、确定无效v5、绝对无效、绝对无效二、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v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58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v(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v(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v(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v(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的;v(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五

3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v(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v(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v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同无效:v(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家利益;v(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v(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v(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v(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36、定。(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种类种类(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民事行为(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7、强制性规定v(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v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2条、条、13条条v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条第条第1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v例外:例外: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6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v(二)限制民事行为

38、能力人依法不能(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独立实实施的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单方民事行为v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行为后果行为标的数额行为标的数额v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知甲还未满知甲还未满16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v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vB、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甲与乙之间的买卖

39、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vC、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其、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其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vD、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v(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v1、一方以欺诈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一方以欺诈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为v民通意见民通意见68条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

40、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v(1)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v必须在主观上有故意(错标产地案)必须在主观上有故意(错标产地案)v(2)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两种表现: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两种表现: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情况注意区别欺诈和夸大宣传(如果夸大的是主观价值注意区别欺诈和夸大宣传(如果夸大的是主观价值方面,认定为夸大宣传;如果夸大事实方面的事项,方面,认定为夸大宣传;如果夸大事实方面的事项,认定为欺诈)认定为欺诈)不要求欺诈方有损害对方的意图不要求欺诈方有损害对方的意图故意隐瞒真实情

41、况的认定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认定v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认定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认定法律规定有告知义务而不告知法律规定有告知义务而不告知根据习惯应当告知而不告知根据习惯应当告知而不告知本来真实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足以造成对方本来真实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足以造成对方错误认识因此应当告知而没有告知错误认识因此应当告知而没有告知v(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v欺诈方提供的虚假情况与民事行为的内容有欺诈方提供的虚假情况与民事行为的内容有密切联系密切联系v受欺诈方因欺诈对民事行为的内容产生错误受欺诈方因欺诈对民事行为的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认识v(4)受欺诈方因错误作出了意思表示,与对)受欺诈

42、方因错误作出了意思表示,与对方订立了法律行为方订立了法律行为v(5)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v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元钱一条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v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v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期诈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期诈v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vD有效

43、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2、一方以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一方以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行为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69条条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v六个条件:六个条件:(1)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胁迫人胁迫人意识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心理

44、上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心理上的恐惧的恐惧胁迫人胁迫人希望希望通过自己的胁迫行为使对方做出通过自己的胁迫行为使对方做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胁迫的故意不包括胁迫人通过胁迫行为使自胁迫的故意不包括胁迫人通过胁迫行为使自己获得某种利益的意思己获得某种利益的意思(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3)受胁迫人基于胁迫产生了恐惧)受胁迫人基于胁迫产生了恐惧v不恐惧不恐惧产生恐惧产生恐惧v恐惧恐惧恐惧加深恐惧加深(4)受胁迫人基于恐惧订立了民事行为)受胁迫人基于恐惧订立了民事行为(5)胁迫行为是违法的)胁迫行为是违法的p手段正当手段正当p目的正当目的正当p(6)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行为损害了国

45、家利益(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利益;l1、主观方面,当事人恶意串通,希望通过订立法律、主观方面,当事人恶意串通,希望通过订立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l2、客观方面,该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客观方面,该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利益该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该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该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不该减少的财产减少了v(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伪装行为)(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伪装行为)v以合法形式掩盖合法目的的,是有效的民事以合法形式掩盖合法目的的,是有效的民事行

46、为,以实质的行为性质认定行为,以实质的行为性质认定(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公序良俗原(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则)v(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v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第解释一第4条:条:合同法实施以后,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依据。v强制性规定又称强行性规范,是任意性规范的对称。强制性规定又称强行性规范,是

47、任意性规范的对称。v强制性规定包括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强制性规定包括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定。v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定的合同不因此而无效。v合同法合同法53条: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v陈某和杂货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由陈某长陈某和杂货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由陈某长期供应孙某假酒低价销售。后因孙某欠款较多,双期供应孙某假酒低价

48、销售。后因孙某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vA陈某和孙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陈某和孙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vB假酒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假酒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vC陈某和孙某购销假酒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陈某和孙某购销假酒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在法律上有效vD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保护v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v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vB.甲与乙订立买卖甲

49、与乙订立买卖10公斤海洛因的合同公斤海洛因的合同vC.年满年满12周岁精神正常的小学生甲到商场购周岁精神正常的小学生甲到商场购买了笔记本一台价值买了笔记本一台价值1万元万元vD.甲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小狗以市价卖给甲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小狗以市价卖给乙乙三、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三、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v返还财产返还财产v赔偿损失赔偿损失v收缴财产收缴财产第五节第五节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v一、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一、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v指因指因意思表示有缺陷意思表示有缺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50、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v行为被撤销前,发生了针对无撤销权人的效力行为被撤销前,发生了针对无撤销权人的效力v行为的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为的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当事人v行为被撤销后,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行为被撤销后,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v行为被撤销后,一般情况下其无效溯及到成立时。行为被撤销后,一般情况下其无效溯及到成立时。v二、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二、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v(一)因受欺诈、胁迫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一)因受欺诈、胁迫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益的行为v(二)一方乘人之危实施的民事行为(二)一方乘人之危实施的民事行为v(三)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51、三)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v(四)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四)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v小张和小李是同厂职工,年底小张去长白小张和小李是同厂职工,年底小张去长白山探亲,带回一盒普通人参。小张于年山探亲,带回一盒普通人参。小张于年月日谎称该人参为千年野山参,并将其卖给小李。月日谎称该人参为千年野山参,并将其卖给小李。年月日,小李经专家指点得知此年月日,小李经专家指点得知此为普通人参,便于年月日向法院起诉,为普通人参,便于年月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法院应判决()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法院应判决()v、撤销该合同、撤销该合同v、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v、变更该合同、变更该合同v、该合同有效

52、、该合同有效v(二)一方乘人之危实施的民事行为(二)一方乘人之危实施的民事行为v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70条:条: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v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危险区别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危险区别v四个条件:四个条件:v意思表示人在客观上处于急迫需要或者紧急意思表示人在客观上处于急迫需要或者紧急危难的境地,而不是想象或者臆测。危难的境地,而不是想象或者臆测。v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故意行

53、为人有乘人之危的故意v意思表示人迫于自己的危难处境接受了极为意思表示人迫于自己的危难处境接受了极为不利的条件,与对方订立了法律行为不利的条件,与对方订立了法律行为v从结果来看,订立的行为中权利义务的分配从结果来看,订立的行为中权利义务的分配是不合理的是不合理的v(三)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三)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v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71条:条: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己的意思相悖,

54、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定为重大误解。v四个条件:四个条件:v意思表示人对影响法律行为订立的重要事项意思表示人对影响法律行为订立的重要事项发生了误解(发生了误解(误解包括误解和错误)v误解是由意思表示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误解是由意思表示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误解是由对方造成的,构成欺诈;误解是由自己的故意造成的,构成真意保留)v意思表示人基于误解做出了意思表示并订立意思表示人基于误解做出了意思表示并订立了法律行为了法律行为v误解必须是重大的误解必须是重大的v下列哪些选项为重大误解行为?(下列哪些选项为重大误解行为?(bcd)vA甲不知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购买订婚钻甲不知女友已与他人结婚

55、而购买订婚钻戒。戒。vB乙误真画为膺画而贱售之。乙误真画为膺画而贱售之。vC丙承揽粉刷他人围墙,因估算平方数错丙承揽粉刷他人围墙,因估算平方数错误,报价偏低。误,报价偏低。vD丁误认某人为地震救命恩人而赠与五千丁误认某人为地震救命恩人而赠与五千元。元。v(四)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四)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v民通意见第民通意见第72条: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为显失公平。v三个条件:三个条件:v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6、不对等,并且一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并且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v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法律行为订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法律行为订立时就不对等(时就不对等(市场风险、情势变更例外)市场风险、情势变更例外)v享有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或者享有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利用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杭州再现退房潮杭州再现退房潮三、撤销请求权及其行使三、撤销请求权及其行使 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性质形成权形成权行使方式行使方式诉讼方式(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诉讼方式(向法院或者仲裁

57、机构申请)撤销权人撤销权人受损害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受损害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情况况下)、双方当事人(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情况下)下)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溯及自始无效溯及自始无效撤销权行使期间撤销权行使期间民通意见民通意见73条第条第2款:自行为成立时起一年内款:自行为成立时起一年内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5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之日起一年内v例外:例外:v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3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者法定代理人

58、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v第第104条第条第2款,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款,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后归国家所有。v第第75条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v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合同,在执行中,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合

59、同,在执行中,发现对主要条款发现对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cd)。v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vB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主要条款无效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主要条款无效vC都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都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vD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v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2枚,标签标明该钻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钻石。甲遂多次与首

60、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v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v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年期间v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vC可以,因未过可以,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年诉讼时效v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第六节第六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v一、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一、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v是指其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而有待于其是指其有效

61、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而有待于其他法律行为使之确定的民事行为。他法律行为使之确定的民事行为。v需相对人撤销或者权利人追认需相对人撤销或者权利人追认v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种类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种类v1、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民事行为v2、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v3、无权处分的民事行为、无权处分的民事行为v4、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v(一)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双方行为(一)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双方行为v合同法第合同法第47条: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经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62、该合同有效。追认后,该合同有效。v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一个月内予以追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v追认需采用明示的方式,向相对人追认追认需采用明示的方式,向相对人追认v相对方有撤销权,撤销权人可以向民事行为能力欠相对方有撤销权,撤销权人可以向民事行为能力欠缺人追认,也可以向法定代理人追认缺人追认,也可以向法定代理人追认v(二)无权代理行为(二)无权代理行为v合同法第合

63、同法第48条条行为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或者代理代理权终止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v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v被代理人的追认:可以向相对人追认;也可以向无被

64、代理人的追认:可以向相对人追认;也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为之(补充授权)权代理人为之(补充授权)v被代理人明知无权代理人的行为不做同意也不表示被代理人明知无权代理人的行为不做同意也不表示反对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容忍的表见代理)反对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容忍的表见代理)v撤销权向被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向被代理人行使v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v、有效、有效v、无效、无效v、效力待定、效力待定v

65、、可撤销、可撤销v(三)无权处分行为(三)无权处分行为v合同法第合同法第51条: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权的,该合同有效。v追认可以明示可以默示追认可以明示可以默示v(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v合同法第合同法第84条: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三、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三、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v(一)被代理

66、人、监护人的追认权(一)被代理人、监护人的追认权v(二)相对人的催告权(二)相对人的催告权v(二)善意第三人的撤销权(二)善意第三人的撤销权 成立后成立后的状的状态有有权补正人正人补正后可正后可能能结果果一定一定时间经过的效力的效力无效无效当然无当然无效效无人无人一直无效一直无效不因不因时间的的经过而生效而生效力力 可撤可撤销、可可变更更有效有效受有受有损失方、被欺失方、被欺诈、方、被方、被胁迫方、迫方、处于危于危难方,因重大方,因重大误解或解或显失公平方失公平方行使撤行使撤销权无无效效行使行使变更更变更更不行使不行使有效有效法定期法定期间经过,就一直,就一直有效;但有效;但经撤撤销的,的,则

67、溯及的无效溯及的无效 待定待定不确定不确定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有有处分分权人、人、债权人人经追追认权人追人追认而而确定有效;确定有效;不追不追认,无效无效不因不因时间的的经过而确定,而确定,必必须以其他以其他行行为使之确使之确定定 v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约定5月月9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

68、手续。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月5日甲因日甲因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作,不治而亡。作,不治而亡。5月月6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故买卖合同无效。遂与乙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故买卖合同无效。遂与乙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vA在甲死亡之前,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在甲死亡之前,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理由是欠缺代理权同,理由是欠缺代理权vB在甲死亡之前,乙与丙之间的

69、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在甲死亡之前,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理由是欠缺处分权同,理由是欠缺处分权vC在甲死亡之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在甲死亡之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同vD在甲死亡之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在甲死亡之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案例分析v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

70、平均价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v请问:请问:v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v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v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同?为什么?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同?为什么?v4、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v5、如果发生第、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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