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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合 同同 法法 19991999年年年年3 3月月月月15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本法自;本法自;本法自;本法自19991999年年年年1010月月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同时废止。同时废止。同时废止。 合合 同同 法法合合 同同 法法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与
2、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协议。协议。合同具有如下特征:合同具有如下特征:合同具有如下特征: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3、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3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关系)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关系)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关系)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关系 22 2、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有偿合同有偿合同VSVS无偿合同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VSVS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要式合同要式合同VSVS非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主合同主合同VSVS从合同从合同有名合同有名合同VSVS无名合同无名合同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借
4、款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3二、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诚信原则42、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其他法律的规定。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规定。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规定。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
5、定的合同,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最相类似的规定。法分则或者其他最相类似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5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一、合同的形
6、式口同形式口同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其他形式(又称行为推定形式)其他形式(又称行为推定形式)6二、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标的数量数量质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7三、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三、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要 约约承
7、承 诺诺要约人要约人受要约人受要约人8(一)要约(一)要约1、要约的有效要件、要约的有效要件(1)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1)一般情况下,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一般情况下,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请是向非特定人发出;请是向非特定人发出;(2)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要约邀请则无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要约邀请则无要求;(3)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对行为人没有而
8、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对行为人没有约束力。约束力。生活中的商业广告(符合要约的除外)属于要约邀请。生活中的商业广告(符合要约的除外)属于要约邀请。93、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 1)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约人。(2 2)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
9、要约人。 10(二)承诺(二)承诺1、承诺的有效要件、承诺的有效要件(1)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即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即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为新要约。),为新要约。(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要约。112、承诺的生效
10、时间、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3、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要约人。12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13一、有效合同一、有效合同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
11、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定要件后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定要件后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的时间可以分为以下情形:合同生效的时间可以分为以下情形:(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手续办理完毕时;同,合同生效时间为手续办理完毕时;(3)附期限、附条件的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附期限、附条件的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期限届至、条件成就时。期限届至、条件成就时。142、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
12、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15二、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种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方以以欺欺诈诈、胁胁迫迫的的手手段段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损损害害国国家家利益;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62、
13、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所涉及的财产依下列规则处理:无效合同所涉及的财产依下列规则处理: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应当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当事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的)17三、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三、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
14、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18四、效力待定合同四、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
15、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有效。 19五、格式条款合同五、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
16、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
17、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20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规则一、合同履行的规则 当当事事人人就就有有关关合合同同内内容容约约定定不不明明确确,可可以以协协议议补补充充;不不能能达达成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适用下列规定:质质量量要要求求不不明明确确的的,按按照照国国家家标标准准、行行业业标标准准履履行行;没没有有国国家家标标准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价款款或或者者报报酬酬
18、不不明明确确的的,按按照照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时时履履行行地地的的市市场场价价格格履履行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履行行地地点点不不明明确确,给给付付货货币币的的,在在接接受受货货币币一一方方所所在在地地履履行行;交交付付不不动动产产的的,在在不不动动产产所所在在地地履履行行;其其他他标标的的,在在履履行行义义务务一一方方所所在在地履行。地履行。履履行行期期限限不不明明确确的的,债债务务人人可可以以随随时时履履行行,债债权权人人也也可可以以随随时时要要求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
19、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1二、中止履行二、中止履行1、中止履行的适用条件、中止履行的适用条件 应应当当先先履履行行债债务务的的当当事事人人,有有确确切切证证据据证证明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中止履行: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有丧失或者可
20、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22、中止履行的法律后果、中止履行的法律后果当当事事人人没没有有确确切切证证据据中中止止履履行行的的,应应当当承承担担违违约责任。约责任。当当事事人人依依照照本本法法规规定定中中止止履履行行的的,应应当当及及时时通通知对方。知对方。中中止止履履行行后后,对对方方提提供供适适当当担担保保时时,应应当当恢恢复复履行。履行。中中止止履履行行后后,对对方方在在合合理理期期限限内内未未恢恢复复履履行行能能力力并并且且未未提提供供适适当当担担保保的的,中中止止履履行行的的一一方方可可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23三、合同的保全三、合同的保全1、代位权、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21、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第三人第三人合同债权合同债权到期债权到期债权代位权代位权242、撤销权、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第三人第三人合同债权合同债
22、权减少财产减少财产撤销权撤销权25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6合同解除分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
23、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定事由包括: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定事由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在履履行行期期限限届届满满之之前前,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明明确确表表示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迟迟延延履履行行主主要要债债务务,经经催催告告后后在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迟迟延延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或或者者有有其其他他违违约约行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24、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7 提提存存是是指指由由于于债债权权人人的的原原因因而而无无法法交交付付债债的的标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的行为。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的行为。1、提提存存的的法法定定原原因因 :(1)债债权权人人无无正正当当理理由由拒拒绝绝受受领领;(2)债债权权人人下下落落不不明明;(3)债债权权人人死死亡亡未未确确定定继继承承人人或或者者丧丧失失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未未确确定定监监护护人人;(4)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的的其其他他情情形形。标标的的物物不不适适于于提提存存或或者者提提存存费费用用过过高高的的,债债务务人人依依法法可
25、可以以拍拍卖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2、提提存存的的法法律律后后果果:标标的的物物提提存存后后,毁毁损损、灭灭失失的的风风险险由由债债权权人人承承担担。提提存存期期间间,标标的的物物的的孳孳息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8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责任合同的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 当当事事人人在在订订立立合合同同过过程程中中有有下下列列情情形形之之一一,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6、 2、故故意意隐隐瞒瞒与与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有有关关的的重重要要事事实实或或者者提提供虚假情况;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当当事事人人在在订订立立合合同同过过程程中中知知悉悉的的商商业业秘秘密密,无无论论合合同同是是否否成成立立,不不得得泄泄露露或或者者不不正正当当地地使使用用。泄泄露露或或者者不不正正当当地地使使用用该该商商业业秘秘密密给给对对方方造造成成损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9二、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
27、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款或者报酬等。)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4、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约定的违;约定的违约
28、金约金过分高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适当减少。)。)30(二)违约责任的免除(二)违约责任的免除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本法所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 2、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
29、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承担。 3 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见“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合同”)31(三)其他规定(三)其他规定1、违约金违约金和和定金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 2、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和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