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市场主体法企业法律形态比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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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各种企业法律形态之间的比较各种企业法律形态之间的比较 一、投资者的法律责任(投资风险问题)二、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企业的门槛问题)三、税务负担(收益问题)四、投资者的权利和对企业的控制力(话语权问题)五、投资权益的转让(脱手问题)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一、投资者的法律责任(投资风险问题)一、投资者的法律责任(投资风险问题) 首先,投资者是否直接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再次,投资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在数个债务人共同对同一债务承担责任时,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

2、态比较(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法律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法律责任无限责任无限责任 问题问题1 1:家庭财产是否需要用以偿还债务?:家庭财产是否需要用以偿还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问题问题2 2:配偶一方是否需要对他方经营不善的债务:配偶一方是否需要对他方经营不善的债务担责?担责?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问题问题3 3:能否借假离婚来逃避因经营亏损所欠下:能否借假离婚来逃避因经营亏损所欠下 的

3、债务?的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成立了一合伙企业“南北运输经营部”,甲在运输一票货物途中不慎发生车祸,致使货主丁的30万元的货物全部毁损,丁要求赔偿30万元。甲付了10万元,认为已承担了自己应分担的三分之一债务,其余的应由乙丙二人承担。乙

4、认为甲的行为造成丁的损失,全部损失应由甲个人承担,自己没责任,拒绝赔偿。丙认为这是“南北运输经营部”的经营债务,丙已出资5万元,出资的财产赔完了,自己不应该再另行掏钱买单。 问:甲、乙、丙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法律责任(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1.普通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普通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无限连带责任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

5、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合伙企业债务和个人债务并存时,应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和个人债务并存时,应如何清偿? 甲、乙、丙于2005年10月份订立一份合伙协议,成立一图书批发部,分别出资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盈余和亏损比例按出资份额来分配。2006年8月,三人向丁借30万元,以扩大经营规模。 甲除开办合伙企业外,又向戊借款12万元,连同自己的资金投入股市。后股市大跌,甲亏损40多万元。甲承诺等合伙企业盈余后,即以其所得来还债。不料,2007年4月

6、,三人购进的大批图书滞销,经削价处理后,剩余资产近20余万元。三人只得关闭图书批发部。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丁数次催讨债务,均未获清偿,同时戊也多次向甲索债未果。丁向法院起诉,并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押原图书批发部的财产)。戊立即提出异议,声称甲曾许诺以其合伙企业所占份额来偿还债务,所以,法院不能只考虑丁的要求。 问:这两笔债务,是否存在优先偿还顺序?还是无优先顺序,只能按比例受偿?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3.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

7、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特殊情况)特殊情况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时,该股东即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

8、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揭开公司的面纱”。(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特定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特定情况下连带责连带责任任 公司法第64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2011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多选第试经济法多选第1 1题)题) A刑满释放的

9、无业人员甲 B某民营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乙 C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丙 D.一年前曾担任过某破产清算企业的总经理并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现为某企业销售人员的丁1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答案】ACD【解析】选项B: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二、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企业的门槛问题)二、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企业的门槛问题)(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法律、行政法规禁禁止从事营利

10、性活动的人员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1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李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现想自立门户创建一家独资企业,自己做老板,勾勒出欲设企业的大致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为“洁又惠”面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为该企业董事长。听说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只要1元钱,即象征性地出一点就可以了,所以资本暂定为400元,外加一些碗筷、几把桌椅;而且注册资本越低,他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少。他准备借用一处即将拆迁的街面房作为经营场所,到几个月后面临拆迁时再想办

11、法解决经营场地问题。1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李某计划雇佣3名左右的职工,但支付的工资中不包含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内容,这些项目由职工自己想办法解决。由于企业业务较少,没必要设置账簿、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又由于他不太懂经营管理,所以他准备聘用一名经理来管理企业;但是又需要控制经理的权力,较重大的事项均由李某自己来决定。如果经理在外代表企业所进行的活动超越其职权对企业不利的,则由该经理自行对外负责。 最后,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故无须登记,过几天去做一块企业的招牌挂在经营场所即可开业了。 问:李某的以上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二)

12、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资格投资人资格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伙企业法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2.投资人数量投资人数量 :250人 3.有自己的名称有自己的名称 4.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5.有合伙人的出资有合伙人的出资 (1)出资额 (2)出资方式1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合伙企业法第16条:(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64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

13、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可见,合伙制企业出资数额没有下限要求,出资可见,合伙制企业出资数额没有下限要求,出资方式灵活方式灵活1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公司法第23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1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1.股东人数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为符合法定要求,为150人人。 公

14、司法第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两年内缴足万元,两年内缴足 19931993年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年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是人民币50万元;商业零售是30万元;科研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是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并要求一次缴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下限为1000万元。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一次缴纳万元,一次缴纳1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王洪厨艺超群,她到哪家酒店做大厨,顾客就追随到哪家酒店。

15、与其打工,不如自己做老板,王红于是与高某约定一起申请设立一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王红出资8万元,其中现金3万元,厨艺作价5万元,高某出资现金12万元。双方四六分红。 问:公司能按他们之间的约定成立吗?王红和高某可以四六分红吗?2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孟诚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其中包括价值50万元的个人房产,验资报告确认了该房产的价值,公司以该出资的房屋作为营业场所。1年后,工商局以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过户为由,认为孟诚虚假出资,对孟诚进行处罚。 问:孟诚的出资合法吗?2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3.股东出资方式符合法定要求股东出资方式符合法定要

16、求(1)出资的财产应既有经营价值,又具有债务清偿功债务清偿功能能,因而应具有可转让性可转让性 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用货币估价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出资财产要移转占有或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移转占有或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3)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 2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公司法第27条第3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货币出资金额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 旧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

17、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新公司法提高了无形资产在出资中的比重新公司法提高了无形资产在出资中的比重2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25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2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

18、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由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经理和监事会以及公司民主管理机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构成。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司经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6.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 2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公司法第77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

19、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2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人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认购的股本总额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采取募集方式募集方式设

20、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且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公司法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构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构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2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三、税务负担(收益问题)三、

21、税务负担(收益问题) 李某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东,该公司2009年共纳税80万元,2009年李某从公司分红10万元。问:李某是否可以以公司纳税为由拒绝纳税个人所得税?(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根据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同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自自20002000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停止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比照个

22、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 个人所得税表一个人所得税表一3%45%的超额累进税率的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

23、年9月1日起调高为3500元)3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补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补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12个月的商数确定适用个月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税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税额 = = 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

24、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本次调整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54000元以下者缴纳的税金将减少,最大受益人群为奖金金额在24000元54000元区间的,减少1180-2680元。超过54000元以上者(不包括60000108000元区间)应缴纳的个税金额均较修改前有所增加。3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二)公司(二)公司 公司公司应以其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公公司股东司股东从公司取得税后利润的分配时,还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总结(三)总结 企业的税务负担主要依其法律人格确定企业的税务负担主要依其法律人格确定。同样的业绩,由于税负不同,公司股东的收益率不如

25、个人独资企业主和合伙人的高。 3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四、投资者的权利和对企业的控制力(话语权问题)四、投资者的权利和对企业的控制力(话语权问题) 2004年1月15日, 甲出资10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 同时规定, 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 须经甲同意。2004年2月10日, 乙未经甲同意, 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 2万元的货物。2004年7月4日,A企业亏损, 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 甲决定解散该企业, 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004年7月10日, 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

26、务情况如下: 3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A企业欠缴税款3000元, 欠乙工资6000元, 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 欠丁10万元; 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 实物折价8万元: 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甲个人可执行财产价值2万元。(P95)试问:(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3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话语权(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话语权 1. 投资人对企业事务拥有终局的决定权投资人对企

27、业事务拥有终局的决定权 2.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负责 3.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时,可以对其进行授权范围限制。但投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例题:例题: 1.甲、乙、丙3人组建一个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丁要求加入合伙企业,甲、乙同意,但丙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丁( ) A.可以入伙 B.若甲、乙两人出资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的半数以上则入伙 C.不得入伙 D.若丙提出不当的反对理由,则丁可以入伙。3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

28、较2. 甲、乙、丙3人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下列对执行合伙事务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按出资多少分配 B.由出资较多的人决定 C.享有相同权利 D.出资少的人不执行合伙事务3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话语权(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话语权 1.普通合伙人的话语权普通合伙人的话语权 (1)全体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享有同等的权利同等的权利 (2)可以推举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 (3)一般合伙事务,实行简单多数决简单多数决 (4)重要的合伙事务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重要的合伙事务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致通过4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

29、比较 合伙企业法第31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应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不动产; (四)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4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1年注册会计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

30、试题师考试经济法试题 单选第单选第3题)题) 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三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甲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4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答案】B【解析】 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选项D:有限

31、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4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2.有限合伙人的话语权有限合伙人的话语权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还享有一些特殊权利有限合伙人还享有一些特殊权利: 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财产份额出质。 上述权利,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李可与顾仁、王凡三人合伙开了一个儿童玩具厂,李可占五分之一;李

32、可同时与吴用两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婚庆服务公司,李可占30,吴用占70。2010年初,顾仁、王凡不顾李可的反对,两人做主聘请曹大做玩具厂的生产厂长,曹大成玩具厂的生产厂长吗?曹大成玩具厂的生产厂长吗? 假若婚庆公司股东会表决聘请苏珊做公司的CEO,李可反对,吴用赞同,苏珊可以当婚苏珊可以当婚庆公司的庆公司的CEOCEO吗?吗? 4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三)公司股东的话语权(三)公司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和股出资份额和股份比例。份比例。 公司通过自己的

33、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和决策,股东一般通过公司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施加影响。 1.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股东会4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性质、组成性质、组成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职权职权 会议制度会议制度 A.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实行资本多数决资本多数决 B.非特别事项,经代表超过1/2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

34、法律形态比较公司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

35、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4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2)董事会)董事会 性质、组成 其成员为3至13人 、执行机构 职权 会议制度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监事会)监事会 性质、组成 职权 会议制度 5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公司法第47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

36、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5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

37、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性质、组成 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基本相同 会议制度 (2)董事会)董事会 性质、组成其成员为5至19人 职权 会议制度 5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3)监事会)监事会 性质、组成 会议制度 (四)股东权的保护机制(四)股东权的保护机制 1.股东享有广泛的知情权股东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公司法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5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2.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确认无效或撤对股东

38、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销 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5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请求单方解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请求单方解散公司 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

39、,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5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五、投资权益的转让(脱手问题)五、投资权益的转让(脱手问题)(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权益的转让(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权益的转让不存在投资权益转让的问题(二)合伙企业投资权益的转让与合伙人退伙(二)合伙企业投资权益的转让与合伙人退伙 1.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转让(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40、任带责任5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案例案例1: 2002.1,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6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7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3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2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2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2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恶化,企业严重亏损。5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2003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折价分配,但未对到期

41、的银行贷款予以清偿。2003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丁称该笔债务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乙称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问题:问题: 1.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否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5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1)有限合伙人有权转让有权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 2

42、)转让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转让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应当提前应当提前30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日通知其他合伙人6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案例案例2 2: 袁强毕业后出资10万元,与人合伙开了一家网吧,份额为五分之一。袁强另向一家经营KTV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了10万元,持股10。袁强2010年初被录用为警察,遂要求收回投资,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1)袁强要求退伙,网吧的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袁强有权要求退伙吗? (2)若袁强要求将其合伙财产转让给钱景,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也不愿购买,袁强可以将其份额转让给钱景吗?6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3)袁强能否要求公司退还其10

43、万元出资款?(4)若袁强将其10的公司股权以15万元转让给钱景,其他股东表示愿意以同等价款购买,袁强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钱景吗?6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3. 合伙人退伙合伙人退伙(1 1)合伙人有权退伙,但应办理退伙结算)合伙人有权退伙,但应办理退伙结算 合伙企业法第51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当赔偿的数额。(2 2)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担责)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担责 第53条:退伙人对基

44、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4.退伙继承退伙继承 问题: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继承其合伙人继承其合伙人地位?地位? 合伙企业法第50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64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合伙企业法第80条:作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45、、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3款: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65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结论:结论: (1)普通合伙人死

46、亡,其继承人须经全其继承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继承其合伙人地位。 (2)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自动继承其合伙人地位。 66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继承与转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继承与转让 咨询:咨询: 我父亲和4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父亲任总经理。前段时间他在出差的时候出车祸去世了。在办理完后事以后,我找到我父亲一起开公司的另外几个股东,希望能够继承我父亲在这个公司的财产与身份。但他们说我不能获得我父亲的资格和身份,他的那一部分股份会让其他几个股东分掉。 我想问一下,这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67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

47、形态比较1.继承继承 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定的除外。2.2.股股东东无无权权抽回出抽回出资资,但,但公司可以以销除股权或者股公司可以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份的方式减资 3.3.转让转让(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完全自由(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68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公司法第72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征求同意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48、视为同意转让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9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既不同意

49、转让也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0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 实行自由转让的原则 ,但也有限制: 1.转让场所的限制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非上市公司的转让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2.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50、一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1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3.对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对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转让的限制 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2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六、怎样选择最适宜的企业法律形态六、怎样选择最适宜的企业法律形态(一)以寻求最大投资效益为目的者 (二)以投资安全性为首要条件者 (三)以谋求对企业的直接控制权为主旨者 (四)以广泛聚集资金、兴办大型企业为目的者 (五)发展风险投资者73编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律形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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