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课件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91469122 上传时间:2024-09-17 格式:PPT 页数:109 大小:6.1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强制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09页
行政强制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09页
行政强制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09页
行政强制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09页
行政强制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0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强制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强制课件(10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第六章 行政强制主 讲 人:曾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无处不在的政府无处不在的政府 一个人早上醒来后,政府就一个人早上醒来后,政府就开始影响他一天的生活开始影响他一天的生活 美美罗伯特罗伯特J J林格:林格:重建美国人的梦想重建美国人的梦想 76岁菜农卖红薯为儿子买药被执法者连扇耳光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 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述行政强制概述(一)行政强制的概念 n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存在,或为履行业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实施强制手段的具体行政行为。n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n

2、人身强制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财产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基本特征临时性;非惩罚性替代性;有时带惩罚性实施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适用目的为调查而强制为预防而强制为征用而强制为实现另一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 主要方式对人强制扣留、隔离、疏散;对物强制检验、查封、扣押、冻结;对场所强制隔离、查封 间接强制如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如划拨、收缴、拍卖 救济途径对其不服可以起诉执行有错的诉执行行为;执行内容有错诉执行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一)针对对象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1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

3、施。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而对行政相对人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对其人身采取检查、留置盘问等强制手段。这类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 (1)现场盘查,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进行盘问或者检查。例,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11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2)留置盘问,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加以留置并进行盘问的行为。例如,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可以将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3)传唤和询问查证,是指公安机关对违

4、法嫌疑人,限令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12例如,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第83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4)人身检查,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强制措施。例,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可以进行检查。13 (5)强制戒毒。例,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对于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6)强制约束,是指行政机

5、关对某种可能危害社会、他人或者本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情形的个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短时间限制,以保障社会和他人及其本人的安全。例,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14 (7)强制检疫,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可能患有某种恶性传染疾病的嫌疑人或者可能带有某种病原的人进行强制性疾病检疫,确定其是否实际患有恶性疾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强制措施。(8)隔离治疗,卫生检疫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的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拒绝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此外,限制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还有劳动教养和收容审查,152

6、、对行为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迫履行作为义务的措施。 (1)强制服役。根据兵役法第61条的规定,按照本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管理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的,经教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2)强制带离或者强行驱散。例如,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7条的规定,对于在现场16有危险的人员,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3)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

7、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时间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173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 (1)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不动产就地封存,任何人不得处分的行为。例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2)扣押,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证或者防止财产转移,限制行政相对人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其财产。例如,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28条规定,对于携带、载运违禁物品的,边防检查站应当扣留违禁物品。18(3)冻结

8、,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行政机关的请求,对行政相对人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暂停支付的行为。例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4)登记保全,是指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对需要保全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先予封存固定。19例如,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9、。20(二)以适用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预防性强制措施:行政主体对于可能危害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或物,依法采取的即时性强制措施。例如,卫生行政机关对患有流行性传染病的人,采取的强制隔离和治疗措施。特点:相对人的行为或物即将对社会或公共利益产生危害,非采取即时性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危害的发生。21制止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对正在实施危害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采取的限制其财产或人身自由的即时性强制措施。如公安机关对轻微违法犯罪,又有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的嫌疑人采取的收容审查等。特征: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非采取即时性强制措施不足以制止危害的发生。22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

10、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23三、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一部法律的立法原则,在其建构和实施过程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一部法律文件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按照什么要求、方向来建构,需要一种原则来指导。实施过程当中这么庞大的法律文本,那么多的法律规范,有时候就存在一个理解的问题,相互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问题、矛盾问题以及同别的法律规范的交叉问题。如何有效实施呢?也需要法律原则来加以指导,所以行政强制法在其建构与实施过程当中的基本原理和准则,即行政强制法的立法

11、原则,是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考虑的。一定阶段以后一定阶段以后不仅有好的实体规定;还要有好的程序规定。早期早期强调对于这种实体规定要有一个很好的制度来保障。程序法的程序法的规范也要规范也要跟进跟进。经过若干年之后,我们开始重视了实体法,又开始重视程序法之后,我们发现,仅仅重视实体的规范,仅仅重视程序的规范,如果不重视一部法律文本当中的立法精神、立法目的、法律原则的学习、理解和有效运用,就会留下很多的不足之处,可能还会留下一些产生负面效果的空间。这时人们就提出来,应当更加重视一部法律的立法原则、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理解和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重要的行政法规

12、比较高位阶的建构起了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在这个法律文本的38个条款当中,并没有一个条款专门说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而在这部行政法规的草案起草过程当中,是曾经有这个条款的,后来由于要瘦身,删去了这个条款。但是现有行政法规的38个条款当中,每一条都体现了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也就是说这么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他体现在我们整个法律文本的所有条款当中,融化在这个法律文本当中,这也是他的法律原则。行政行政强制制法法是是调整行政整行政法律活法律活动过程的法律程的法律规范和范和原原则的的总和和!所有规所有规范的总范的总和和所有原所有原则的总则的总和和整体的整体的行政行政强强制制法

13、法1法定原则法定原则2适当适当原则原则3非强制优先穷尽非强制优先穷尽原则原则4教育与强制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原则5防止滥用防止滥用原则原则6权利救济原则权利救济原则行政强制法在第行政强制法在第1 1章规定章规定:行政行政强制制的的设定定谁来设定这个制度。行政行政强制制的的执行行谁有权作为主体来实施,作出什么样类型的行为,以及作出什么样幅度的行为。1.1.法定原则法定原则都需要法律来作出明确规定。都需要法律来作出明确规定。p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范围、条件和程序。p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行政

14、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p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了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制。(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2.2.适当原则适当原则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机关,应当在实施强制权力的过程当中,

15、随时想到不能造成我们实施行为所需要的范围之外的伤害性的行为,这样造成巨大伤害以后,会留下巨大反弹的空间,会导致政府机关和相对一方的关系紧张,这样对于树立政府的权威,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是不利的。适当原则适当原则行政机关设定行政强制权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所需行政机关设定行政强制权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所需要,要,对公民设定行政强制义务应当适当,对公民设定行政强制义务应当适当,不能超出不能超出需要的限度。需要的限度。该原则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的一种内该原则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的一种内在标准,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在标准,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手

16、段必须与法律所要实现的目的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必须与法律所要实现的目的相一致,合乎比例相一致,合乎比例。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取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取非强制手段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第二十三条: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第二十三条: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无关的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所、设施或者财物。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河南荥阳交通部门罚吊车车主交河

17、南荥阳交通部门罚吊车车主交4949万滞纳金万滞纳金 根据征稽收费标准,豫A11993小吊车从2003年2月1日至2006年7月,应交纳养路费本金59040元、滞纳金389894元、罚款177120元,还应交附加费本金22960元、滞纳金75813元以及运管费本金7872元、滞纳金25993元、罚款1000元,共计约76万元。滞纳金年利率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 (89872元) 3.3.非强制优非强制优先穷尽原则先穷尽原则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前提非强制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进行行政执法的过程当中,对于管理和服务对象要尽可能采取柔和的方式,尽可能保障他们合

18、法权益的实现,而不要动则想到用强制的方式,要尽量采取最小伤害和不具有伤害性的、非强制的行为方式。4.4.教育与强制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相结合原则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协调政府和民众的关系的考虑之下,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生产生活的过程当中,尽量减少违法侵权和对他人产生伤害的行为表现,来达到今后的秩序、目标的实现。要深刻认识执法机关的教育职责,把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在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应当贯彻并发挥教育的功在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应当贯彻并发挥教育的功能,促进当事人更加主动地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能,促进当事人更加主

19、动地履行行政法律义务。在采取行政强制前,应当先告诫当事人,并且通过在采取行政强制前,应当先告诫当事人,并且通过说服教育,给予当事人依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机说服教育,给予当事人依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机会。只有经过说服教育当事人仍然不自觉履行法定会。只有经过说服教育当事人仍然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时,才能实行强制。行政强制应当是在穷尽教义务时,才能实行强制。行政强制应当是在穷尽教育手段仍然不能实现行政目的时不得已而采取的手育手段仍然不能实现行政目的时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段。(先教育,后强制;目的达,不强制先教育,后强制;目的达,不强制)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

20、育与强制相结合。育与强制相结合。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时候,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调在处罚的过程当中,还要教育受处罚的对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减少今后再产生违法行为的情况。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15年之后,2011年推出、2012年1月1日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当中把教育提到前面,叫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这样一个微妙的变化,说明我们的立法机关,在考虑教育对于行政管理、执法机关的一种职责要求方面,已经有了调整和变化。因为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所针对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是

21、人民内部矛盾,更多的是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好的改正、矫正他们的行为,今后少产生违法侵权后果。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5.5.防止滥用防止滥用原则原则行政强制权力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权力,而行政权力本身都是一种掌控资源最多,也最容易对相对人造成伤害的国家权力,所以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以往的实践和教训看来,这一方面是存在一些缺陷的,有权行使行政强制权力的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他们的行为没有依法受到有效的约束,通过权力的滥用,来达到自己追求小群体和个别人利益的局面。这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加以解决,所以行政强制法专门作出一个条款,就是行政强制法行使过程当中不得滥用。禁止谋利原则禁止谋利原则要求

22、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强制权的行使来谋求要求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强制权的行使来谋求单位单位或者或者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利益。行政强制权是为实现公共目的而运用的一种非生产行政强制权是为实现公共目的而运用的一种非生产性资源。如果用来参与营利活动,必然会使得公权性资源。如果用来参与营利活动,必然会使得公权力的享有者和行使者可以大量进行力的享有者和行使者可以大量进行“寻租寻租”活动,活动,导致权力与利益进行交换,造成行政权力廉洁性丧导致权力与利益进行交换,造成行政权力廉洁性丧失,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失,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行政机关所设定的行政强制条件必须与其实施的行行政机关所设定的行政强制条件必须与其实施的行政

23、行为具有正当的内在关联,防止行政机关利用其政行为具有正当的内在关联,防止行政机关利用其优势地位,优势地位,将其职责作商业化的使用。将其职责作商业化的使用。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威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权威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1 1)收支两条线)收支两条线(第(第4949条、第条、第6060条)条)第四十九条: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第四十九条: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何行政机关

24、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者变相私分。第六十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第六十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第六十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第六十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

25、除。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中华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的规定办理。的规定办理。的规定办理。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

26、式截留、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私分或者变相私分。(2)(2)不得使用、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使用、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第(第(第(第26262626条)条)条)条)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

27、,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3)(3)不得收取查封、扣押财物的保管费不得收取查封、扣押财物的保管费第第2626条条 第三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第三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政机关承担。6.6.权利救权利救济原则济原则(五)权利救济原则(五)权利救济原则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

28、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 ,请求有权请求有权国家机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国家机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 1.1.陈述权、申辩权。陈述权、申辩权。 2.2.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3.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的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事实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事实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

2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不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不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法行为或者扩大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求赔偿。一、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的设定1. 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可创设可创设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法律各种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法律保留行政法规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

30、规查封;扣押对法律已对对象、条件、种类做了规定的,不得扩大规定,也不得增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法律2.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起起草草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评价设定机关:应当应当定期评价不适当的及时修改废止实施机关:可以可以评价,并向设定机关报告意见相 对 人:可以可以向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建议设定设定指指“从无到有从无到有”1 1、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2 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制定

31、尚未制定法律的,属于国务院事务的,可以设定尚未制定法律的,属于国务院事务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除限制人身自由与冻结自由与冻结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3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或者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属于属于地方事务地方事务的,可以设定的,可以设定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4 4、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定行政强制措施5 5、法律没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

32、法规、法律没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不得设定。 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但不得扩大规定。可以规定,但不得扩大规定。 所谓规定所谓规定指指“从粗到细从粗到细”。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1.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对人身的强制约束;限制活动范围;对人身的强制约束;限制活动范围;人身搜查、检查;人身扣留;强行进人身搜查、检查;人身扣留;强行进入相对人的住所入相对人的住所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暂停营业;紧急征用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33、程序特别注意几点:第一,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第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一)一般规则1.具体步骤内部内部程序程序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外部程序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当场告知强制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权利,听取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1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实施

34、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 4、通知当事人到场、通知当事人到场;5 5、当场告知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 7、制作现场笔录;、制作现场笔录;8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

35、注明;9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1.紧急程序(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1)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2)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2.涉嫌犯罪移送的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务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3.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除应当履行一般程序外,还应当遵守

36、下列规定:1、当场告知及时通知当事人家属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3、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4、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三)查封与扣押(三)查封与扣押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1. 1. 实施查封与扣押应特别注意的几点实施查封与扣押应特别注意的几点1、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2、查封、扣押只限于与案件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3、不得重复实施扣押 (三不得:无

37、关、必需品、重复)4、必须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三文书:现场笔录、决定书、清单)5、严格遵循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6、延长查封、扣押的,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30+30)7、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条件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三)查封、扣押实施主体实施

38、主体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象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期限:不得超过30日;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处理:事后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没收&销毁&解除解除:1.没有违法行为;2.与违法行为无关;3.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处理决定;4.期限已届满(2015年多选)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

39、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2012年多选)8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据此,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扣押

40、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因此,扣押不得委托。故A选项错误。关于扣押的期限,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扣押、查封的期限最长期限为60日,而不是90日。故B选项错误。关于被扣押物品的保管,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

41、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C选项中工商局的做法是正确的。关于检测费用的承担,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3款明确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此,D选项错误。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

42、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2011年)100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C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选项A错误。治安管理

43、处罚法第8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本题中,轿车为被侵害人乙所有,县公安局不得扣押。 选项B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选项C正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法律、法

44、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本题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甲撤回复议申请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10年)46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

45、赔偿(四)冻结(存款或汇款) 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但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因此,大多数行政机关不得实施冻结存款或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1.实施冻结应特别注意的几点1、必须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2、不得委托;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3、冻结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4、不得重复冻结5、要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6、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2.及时解除冻结决定的条件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4、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46、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四)冻结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法律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象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不得重复冻结程序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 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一)行政机关 综合执法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无行政强制措施权,但可从事某些特定事项。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47、与设定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种类种类含义含义注意事项注意事项间接强制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人身性义务不可适用代履行 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主要适用于原义务不可替代或属于不作为义务的情况 直接强制间接强制难达目的时方可采用 涉及人身自由或使用武器的,应由执行警察职能的机关实施(08川-89-多选)下列哪些情形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A张某患传染病,拒绝住院治疗,卫生机关将其强制

48、送入传染病医院治疗 B某单位拒绝拆除违章建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某工程队拆除该违章建筑 C某交通管理局将没收的黑车委托某停车场管理 D某公司拖欠罚款,行政机关决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强制拆迁就属于强制拆迁就属于代履行代履行的强制执行方式。的强制执行方式。 代履行,是指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相应义务,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代为履行的一种执行方式。因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义务人承担。 现有13部法律和19件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的代履行,主要涉及维护交通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等事项。 行政强制法加强了对代履行的规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

49、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来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1)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50、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1、设定行政强制应进行事前论证 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2、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的评估程序 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一、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一般规则第四节、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第四节、行政

51、强制执行程序事先催告程序事先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义务。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做出执行决定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中止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指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文明执行不得在夜间OR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紧急情况除外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强制拆除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

52、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一)一般规定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1)执行主体条件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2)时间条件 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3)程序条件 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催告(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4)权利保障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作出执行决定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2、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1)书面催告(2

53、)催告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3)作出执行决定(4)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执行决定书并执行(5)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并约定分阶段履行,强制执行中止3、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限制(1)手段限制第一,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除外。第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2)违建的拆除应公告 对违法的建筑物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3)时间限制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2012年)84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

54、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1、行为行政决定内容涉及金钱给付义务2、执行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注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3、时间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履行

55、4、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特殊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或不起诉,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6、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 (2012年)4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解析】选项A说

56、法正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选项B说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选项C说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

57、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说法错误。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B.本案为共同诉讼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

58、0年7月,到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 选项A正确。行政强制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第(二)项规定,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

59、起计算。本案中,李某与周某的超生行为一直处于继续状态,因此并没有超过追究他们责任的期限。选项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据此可知,法院只有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形下才可以作出变更判决,而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且也不存在显示公正的情形,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一般条件一般条件 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加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不得超出原数额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不得超出原数额直接强制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人不履行的,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执行;无权机关申请法院

60、划拨存款、汇款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三)代履行1、实施条件(1)行为是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2)时间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3)后果已经或即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自然资源的(4)实施主体行政机关代履行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2、实施程序(1)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 (2)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3)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4)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三)代履行

61、条件条件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履行恢复妨碍、恢复原状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履行恢复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当事人催告人不履行危害交通安全、等义务,当事人催告人不履行危害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实施程序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代履行时,派工作人员到场监督代履行完毕,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立即实施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事后立即通知当事

62、人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B. 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C.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D. 代履行3日前应送达决定书二、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适用适用条件条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满之日3 3个月内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相应材料受理法院接到申请,在5日内受理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效力的,法院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可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法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立即执行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法院院长批准,法院自作出裁定之日起5日内执行执行费用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