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兴版-建设法规绪论、第一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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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土木工程建设法规 于晓恬于晓恬v课程须知:v学时:理论34学时v学分:2 分 课程性质:考查v平时成绩:点名20分、笔记20分、作业10分。v考试成绩:50分。v上课时间:116周 1次课/周/班v 17周考试建设法规v一一、是是什什么么?v二二、学学什什么么?v三三、怎怎么么学学?建设法规 产生背景产生背景 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重。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黑合同黑合同”问题突出。问题突出。 工程领域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目前在招投工程领域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目前在招投 标、项目审

2、批、设备和材料采购中行贿受标、项目审批、设备和材料采购中行贿受 贿、贪污腐败问题相当严重。贿、贪污腐败问题相当严重。 绪 论v一、建设法规的概念一、建设法规的概念v二、建设法规的体系二、建设法规的体系v三、建设法规的实施三、建设法规的实施v四、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和意义四、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和意义建设法规一、建设法规的概念一、建设法规的概念 1 1、建设法规建设法规 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 2、建设活动与建设行政管理活动、建设活动与建设行政管理活动

3、建设活动:建设活动: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及建筑等装修装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及建筑等装修装饰活动。饰活动。 建设行政管理活动建设行政管理活动:在建设活动中由国家权力部门:在建设活动中由国家权力部门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设业的组织、监督、协调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设业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管理活动。等职能管理活动。 3.3.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v建设法规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以下建设法规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以下三三方面:方面:v一、一、建设管理建设管理关系;关系;v二、二、建设经济建设经济关系;关系

4、;v三、从事建设活动的三、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民事主体内部民事关系。关系。 4. 4.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v一、市场经济规律原则;一、市场经济规律原则;v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在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v二、法制统一原则;二、法制统一原则;v三、责权利相一致原则。三、责权利相一致原则。v责权利相一致原则v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具体体现为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具体体现为:v一、建设法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一、建设法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5、是统一的。任何一个主体享有建设法规规定是统一的。任何一个主体享有建设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v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既是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既是权利,也是其责任义务。权利,也是其责任义务。5.5.建设法规的特征建设法规的特征v在整个建设工程领域,虽有各自的专业特点,但又在整个建设工程领域,虽有各自的专业特点,但又有其内在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有其内在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v(1)行政隶属性)行政隶属性v(2)经济性)经济性v(3)技术性)技术性v(4)政策适时性)政策适时性行政隶属性v调整方式: 1 1、授权、授

6、权: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予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理权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予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理权限或权利,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限或权利,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 (如规定土地征用的审批权限、建设规划项目的审批权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等。) 2 2、命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命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为的义务。为的义务。 (如限期拆迁房屋、进行建设企业资质等级鉴定等。) 3 3、禁止:国家通过建设法规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不、禁止:国家通过建设法规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不作为的义务。作为的义务。 (如严禁利用建设工程发包权索贿受贿、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

7、。) 4 4、许可、许可: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权利。围内有某种作为权利。 (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行政隶属性5 5、免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定、免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予以免除。情况下予以免除。 (如外资建设住宅应列入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其额度不受自筹资金计划指标的限制。)6 6、确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的、确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法律事实和法律

8、关系进行认定。 (如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等。)7 7、计划: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建设活动进行指令性计划或者、计划: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建设活动进行指令性计划或者指导性计划的调节。指导性计划的调节。 (如基本建设必须执行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8 8、撤销: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予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撤销: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予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某些权利能力或法律资格予以撤销或消灭。权力对某些权利能力或法律资格予以撤销或消灭。 (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坚决予以取缔。)二、建设法规的体系二、建设法规的体系v1. 1. 建设法

9、规体系的概念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v法律:法律:v广义广义指一切指一切规范性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文件。v狭狭义义指拥有指拥有立法权立法权的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只有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及其及其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制定和和颁布颁布的规的规范性文件才称为法律。范性文件才称为法律。v法规:法规:v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规章。规章。效力要低于法律效力要低于法律。宪宪宪宪法法法法基基基基本本本本法法法法行行行行政政政

10、政法法法法规规规规技技技技术术术术法法法法规规规规部部部部门门门门规规规规章章章章地地地地方方方方性性性性法法法法规规规规地地地地方方方方性性性性规规规规章章章章全全全全国国国国有有有有效效效效全全全全国国国国有有有有效效效效全全全全国国国国有有有有效效效效全全全全国国国国有有有有效效效效本本本本部部部部门门门门有有有有效效效效本本本本行行行行政政政政区区区区有有有有效效效效本本本本行行行行政政政政区区区区有有有有效效效效约束水平、约束作用由低到高约束水平、约束作用由低到高约束水平、约束作用由低到高约束水平、约束作用由低到高全全全全国国国国有有有有效效效效法律地位、约束范围由高法律地位、约束范

11、围由高法律地位、约束范围由高法律地位、约束范围由高到低到低到低到低法律效力法律效力2.建设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 不设基本法律不设基本法律梯形结构 建设法规体系的纵向关系示意图建设部门规章宪法基本法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相关法规地方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技术法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3.建设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v根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法律体系规划方案,我国将先后制定8部,现已制定并颁布实施了3部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三、建设法规的实施三、建设法规的实施v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是指国家机关及其

12、公务员、社会组织、公民实践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建设法规只有通过具体的实践过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建设法规的行政执法v建设行政执法的概念及特征建设行政执法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能权限内,适用或执行关于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v(1)建设行政执法具有广泛性。v(2)建设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化。v(3)建设行政执法的委托性和授权性。v(4)建设行政执法的专业技术性。v(5)建设行政执法还具有民事、行政的交叉性。 建设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v建设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建设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

13、4 4个方面:个方面:v(1)建设行政决定,指执法者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单方面的处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v(2)建设行政检查,指建设行政执法者依法对相对人饰扣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的强制了解。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v(3)建设行政处罚,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权力机关对相对人实行惩戒或制裁的行为。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申诫处罚。v(4)建设行政强制执行,指在相对人不履行行政相关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2.行政司法v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

14、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v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调解行为、行政复议行为、行政仲裁行为。3.专门机关司法v指国家司法机关,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对建设活动中的争议与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的审理与判决的活动。4.守法 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根据法律的规定行驶权利和履行义务,做法律所要求做或允许做的事,不做法律所禁止做的事。四、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和意义四、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和意义v学习目的:v(1)掌握建设法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熟悉建设活动的基本建设程序。v(2)熟悉建设活动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所涉及的法规及其分类,并

15、能在实践中逐渐加深对它们的理解和运用。v(3)明确建设法规在我国建设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实施过程,并能及时掌握新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v一、总则一、总则v本法总则六条,主要讲述了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全国建筑活动必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此外,还对建筑活动必须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合法的建筑活动受法律所保护等基本原则。v建筑法是一部重要的产业大法。建筑法的立法指导原则v(1)立法的宗旨在于促进发展;v(2)合理确定建筑法的适用范围;v(3)立足于扶持建筑业走向更高的水平;v(4)强调建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v(5)建筑业依法实行

16、统一监督管理。 1.适用范围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历史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1998年3月1日开始施行。v二、建筑许可v1.主要内容v建筑许可建筑许可:是我国建筑法中重要的法律规定,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或中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v建筑许可包括3种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单位资质制度、个人资格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v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的允许可以施工的证明。v一般情况下,新建、扩建

17、、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v(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v(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v(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v(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v(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v(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v(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毕;v(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v(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条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建筑活动从业资格v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18、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v(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v(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v(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v(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某乡镇为改善当地的经济环境,大力发展果品产业。在镇政府的倡导下,某果品加工厂决定投资800万元投资建设果汁生产分厂,计划用地30亩,用于水果储存加工。经镇政府土地管理科批准,颁发了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工程建设中,县建设局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了此项违规建设,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拆除非法建筑,返还农业用地。v2.2.问题问题v本案中果品加工

19、厂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1994年9月,某公司依法取得某县县城规划区界定范围内的城南小区建设用地许可证,有效期一年(1994年9月至1995年9月)。1995年至1996年,原告未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按照用地许可划定的红线建设完成第一、二、三层建筑物主体工程,后停止施工。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续建完成第四、五、六层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未装修。2000年3月间,某县建设局发现其未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规划区界定的城南小区建设第六层v建筑物,经勘察并委托评估,面积为99平方米,整体造价29700元。同年4月2日,某县建设局向其送达城建监察通知书,责令

20、其停止建设。v2.2.问题问题v本案中该公司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v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v1.主要内容v发包与承包发包与承包:是买卖双方所进行的交易,所以要根据这种交易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确立交易规则。v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遵守的四个基本原则。v(1)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v(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v(3)在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的原则;v(4)建筑工程的造价应当由合同双方依法约定以及发包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的原则。公开招标主要内容v根据公开招标的法律性质

21、和特点,建筑法规定了公开招标的基本程序,以保证公开、公正地进行。v(1)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v(2)提供招标文件。v(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招标。v(4)评标、定标。v开标v把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价格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v评标v对开标的标书内容进行分析比较,作出评价,以便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活动。v定标v又称决标,发包方从投标者中最终选定中标者作为工程的承包方的活动。v建筑工程承包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v承包单位必须按其资质条件承揽工程,禁止无资质、超资质等级或者

22、以任何形式借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v对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的联合共同承包、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也作了明确规定。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19931993年年1010月月2 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跨度为1212m m,总造价为,总造价为98.9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1993年年1111月月2

23、2日至日至19951995年年3 3月月1010日。自开工至日。自开工至1995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料垫付款共101.6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为此,能完工,而且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发生纠纷。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 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

24、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造价应为98.9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1.711.7万万元,已完成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元,已完成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工费为5.65.6万元。万元。v2.2.问题问题v本案中乙方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本案中乙方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四、建筑工程监理v1.概述v简单来说,监理就是对一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和评价。v工程建设监理: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v中心任务: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四、建筑工程监理v2.主

25、要内容v首先,明确了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并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委托合同。v其次,声明了建筑工程监理的地位、主要任务、实施监理的基本依据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基本权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的基本执业准则,并指出建设单位应当在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将委托监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建筑施工企业。v最后,指出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履行监理义务或者与承包单位串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某住宅小区,与某工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某住宅

26、小区,与某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专用条件监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专用条件的监理职责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监理职责条款中,双方约定:“乙方负责甲方住乙方负责甲方住宅小区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房地宅小区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与监理业务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最产开发公司应与监理业务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最后后20%20%的监理费用。的监理费用。”写字楼工程竣工一周后,监理写字楼工程竣工一周后,监理公司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剩余公司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剩余20%20%的监理费,房的监理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双方有口头约定,监理公司监理职地

27、产开发公司以双方有口头约定,监理公司监理职责应履行至工程保修期满为由,拒绝支付。监理公责应履行至工程保修期满为由,拒绝支付。监理公司索款未果,诉至法院。司索款未果,诉至法院。v2.2.问题问题v本案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本案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v五、建筑安全生产管理v1.主要内容v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遵循一定组织原则,分工合作,依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和引导建筑企业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效果的过程。v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遵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安

28、全生产的责任制度。v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包括:v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筑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v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监督管理;v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为保证建筑生产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自我管理。v建筑施工企业提出的保证生产安全要求包括:v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要求;v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v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v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v禁止进行危及安全生产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v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v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v二、可能损坏道路、

29、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v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v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v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在某工程建筑的外墙施工工地,某施工单位在某工程建筑的外墙施工工地,某施工单位为赶在雨季来临前完成施工,又从其他工地为赶在雨季来临前完成施工,又从其他工地调配来一批工人,但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就安调配来一批工人,但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就安排到有关岗位开始作业。两名工人被安排上排到有关岗位开始作业。两名工人被安排上高处作业吊篮到六层处从事外墙装饰作业。高处作业吊篮到六层处从事外墙装饰作业。他们在作业完成后为图省事,直接从高处作他们在作

30、业完成后为图省事,直接从高处作业吊篮的悬吊平台向六层窗口爬去,结果失业吊篮的悬吊平台向六层窗口爬去,结果失足从十多米高处坠落在地,造成一死一重伤。足从十多米高处坠落在地,造成一死一重伤。v2.2.问题问题v本案中,施工单位违法行为?本案中,施工单位违法行为?v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v1.概述v工程质量:工程实体的质量,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要求下,对工程的安全、实用。耐久经济、美观等特性进行综合评定。v 从业资格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发包与承包是规范甲方乙方市场行为的,施工许可则是对工程的开始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而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进行规范,是建筑活动的关键环节。

31、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关系重大,质量低劣的建筑工程,不仅影响建筑物正常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损害用户的利益,而且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方面已有不少血的教训值得吸取,“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从事建筑活动必须坚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针。v对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问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v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v此外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某企业建设一所附属小学。某

32、设计院为其设某企业建设一所附属小学。某设计院为其设计了五层砖混结构的教学楼、运动场等。教计了五层砖混结构的教学楼、运动场等。教学楼的楼梯梯井净宽为学楼的楼梯梯井净宽为0.3m,为防止学生攀,为防止学生攀滑,梯井采用工程玻璃隔离防护,楼梯采用滑,梯井采用工程玻璃隔离防护,楼梯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杆件净距为垂直杆件做栏杆,杆件净距为0.15m;运动;运动场与街道之间采用透景墙,墙体采用垂直杆场与街道之间采用透景墙,墙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杆件净距为件做栏杆,杆件净距为0.15m。在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中,有人对该设计提出异议。中,有人对该设计提出异议。v2.2.问题问题v(1)该工程中设计方是否有

33、过错?)该工程中设计方是否有过错?v七、法律责任1.主要内容v法律责任:v当事人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v主要特征:v(1)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后果;v(2)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v(3)法律责任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v法律责任的分类:v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v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因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不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民事义务,依照民事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v刑事责任:因实施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v行政责任:当事人因实施了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而引起的行政上必

34、须承担的法律后果。v(1)发包与承包单位v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v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违法所得,予以没收。v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v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1)发包与承包单位v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v承包单位

35、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v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2)建筑施工单位v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v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

36、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v(2)建筑施工单位v质量不符合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

37、损失,承担赔偿责任。v(3)工程监理和设计单位v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v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v(3)工程监理和设计单位v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38、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v1.背景背景v某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承揽了某县城一桥梁建某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承揽了某县城一桥梁建设工程,合同总价三九四万元。该公司为了设工程,合同总价三九四万元。该公司为了减低成本,在施工过程中聘用多名不具备相减低成本,在施工过程中聘用多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无证人员上岗,造成该桥梁三个桥应条件的无证人员上岗,造成该桥梁三个桥墩的钻孔灌注桩配筋不足、桩身高度不够、墩的钻孔灌注桩配筋不足、桩身高度不够、混凝土强度不够,桥梁的实际承载力设计承混凝土强度不够,桥梁的实际承载力设计承载力误差达载力误差达38%。在竣工前夕,该桥梁突然。在竣工前夕,该桥梁突然下沉坍塌,现场多人受伤严重,直接经济损下沉坍塌,现场多人受伤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百万元。失超过五百万元。v2.2.问题问题v(1)该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存在哪些违法行为)该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v八、附则v最后一部分重申了建筑活动的范围,指出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此外,还就禁止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乱收费,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的制定机关问题以及本法的的施行日期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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