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经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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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仲裁与经济诉讼仲裁与经济诉讼个人邮箱:个人邮箱: 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第一节第一节仲裁仲裁一、仲裁概述一、仲裁概述1 1、定定义义: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对对纠纠纷纷争争执执不不决决时时,提提请请第第三者对争议的问题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三者对争议的问题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2 2、仲裁的范围仲裁的范围仲仲裁裁法法规规定定:平平等等主主体体的的公公民民、法法人人和和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之之间间发发生生的的合合同同纠纠纷纷和和其其它它财财产产权权益益纠纠纷纷,可可以仲裁。以仲裁。 * *以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以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1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婚姻、收

2、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二、仲裁的基本原则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 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独立公正仲裁原则 3 3、一裁、一裁终局原则终局原则即即:仲仲裁裁裁裁决决作作出出后后,当当事事人人就就同同一一纠纠纷纷再再申申请请仲仲裁裁或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应应当当履履行行裁裁决决,一一方方不不履履行行,另另一一方方可可向向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院申请强制执行。*

3、仲仲裁裁裁裁决决被被法法院院撤撤销销或或不不予予执执行行,当当事事人人可可以以重重新新达达成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三、仲裁程序三、仲裁程序1 1、申请与受理:仲裁协议申请与受理:仲裁协议 2 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 3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 4 4、调解、调解 5 5、仲裁裁决、仲裁裁决 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当事事人人能能提提供供确确实实证证据据,证证明明裁裁决决有有下下列列情情况况之之一一,可可以以在在收收到到裁裁决决书书之之日日起起6个个月月内内提提出出申申请请撤撤销销

4、裁裁决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1 1)没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2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的(3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 6)仲仲裁裁员员在在仲仲裁裁该该案案时时有有索索贿贿受受贿贿,徇徇私私舞舞弊弊,枉枉法法裁裁决决行行为的。为的。第十三

5、章仲裁与经济诉讼第二节第二节经济诉讼经济诉讼一、基本制度一、基本制度 1 1、合议制度、合议制度 2 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 3 3、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4 4、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一一般般的的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案案件件,当当事事人人不不服服一一审审判判决决,允允许许上上诉诉至至二二审审法法院院,二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为生效的判决。审法院所作的判决为生效的判决。*以下案件一审终审:以下案件一审终审:(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2)企企业业法法人人破破产产还还债债程程序序审审理理的的案案件件实实行

6、行一一审审终终审审(但但驳驳回回破破产产申申请请的裁定可以上诉)的裁定可以上诉)(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4)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5)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二、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二、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1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法法院院系系统统内内划划分分上上下下级级法法院院之之间间受受理理第第一一审审案案件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分工和权限。基基层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中中级级人人民民法法院院、高高级级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专专门门法法院院:海海事事法法院院、军军事事法法

7、院院、铁铁路路运运输输法法院院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2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指指确确定定同同级级的的不不同同区区域域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受受理理第第一一审审案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件的分工和权限。(1 1)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原原告告就就被被告告。即即:原原告告起起诉诉应应到到被被告告住住所所地地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提出。(2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例例如如:因因合合同同纠纠纷纷提提起起的的诉诉讼讼,由由被被告告住住所所地地或或合合同同履履行行地地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管管辖辖;因因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纠纠纷纷提提起起的的诉诉讼讼,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8、。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3 3、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发现已受理的案件本院没有管辖指人民法院发现已受理的案件本院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法律制度。行审理的法律制度。4 4、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指上级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某具体案件指指上级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某具体案件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法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法律制度。律制度。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三、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律规定其胜诉权消灭的制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

9、利,法律规定其胜诉权消灭的制度。度。1、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1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二年二年(2 2)诉讼时效为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年的:的:*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3 3)诉讼时效为诉讼时效为四年四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口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

10、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过二十年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2 2、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1 1)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最后六个月内,由于,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或或其他障碍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停暂停计算,从障碍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计算,从障碍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继续计计算。算。* *其他障碍其他障碍:是指除不可抗力外使权利人无法行使:是指除不可抗力外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

11、权的客观情况。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请求权的客观情况。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使请求权。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2 2)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统归无效,待时效中,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

12、时效期间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重新计算。计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四、经济诉讼程序四、经济诉讼程序(一)第一审程序(普通审判程序)(一)第一审程序(普通审判程序)1 1、起诉与受理、起诉与受理2 2、开庭审理、开庭审理(1 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我我国国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规规定定的的民民事事证证据据有有:书书证证、物物证证、视视听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

13、笔录。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2 2)法庭辩论)法庭辩论(3 3)宣布判决)宣布判决*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有上诉权利。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有上诉权利。上上诉诉期期限限:对对判判决决提提起起上上诉诉的的法法定定期期限限为为1515天天,对对裁裁定定提提起起上诉的法定期限为上诉的法定期限为1010天天。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二)第二审程序(上诉)(二)第二审程序(上诉)当当事事人人不不服服第第一一审审人人民民法法院院作作出出的的判判决决或或裁裁定定而而提提出出上上诉诉时时,上上

14、级级法法院院依依照照上上诉诉程程序序,对对第第一一审审法法院院未未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判判决,依法审理和判决。决,依法审理和判决。三种可能的处理结果:三种可能的处理结果:(1)认认定定原原判判事事实实清清楚楚,适适用用法法律律正正确确,驳驳回回上上诉诉,维维持持原原判。判。(2)认定原判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依法改判。)认定原判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依法改判。(3)认认定定原原判判事事实实不不清清楚楚,证证据据不不足足,或或者者由由于于违违反反了了诉诉讼讼程程序序,影影响响案案件件正正确确判判决决的的,裁裁定定撤撤销销原原判判决决,发发回回原原审审法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15、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是是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对对已已经经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判判决决或或裁裁定定,发发现现在在认认定定事事实实或或适适用用法法律律上上确确有有错错误误时时,根根据据法法律律重重新新进进行行审审理理的的程序。(不是审判的必经程序)程序。(不是审判的必经程序)*当当事事人人申申请请再再审审,应应当当在在判判决决、裁裁定定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后后二二年年内内提提出出;二二年年后后据据以以作作出出原原判判决决、裁裁定定的的法法律律文文书书被被撤撤销销或或者者变变更更,以以及及发发现现审审判判人人员员在在审审理理该该案案件件时时有有贪贪污污受受贿贿,徇徇私私舞舞弊弊,枉枉法法裁裁判判行行为为的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注意:注意:重审:对未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重审:对未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再审:对已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再审:对已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第十三章仲裁与经济诉讼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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