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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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 1 崔运武崔运武 编著编著 ISBN:7-04-018129-0ISBN:7-04-018129-0公共事业管理概论主主讲讲人人李李长长源源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 2课程中文名称课程中文名称: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中文课程中文拼音拼音:GongGongShiYeGuanLiGaiLun课程类别:必修课程类别:必修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课程学时数:课程学时数:68授课对象:公共管理相关专业本科生授课对象:公共管理相关专业本科生本课程的前导课程:管理学本课

2、程的前导课程: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 3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导论导论第二章第二章 公共事业管理环境公共事业管理环境第三章第三章 公共事业管理的模式与体制公共事业管理的模式与体制第四章第四章 公共事业管理中的组织公共事业管理中的组织第五章第五章 公共事业管理的职能、方式公共事业管理的职能、方式与方法与方法*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 4目录第六章第六章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责任与伦理责任与伦理第七章第七章 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过程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过程第八章第八章 公共事业法律制度公共事业法律制度第九章第九章

3、公共事业分类管理概述(上)公共事业分类管理概述(上)第十章第十章公共事业分类管理概述(下)公共事业分类管理概述(下)* *5 5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学习要点: 公共事业组织法律制度公共事业组织法律制度 事业单位法律制度事业单位法律制度 社团法律制度社团法律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 基金会法律制度基金会法律制度第八章第八章公共事业法律制度公共事业法律制度*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6 6一、国外公共事业组织法律制度国外公共事业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从登记、免税、资金构成、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以及解散等方面来谈第一节 公共事

4、业组织法律制度*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7 71、登记、登记登记是指一个公共事业组织通过正式程序,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的确认。独立财务,并具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任何公共事业组织如果想要在社会中从事活动,则必须经过登记后才可以。那么登记有哪些条件限制呢?首先,对注册资金的要求。许多国家对公共事业组织的成立规定了相应的最低数额的资金要求。其次,对活动范围的限制。在登记过程中,各国都对公共事业组织的具体活动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如新加坡法律规定“禁止公共事业组织从事非营利目的有关的商业活动。”其三,对个人额外经济收益的限制。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命令禁止公共事业组织对

5、个人服务和捐赠给予过多的报酬。*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8 82、免税免税一般的公共事业组织都享有政府所提供的免税政策。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对免税进行必要的规定。这主要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分析:(1)免税幅度:亚太地区每个国家和地区有所得税法,免除公共事业组织所得税这一做法广泛应用于该地区。但各国对免税的幅度各不相同。而且亚太地区各国对于对公共事业组织的捐款基本上都采用免除所得税。*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9 9(2)被动收入的免税:所谓被动收入主要是指股息、利息、房租收入、特许权和投资出让的资金收益。有的国家对这些收入采取的是全免税,有的

6、国家则收取部分免税的办法。(3)商业收入的免税:现在世界上多数国家对于商业收入的免税采用的是这样的办法,即看该商业活动的收入与公共事业组织的非营利的目标的关系而定。如,韩国50%,5年内。(4)对免税资格的限制: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在法律上对公共事业组织的免税资格加以限制。多数国家采用的是最低限年度支出最低限年度支出(MAE)的规定。为了取得免税资格,公共事业组织每年必须将其收入使用或分配以达到免税的目标。85%澳*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0103、资金构成资金构成:世界各国对公共事业组织的资金构成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在登记注册时就有限制。有的资金是由个人捐赠,

7、有的是由国家支出的,但各国都会对外国的资金对本国公共事业组织的支持作相应的限制。这我们可以从前苏联国家解体后,西方国家对这些国家的许多组织,或资金会的资金支持。我国政府对国外资金对我国教会的支持也作相应的限制。*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1114、年度报告与责任制度年度报告与责任制度()年度报告:国外公共事业组织一般都要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公共查询与信息公布:各国关于公众查询公共事业组织的法律规定不同,多数国家只是规定了公共事业组织对政府的责任制度,但缺少公共事业组织对捐赠者和公众责任制度的规定。至于对公共事业组织公开其业务或公开检查其财务情况和经营活动

8、都很少规定。()责任制度与监督:世界各国对公共事业组织的责任监督制度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采取政府不干涉,但多数国家的政府都担负着对公共事业组织的监督任务。*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212、解散解散公共事业组织的解散可以分为自愿解散和非自愿解散(强制解散)两种。所谓强制解散多是由于该组织从事超越许可经营范围的业务,滥用特许权,无法还债等而由政府依法强制其解散。*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313二二我国公共事业组织法律制度我国公共事业组织法律制度从我国现在公共事业组织的发展来看,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法律是不健全的。随着我国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

9、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法律也会不断得到完善。我们前面多次提出我国目前的公共事业组织发展的不健全,在这我们所说的公共事业组织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4141、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立法的发展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立法的发展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立法可以从解放前开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立法可以从解放前开始。当时主要有始。当时主要有1942年年陕甘宁边区民众陕甘宁边区民众登记办法登记办法等单行法规。建国后关于公共等单行法规。建国后关于公共事业组织的法规主要是根据事业组织的法规主要是根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所颁布的所颁布的社

10、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则。改革开放后,首先,宪法规定了我。改革开放后,首先,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结社权利和自由。国公民的结社权利和自由。*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515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的立法是与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发展是同步的。这段时间的立法主要有:1989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的基金会管理办法;1998年修改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9年9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该法首次明确对我国捐赠和受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立法规范。另外我国还对一些特殊社会团体进行了相应的立法,如:基金会登记管理办法红十

11、字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6162、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的特点、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的特点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分级管理体制;限制竞争制度;年度检查制度;财务监督制度;*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717(1)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我国公共事业组织同时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的双重管理。各级民政部门是其登记管理机关,而党政机关等是其业务主管机关。如我国民办学校的成立必须要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818(2)分级管理体制

12、)分级管理体制公共事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的管理范围必须与公共事业组织的活动范围一致。按照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该有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来负责管理,地方的则有地方来负责管理。如,各个省都有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他们的管理权属于教育部直接管理,而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是无权管理的。而同样,省属高校是属于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是无权管理的。如中国科技大学,在合肥,但是其管理权是属于教育部直接管理。*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1919(3)限制竞争制度)限制竞争制度在我国,同一区域内是不允许成立相同或相似的公益性公共事业单位的。当然这些单位也只能在其登记管理

13、机关的范围内活动。(4)年度检查制度)年度检查制度。我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社会团体的年度初审。如对执法违法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管理等情况都要进行必要的检查。但我国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一直很少真正去检查。如年度财务报告也只是从2005年才开始的。*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020(5)财务监督)财务监督对公共事业组织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是保证公共事业组织履行公共责任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对公共事业组织的财务监督体现在捐赠法、审计法、会计法、事业单位的财务规范中。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看:非营利性非营利性:非

14、营利性原则是公共事业组织在活动时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捐赠法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不允许公共事业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121受赠财产支出比例约束:我国捐赠法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我国规定为70%。如根据牙防基金会2005年度向民政部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牙防基金会原始基本金额为800万元,2004年募集捐款70万元。2005年度,该基金会总支出456211.72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为12万元

15、,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34148元,行政办公支出为200804.11元。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17.32%;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73.42%。*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222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是指公益机构的财务账目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向社会公众和捐赠人公开,并接受监督。*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323第二节第二节事业单位的法律制度事业单位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中,事业单位占有最重要的一部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所谓事事业单位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

16、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424一、公共事业单位成立公共事业单位成立1、条件条件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其成立条件基本上为:(1)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相应的从业人员;(3)相应的经费来源;(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5252、成立的程序成立的程序(1)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审批机关批准成立(2)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记在我国事业单位的成立一般首先

17、必须要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然后再要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如教育机构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等;设立医疗机构必须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626二、事业单位的收支二、事业单位的收支1、收入、收入我国的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一直是由政府拨款的。但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事业单位的收入途径不断拓宽,逐步从原来单一的有政府拨款,发展到多种途径。(1)财政性收入:财政性收入主要包括政府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非财政性收入:这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自己的专业业务活动经营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等。如我国的公共医疗单位的收入

18、,我国从2004年就规定,政府财政拨款只能占医院总收入的7%,其余部分由院方自己创收。*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7272、支出、支出我国事业单位的支出可以包括下面这些支出:工资支出、福利支出、以及日常支出(办公支出、修理支出)等等。*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828第三节第三节社团法律制度社团法律制度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由公民或单位自愿组成,实现会员共同愿望,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我国的社团的成立必须达到50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或者是二者会员的总数达到50以上。http:/ *铜陵学

19、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29291、登记和管理机关登记和管理机关我国的社团行政管理体制通常被分为:分级登记、双重管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理,即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并按照社会团体的活动范围由不同级别行政区域的相应机关进行登记和管理。我国的各级民政部门是各级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他们负责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并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而所谓的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是指我国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的得到政府部门授权的组织。一、社团登记的法律制度一、社团登记的法律制度*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0302、登记条件登记

20、条件合法性:代表性:一是社团的组成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同时其成员也要一定的素质代表性。广泛性:数量的广泛性和区域的广泛性责任性: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131二、社团财务管理的法律制度二、社团财务管理的法律制度1、财产经费的筹集(以我国的出版社为例)会员的会费收入;http:/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2322、财产的使用财产的使用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经费必须在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使用,更要在捐赠人、资助人在捐资时与社团约定的具体用途上使用。*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

21、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333三、社团内部管理的法律制度三、社团内部管理的法律制度我国社团的组织机构主要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等组成。我国社团的负责人一般是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而我国的多数社团领导人都是由党政领导来兼职。*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434四、社团的行政管理制度四、社团的行政管理制度1、重大业务活动报告制度重大业务活动报告制度这是我国对社团进行管理的重要制度,民政部民政部主管的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团体开展重大业务活动,应由主管部门审查核准。2、年度检查制度年度检查制度社会团体首先应向业务主管部门上交年度工作报

22、告、财务决算等,经审核没有问题,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查。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社团及其成员的违法行为,登记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于社团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社团的终止,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其撤销登记。当然社团也可能完成其宗旨等而自行解散。*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535第四节第四节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1998年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在暂行条例中规定,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23、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上就是民办事业单位。它分布于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http:/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636主要分布领域(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卫生、疗养院(所)等;(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

24、(活动中心)、(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艺术研究院(所)等;(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737(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

25、馆、院、社、学校等;馆、院、社、学校等;(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职业介绍所等;(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心等;(九)法律服务业;(九)法律服务业;* *铜

26、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8381、成立(成立(6个月内成立)个月内成立)应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的条件主要有如下内容: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等;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必备的合法财产;必要的活动场所等。如我国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对社会办学就有相应的规定。成立的程序主要有: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经过批准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这样民办非企业单位便成立。*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3939(一)申办条件(一)申办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7、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有必要的场所。*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040(二)办理程序(二)办理程序1、申请:举办者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

28、,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有关材料;2、受理:3、审查:4、核准:5、发证:6、公告:7、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1412、财产制度财产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设立时的财产是由创办人出资的,后来可能有业务活动、接受捐赠、政府的资助等收入来源。但其财务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也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投资者在设立时投入该单位的财产在法律上是属于该单位所有。该单位也有权享有相应的财产权

29、利。3、变更与注销制度申请人咨询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社团局登记处受理社团局审核民政局审批社团局登记处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自社团局登记处受理到民政局审批之间的办理时限为20日)*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242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 基金会法律制度基金会法律制度基金会法律制度基金会法律制度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基金会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金会的立法。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社会法人团体。该管理办法第一次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基金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1999年以

30、前,我国对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上述两项法规,实行业务主管单位、人民银行和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门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人民银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实际上是把基金会视为金审查批准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实际上是把基金会视为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199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参与对基金会的管理,基金会的登记管理统一归口民政部门。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http:/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343一、我国基金会的

31、相关法律制度一、我国基金会的相关法律制度1、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基金会的成立必须具有下面的条件: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相应的原始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固定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这里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公募基金会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非公募基金会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32、;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原始基金超过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4442、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基金会由理事会、监事理事会、监事组成。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人至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理事会设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

33、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须有/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545二、基金会的财产管理制度二、基金会的财产管理制度1、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2、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3、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

34、总收入的;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646三、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二)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罚。第三十五条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指导、监督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二)负责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度检查的初审;(三)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执法部门查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违法行为。*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公共管理系公共管理系李长源李长源4747附注:我国十大慈善机构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总会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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