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2 强生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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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1 年度)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期 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上市公司 A 股简称:上市公司 A 股代码:强生控股60066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强生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参见强生控股 2011 年 2 月 1 日公告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2、交易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出具强生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日至强生控股 2011 年年报公布日期间(以下简称“本督导期”)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本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强生控股、上海久事公司(以下简称“久事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集团”)提供,强生控股、久事公司、强生集团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书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交易资产的交付

3、过户情况2011 年 1 月 30 日,强生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9 号),强生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一)购买资产的交割与过户情况根据强生控股与久事公司、强生集团签订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约定强生控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的资产交割日确定为 2011 年 21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月 28 日,自资产交割日起,注入资产的责任和风险发生转移。同时强生控股已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4、 2 月 28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注入资产在过渡期间的净损益进行了审计,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购买资产于 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期间实现盈利,根据久事公司、强生集团出具的关于期间损益的承诺,购买资产于上述期间实现的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久事公司、强生集团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全部交付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占有和使用。截止 2011 年 4 月 7 日,购买资产涉及的 16 家标的公司(久事公司持有的上海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70%股权、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85%股权

5、,以及强生集团持有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申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长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33.33%股权、上海强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5.79%股权、上海强生庆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5.80%股权、上海强生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上海强生水上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强生科技有限公司 73.44%股权、上海强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0%股权、上海强生拍卖行有限公司 48.78%股权、上海强生广告有限公司 15%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久事公司、强生

6、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收到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分别向久事公司和强生集团非公开发行 168,222,989 股和 71,600,185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二)交割过户环节的信息披露2011 年 4 月 12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1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1 年 6 月 2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及上海强

7、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2及承诺履行情况概述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上市公司按监管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过户进行了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强生控股向久事公司、强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已经办理完毕了全部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割审计工作业已结束,购买资产于相关期间实现的盈利已归上市公司享有,强生控股向久事公司、强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资产交割环节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8、一) 事项及承诺履行情况概述根据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交易各方做出的承诺事项及承诺履行情况如下:承诺人承诺事项主要内容承诺履行情况久事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久事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 本督导期内,久事公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 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 形。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如久事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久事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9、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久事公司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任何损害上市公司的活动。如果久事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上市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遭受损失,久事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未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趋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处于健康发展的情况下,久事公司将适时对房地3承诺诺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产开发业务进行整合,以消除同业竞争关系。久事公司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久事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本督导期内,久事

10、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久事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久事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久事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久事公司名下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久事公司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之本督导期内,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后

11、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久事公司久事公司关于五分开的关于舒乐出租所属划拨地之相关事项的承久事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如针对“沪房地虹字(2000)第 024402号”现有面积之土地及房产的动拆迁补偿款低于本次交易针对“沪房地虹字(2000)第 024402 号”现有面积之土地及房产的资产评估值,则久事公本督导期内,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本督导期内,该地块尚未进行动拆迁,尚未签署补偿协议,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司承诺用现金补足其差额。久事公司关于舒乐出租所属划拨地之补缴出让金事项的承诺如果政府改变现在的城市改

12、造规划,该划拨地不再纳入城市改造范围,则久事公司承诺将按照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舒乐出租向有关部门提交补交出让金申请,并愿意承担该划拨地出让金的实际缴纳额与本督导期内,舒乐出租未收到就该地块涉及的政府改变现有城市改造规划的通知,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评估值测算所需缴纳出让金金额之差额的补缴责任,协助舒乐出租申请将该划拨地变更为国有出让地。久事公司关于拟注入资产包含的牌照如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包含的出租车单车牌照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在根据有关政策,2011年 5 月 1 日起下调上4诺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的承2010 年

13、度 7 至 12 月份、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三年一期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低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水平,久事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向强生控股补足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包含的出租车牌照在承诺期间内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总额与按照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水平测算的管理费及修理费总额之差额部分,久事公司应于强生控股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差额支付至强生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海出租车承包指标,久事公司将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目前仍处于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久事公司将继续积极履行相关承诺。久事公司关于避免

14、与强生控股在房地产行业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久事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完成江桥酒店改扩建项目及徐径住宅开发项目后,将不与上市公司在房地产行业发生同业竞争。本督导期内,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函久事公司、 关 于 期 间 损 益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在相关期间(审 本督导期内,交割审强生集团的承诺计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久事公司以等额现金补足。计已完成,购买资产于相关期间产生盈利,该部分盈利已归上市公司享有。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强生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强生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

15、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如强生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强生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强生集团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直接本督导期内,强生集团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2012 年 1 月 9 日,强生集团将其持有的强生控股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久事公司之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2 年 3月 1 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久事公司成为强生控股直接控股股东。该承诺由久事公司在其层面履行。控股股东的

16、身份进行任何损害上市公司的活动。如果强生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上市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遭受损失,强生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承诺承诺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在未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趋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处于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强生集团将适时对房地产开发业务进行整合,以消除同业竞争关系。强生集团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强生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强生集团事项的关联

17、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强生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本督导期内,强生集团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2012 年 1 月 9 日,强生集团将其持有的强生控股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久事公司之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2 年 3月 1 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久事公司成为强生控股直接控股股东。该承诺由久事公司在其层面履行。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强生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本次向特

18、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强生集团名下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强生集团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督导期内,强生集团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2012 年 1 月 9 日,强生集团将其持有的强生控股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久事公司之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2 年 3月 1 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久事公司成为强生控股直接控股股东。该承诺由久事公司承继履行。强生集团关于五分开的强生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本督导期内,强生集团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2012 年 1 月 9 日,强生集团将其持有的强生控股

19、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久事公司之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2 年 36诺诺员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月 1 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久事公司成为强生控股直接控股股东。该承诺由久事公司在其层面履行。强生集团关于将相关出租车营运证及行驶证等相关权属证书过户至强生控股的承诺在针对本次交易所涉股权交割前(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将上市公司所属及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长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出租车营运证及行驶本督导期内,出租车及租赁车辆相关的权属证书已全部办理完毕。该承诺已履行完毕。证,将上海强生汽车

20、租赁有限公司的行驶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办理至上市公司名下。强生集团关于庆浦租赁业务资质的承强生集团承诺,如在本次交易股权交割完成前,庆浦租赁因缺乏相关业务经营资质,被有关政府部门予以处罚,强生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次交易股权交割已完成,庆浦租赁未受到涉及经营资质方面的处罚,强生集团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强生控股关于庆浦租赁业务资质的承强生控股承诺,本次交易股权交割完成后十二个月内,将庆浦租赁的业务整合到具有经营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名下,以消除庆浦租赁无业务经营资质的状态。强生控股已于 2012年 3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以庆浦租赁及强生租赁股权及现金对巴士租赁增资的决议

21、,截止目前,相关的工商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的有关人相关人员承诺:同意并会及时将相关期间买卖强生控股股票的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转交强生控股享有;若仍持有强生控股股票,同意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交割日后 6 个月内不进行交易,如违反承诺,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也将及时转交强生控股享有。本督导期内,相关人员在相关期间买卖强生控股股票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已交给强生控股享有。在相关人员承诺签署之日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交割日后 6 个月(即 2011 年 8 月 31日)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在上述期间买卖强生控股股票的行为。该承诺已履行完毕。7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关于上海强

22、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督导期内,本次重组中交易各方及相关当事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继续下调出租车承包指标上限。从2011 年 5 月 1 日起,上海出租汽车出租车承包指标下调,每车每月最高可降 300元,减免和降低的费用全部归出租汽车驾驶员。由此久事公司将产生按照承诺支付购买资产出租车牌照收取的管理费差价的责任,目前该承诺仍处于承诺期限内,久事公司将按照承诺于强生控股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差额支付至

23、强生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后续安排,2011 年 9 月 2 日,久事公司与强生集团签署股份划转协议,久事公司拟将强生集团持有的强生控股的 336,095,984 股股份(占强生控股总股本的 31.91%)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持有。通过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可以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国资经营管理的职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可以优化上市公司的管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强生集团将不再持有强生控股股份,鉴于强生集团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相关承诺尚在履行期限内,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久事公司出具承诺,同意承继强生

24、集团股份锁定承诺及保证督促强生集团继续履行将相关出租车营运证及行驶证等相关权属证书过户至强生控股的承诺。本次股权划转已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股权划转无异议并同意豁免久事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2012 年 3 月 1 日,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股份变更登记工作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久事公司成为强生控股直接控股股东,强生集团不再持有强生控股股份。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度,并敦促久事公司切实履行相关承诺。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一)盈利预测概述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 1853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购买资产 2

25、010 年度、2011 年度预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8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063.21 万元、13,412.47 万元。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 1854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强生控股备考合并 2011 年度预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208.85 万元。(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购买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根据强生控股与久事公司、强生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久事公司及强生集团保证购买资产于 2010 年度、2011 年度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25,475.68 万元。根据

2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核字20122585 号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购买资产 2010 年度、2011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174.31 万元、15,894.36 万元,2010 年度、201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为28,068.67 万元。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计价方式由原采用直线法按 50 年摊销变更为采用对比市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进行计价,即无形资产计价方式从直线法摊销调整为计提减值准备金。扣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后,购买资产 2010 年

27、度、2011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174.31 万元、14,723.74 万元,2010 年度、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为 26,898.05 万元。因此,购买资产 2010 年度、2011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均完成盈利预测的盈利目标。2、上市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核字20122585 号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强生控股 2011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469.20 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96.51%,扣除上述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计价方式会

28、计估计变更影响数后,强生控股 2011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189.54 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85.76%。上市公司 2011 年实际盈利比盈利预测略低的主要原因是自2011 年 5 月起,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上海出租汽车9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企业承包经营管理费每月双班车下降 300 元、每月单班车下降 225 元,该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约 3,120.00 万元。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现状通过本次交易,久事公司、强生集团将其拥有的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及其衍生业务等

29、汽车运营类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等主营业务资产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在上海出租车运营板块和汽车租赁板块成为领头羊。通过对重组后出租车业务的整合,上市公司将积极发挥规模优势和整合协同效应,努力降低单位运营成本,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不断延伸、公交车辆档次逐年提高以及线网调整进一步优化、私家车入市量逐年增加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出租车客源。上市公司积极采取完善调度中心功能、稳定驾驶员队伍、完善和加强车辆承包修理办法的实施管理等多种措施,确保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此外,由于燃油价格持续走高、人力成本不断上升,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

30、理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继续下调出租车承包指标上限。从 2011 年 5 月 1 日起,上海出租汽车出租车承包指标下调,每车每月最高可降 300 元,减免和降低的费用全部归出租汽车驾驶员。由此久事公司将产生按照承诺支付购买资产出租车牌照收取的管理费差价的责任。为了实现公司重组后资产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从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考虑,2011 年 8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下属子公司将350 辆桑塔纳轿车及 350 张出租汽车营运证转让给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出售事项。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评

31、估作价确定为11,852.54 万元。350 张出租汽车营运证原用于世博期间营运的新能源出租汽车(别克油电混合动力车),该批出租汽车于世博会结束后已退出上海的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经评估作价后由上海汽车工业机动车置换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强生控股将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和相关政策的变化,充分做好应对准备的基础上,发挥重组后资产的规模效应、协调效应,全力推进降本增效,挖掘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10、 、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一)公司治理情况概述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需对重组后出租车

32、业务进行整合,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进行了调整,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对公司监事人员进行了调整,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此外,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进行了调整。2010 年,强生控股制订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1 年,强生控股制订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为加强上市公司对内幕信息以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其买卖公司股票行

33、为,防止内幕交易行为,上市公司制订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2012 年,上市公司制订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

34、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重大差异。本督导期内,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发现上市公司及承诺人存在可能影响履行承诺的其它情况,交易各方将继续按照重组方案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11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1 年度)之签章页)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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