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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十分复杂,对其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十分复杂,对其正确认识非常重要。做好事故的报告和救援,对降正确认识非常重要。做好事故的报告和救援,对降低事故伤害程度、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意义重大。事低事故伤害程度、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意义重大。事故教训,是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必须认真汲取;故教训,是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必须认真汲取;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必须认真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举一反三、落实措施,对待,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举一反三、落实措施,进而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进而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 11.1 11.1 事故
2、及其分类事故及其分类11.2 11.2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11.3 11.3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11.4 11.4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法律责任11.1 11.1 事故及其分类事故及其分类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发生的人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称为伤亡事故。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称为伤亡事故。 11.1.1 11.1.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11.1.2 11.1.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11
3、.1.3 11.1.3 建筑业多发事故类别建筑业多发事故类别 11.1.1 11.1.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1)(1)按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类 依据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GB 6441-1986)的的规定,根据事故给受伤害者带来的伤害程度及其劳动能规定,根据事故给受伤害者带来的伤害程度及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可将事故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力丧失的程度可将事故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3 3种类型。种类型。 轻伤事故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指损失工作日低于l05l05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重伤事故重伤事故指造成职
4、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等于和超过105105日日( (小于小于6000Et)6000Et),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故。 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 (含急性中毒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 )或或负伤后在负伤后在3030天内死亡的事故。死亡的损失工作日为天内死亡的事故。死亡的损失工作日为60006000日。日。 11.1.1 11.1.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
5、全事故分类(2)(2)按事故类别分类按事故类别分类 依据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按事故类别即按,按事故类别即按致害原因进行的分类如下:致害原因进行的分类如下: 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或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指机械设备或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但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切等伤害,但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起重伤害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
6、械伤害事故,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但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和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以但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和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以及检修时制动失灵弓及检修时制动失灵弓l l起的伤害。起的伤害。 触电触电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 11.1.1 11.1.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淹溺淹溺由于水大量经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由于水大量经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它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它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
7、事故。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灼烫灼烫一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一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故;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火灾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属消防部门统计的火灾事故。原因造成的、属消防部门统计的火灾事故。 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
8、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场合发生的坠落事故,也适用于由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场合发生的坠落事故,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 坍塌坍塌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及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起的事故。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及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塌事故。 冒冒顶顶片片帮帮指指矿矿井井工工作作面面、巷巷道道侧侧壁壁由由于于支支护护不不当当、压压力力过过大大造造成成的的坍坍塌塌( (片片帮帮) )以以及及顶顶板
9、板垮垮落落( (冒冒顶顶) )事事故故。适适用用于于从从事事矿矿山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时发生的坍塌事故。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时发生的坍塌事故。透透水水指指从从事事矿矿山山、地地下下开开采采或或其其他他坑坑道道作作业业时时,意意外外水水源源带来的伤亡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带来的伤亡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放炮放炮指由于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指由于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瓦瓦斯斯爆爆炸炸指指可可燃燃性性气气体体瓦瓦斯斯、煤煤尘尘与与空空气气混混合合形形成成的的达达到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火火
10、药药爆爆炸炸指指火火药药与与炸炸药药在在生生产产、运运输输、贮贮藏藏过过程程中中发发生生的的爆炸事故。爆炸事故。锅锅炉炉爆爆炸炸指指锅锅炉炉发发生生的的物物理理性性爆爆炸炸事事故故。适适用用于于使使用用工工作作压压力力大大于于0.07MPa0.07MPa、以以水水为为介介质质的的蒸蒸汽汽锅锅炉炉,但但不不适适用用于于铁铁路路机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1.1.1 11.1.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受受压压容容器器爆爆炸炸一一指指压压力力容容器器破破裂裂引引起起的的气气体体爆爆炸炸( (物物理理性性爆爆炸炸) )
11、以以及及容容器器内内盛盛装装的的可可燃燃性性液液化化气气在在容容器器破破裂裂后后立立即即蒸蒸发发,与与周周围围的的空空气气混混合合形形成成爆爆炸炸性性气气体体混混合合物物遇遇到到火火源源时时产产生生的的化化学学爆炸。爆炸。其其他他爆爆炸炸可可燃燃性性气气体体如如煤煤气气、乙乙炔炔等等与与空空气气混混合合形形成成的的爆爆炸炸;可可燃燃蒸蒸汽汽与与空空气气混混合合形形成成的的爆爆炸炸性性气气体体混混合合物物引引起起的的爆爆炸炸;可可燃燃性性粉粉尘尘以以及及可可燃燃性性纤纤维维与与空空气气混混合合形形成成的的爆爆炸炸性性气气体体混混合合物物引引起起的的爆爆炸炸;间间接接形形成成的的可可燃燃气气体体与
12、与空空气气相相混混合合,或或者者可可燃燃蒸蒸汽汽与与空空气气相相混混合合遇遇火火源源而而爆爆炸炸的的事事故故;炉炉膛膛、钢钢水水包包、亚亚麻麻粉粉尘尘的的爆炸等亦属爆炸等亦属“其他爆炸其他爆炸”。中中毒毒和和窒窒息息指指人人接接触触有有毒毒物物质质或或呼呼吸吸有有毒毒气气体体引引起起的的人人体体急急性性中中毒毒事事故故,或或在在通通风风不不良良的的作作业业场场所所,由由于于缺缺氧氧有有时时会会发发生生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亡的事故。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亡的事故。其他伤害其他伤害指上述范围之外的伤害事故,如扭伤、跌伤、冻指上述范围之外的伤害事故,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等。伤、野兽咬伤等等。 1
13、1.1.1 11.1.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11.1.2 11.1.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住房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况,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较大事故
14、和一般事故4 4个等级:个等级:(1)(1)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3030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死亡,或者l00l00人以上重人以上重伤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或者1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2)(2)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1010人以上人以上3030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死亡,或者5050人以人以上上10010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5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l 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3)(3)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3 3人
15、以上人以上1010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死亡,或者l0l0人以上人以上505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l000l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00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4)(4)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3 3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死亡,或者l0l0人以下重伤,或人以下重伤,或者者l000l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1.1.2 11.1.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11.1.3 11.1.3 建筑业多发事故类别建筑业多发事故类别 通过对近年来我国建筑业的事故统计资料分析,事通过对近年来我国建筑
16、业的事故统计资料分析,事故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故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坍塌5 5个事故类别。其发生的部位和原因主要有:个事故类别。其发生的部位和原因主要有:(1)(1)高处坠落高处坠落主要发生在以下作业地点:屋面、阳台、楼板主要发生在以下作业地点:屋面、阳台、楼板等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洞口;脚手架、模板;塔机、物等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洞口;脚手架、模板;塔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2)(2)物体打击物体打击主要发生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主要发生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
17、业中。(3)(3)触电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外电线路缺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外电线路缺乏保护;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失灵,乏保护;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失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机械、设备漏电;线缆破皮、老化;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机械、设备漏电;线缆破皮、老化;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等。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等。 (4)(4)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主要发生在起重机械和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主要发生在起重机械和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作业过程中。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作业过程中。(5)(5)坍塌坍塌主要是指施工基坑主要是指
18、施工基坑( (槽槽) )、边坡、基础桩壁坍塌,模、边坡、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 (包括施工围墙包括施工围墙) )、在、在建工程、物料坍塌等。坍塌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建工程、物料坍塌等。坍塌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11.1.3 11.1.3 建筑业多发事故类别建筑业多发事故类别 11.2 11.2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11.2.1 11.2.1 事故报告时限事故报告时限11.2.2 11.2.2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内容11.2.3 11.2.3 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事故现场应急处理11.2.1 11.2.1 事故
19、报告时限事故报告时限 (1)(1)施工单位报告的时限施工单位报告的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
20、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2)(2)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时限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时限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情况,并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
21、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国务院。 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的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时间不得超过2 2小时。小时。11.2.1 11.2.1 事故报告时限事故报告
22、时限 11.2.2 11.2.2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内容 建筑施工事故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筑施工事故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2)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的简要经过; (3)(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的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4)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故的初步原因; (5)(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23、; (6)(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故发生之日起30 30 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1.2.3 11.2.3 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24、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5、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11.3 11.3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11.3.1 11.3.1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11.3.2 11.3.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11.3.3 11.3.3 事
26、故处理事故处理11.3.1 11.3.1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 当前,生产安全事故由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按照有关人当前,生产安全事故由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建筑施工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27、、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府负责调查。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负责核实事故项目基本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参加。事故调查组负责核实事故项目基本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认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
28、查报告。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1.3.2 11.3.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事故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一起事故的原因详细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一起事故的原因详细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1)(1)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据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29、规则,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包括防护、保险、信号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包括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 (施工施工) )场地环境不良场地环境不良4 4个方面。个方面。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
30、告。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设备。使用不安全设备。 手代替工具操作。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物体( (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 )存放不当。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攀、坐不安全位置攀、坐不安全位置( (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机器运转时从事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机器运转时从事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在必须使用个人
31、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不安全装束。不安全装束。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等。 11.3.2 11.3.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 (2)(2)事故的间接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以及施工和材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以及施工和材料的使用存在问题。料的使用存在问题。 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未经培
32、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劳动组织不合理。劳动组织不合理。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11.3.2 11.3.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 11.3.3 11.3.3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限对事故调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限对事故调查报告做出批复;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查报告做出批复;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
33、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作人员进行处分。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追究刑事责任。 11.4 11.4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法律责任 依照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在事故报的规定,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告和调查处理中,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
34、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年收入6060至至l00l00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Thank You25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