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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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一、刑事诉讼目的二、刑事诉讼价值三、刑事诉讼结构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一、刑事诉讼目的l l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它可以分为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两个方面。l l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宪政和秩序。l l直接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惩罚犯罪;二是保障人权。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刑事诉讼目的的历史演进l l原始社会:以补偿被害人为惟一目的原始社会:以补偿被害人为惟一目的原因:对犯罪的认

2、识停留在原始阶段,将犯罪仅仅原因:对犯罪的认识停留在原始阶段,将犯罪仅仅视为对个人利益的侵害。视为对个人利益的侵害。l l封建社会:维护专制皇权封建社会:维护专制皇权原因:将犯罪视为对封建君主统治的直接威胁。原因:将犯罪视为对封建君主统治的直接威胁。l l近现代社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近现代社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原因:对犯罪的重新认识以及对国家与个人关系的原因:对犯罪的重新认识以及对国家与个人关系的重新界定。重新界定。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 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正当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l l美国学者帕卡

3、美国学者帕卡( (ParkerParker) )根据刑事程序的目的不同,将刑事根据刑事程序的目的不同,将刑事诉讼分为两种模式:犯罪控制模式诉讼分为两种模式: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crime control model)和正当程序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due process model)。犯罪控制模式:犯罪控制模式:犯罪控制模式:犯罪控制模式:以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及社会治安为本以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及社会治安为本位,刑事程序往往以惩罚犯罪为目的,追求打击的效率而忽位,刑事程序往往以惩罚犯罪为目的,追求打击的效率而忽视保障;视

4、保障;正当程序模式:正当程序模式:正当程序模式:正当程序模式:以被告人的人权为本位,刑事程序则追求对以被告人的人权为本位,刑事程序则追求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而对国家官员的权力多加限制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而对国家官员的权力多加限制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日本刑事诉讼目的论l l三足鼎立(1)实体真实论:强调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查明实体真实,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2)实体真实、正当程序并重论;(3)正当程序论: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即确保刑事诉讼法得到公正的实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l l

5、宋英辉:刑事诉讼法目的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惩罚犯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不宜罪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不宜确立某一方面的绝对优越地位确立某一方面的绝对优越地位,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应,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应当适当强调加强人权保障。当适当强调加强人权保障。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实现l l惩罚犯罪:机构、权力、规则l l保障人权:l l含义:第一,保障任何公民免受无根据或者非法的刑事追含义:第一,保障任何公民免受无根据或者非法的刑事追究;第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受到公正的究;第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

6、受到公正的待遇;第三,保障被依法认定为有罪的被告人受到人道的待遇;第三,保障被依法认定为有罪的被告人受到人道的处罚,禁止酷刑。处罚,禁止酷刑。l l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l l实现方式:第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实现方式:第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以及享有各种程序性权利;第二;对侦查、起诉等各种强以及享有各种程序性权利;第二;对侦查、起诉等各种强制权加以合法的限制;第三,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制权加以合法的限制;第三,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限制

7、审判权的启动,确立审判中心主义。等原则限制审判权的启动,确立审判中心主义。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l l 统一:惩罚犯罪是保障社会成员之安全的需要,不能惩罚犯罪是保障社会成员之安全的需要,不能忽视保障人权。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片面强调惩罚忽视保障人权。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片面强调惩罚犯罪,人权就得不到保障;片面强调保障人权,对犯罪打犯罪,人权就得不到保障;片面强调保障人权,对犯罪打击不力,人权最终得不到保障。击不力,人权最终得不到保障。l l对立:原因原因特定时空条件下政府与个人在刑事诉讼特定时空条件下政府与个

8、人在刑事诉讼中所追求的利益的冲突。中所追求的利益的冲突。 政府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人力、物力的有限性,侦查、政府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人力、物力的有限性,侦查、起诉、审判人员素质和技术手段的有限性,犯罪的复杂化、起诉、审判人员素质和技术手段的有限性,犯罪的复杂化、新型化等等新型化等等处理:保持动态的平衡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我国的现状与改革思路1 1、打击犯罪为首要任务,保障人权并未取得与之并列的地位。、打击犯罪为首要任务,保障人权并未取得与之并列的地位。保障人权停留在防止错案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上。保障人权停留在防止错案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上。2 2、

9、关键:提高对个人权利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政府权力的、关键:提高对个人权利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政府权力的正当根据在于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正当根据在于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3 3、内容:、内容:A A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使其成为真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使其成为真正的诉讼主体:废除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提正的诉讼主体:废除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提问的规定,全面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彻底推行无罪问的规定,全面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彻底推行无罪推定和一事不再理原则;扩大律师对侦查程序的参与程度,保推定和一事不再理原则;扩大律师对侦查程序

10、的参与程度,保障律师为履行辩护职责所必要的条件和权利。障律师为履行辩护职责所必要的条件和权利。B B严格限制侦查、起诉权力:侦查程序进一步法治化,严格强制严格限制侦查、起诉权力:侦查程序进一步法治化,严格强制性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实行令状主义;加强对侦查权力的性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实行令状主义;加强对侦查权力的检察监督和公众监督;设立证据开示制度;废除检察院对审判检察监督和公众监督;设立证据开示制度;废除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活动的监督权。C C通过司法改革,建立现代法院制度,确保法院的公正性、独立通过司法改革,建立现代法院制度,确保法院的公正性、独立性、中立性和权威性,并使之拥有阻止

11、政府干预司法、以司法性、中立性和权威性,并使之拥有阻止政府干预司法、以司法权制约侦查权和起诉权的足够条件和能力,确保个人权利在受权制约侦查权和起诉权的足够条件和能力,确保个人权利在受到非法的和无根据的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到非法的和无根据的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二、刑事诉讼的价值l刑事诉讼价值概论l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主要学说l刑事诉讼内在价值程序公正l刑事诉讼外在价值结果公正l刑事诉讼次级价值程序的经济性l刑事诉讼诸价值之冲突与协调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一)刑事诉讼价值概论 什么是价值?什么是价

12、值?什么是价值?什么是价值?l l经济学: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经济学: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l l哲学、社会学:价值即为哲学、社会学:价值即为“ “善善” ”:值得人们向往和追求的。:值得人们向往和追求的。 “ “人们通常(将价值)区分为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即作为方法的善和作人们通常(将价值)区分为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即作为方法的善和作为目的的善。为目的的善。” ” 不列颠百科全书不列颠百科全书 善(善(the goodthe good): :“ “意指一种高尚的、至少是令人满意的品质的存在,它们意指一种高尚的、至少是令人满意的品质的存在,它们或者本身是值得羡慕的,或者对于某种目的来说是有用的。或者

13、本身是值得羡慕的,或者对于某种目的来说是有用的。” ” 牛津英语辞典牛津英语辞典价值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价值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价值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价值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外在价值外在价值外在价值外在价值(工具价值)。如果某一事物是达到或实(工具价值)。如果某一事物是达到或实现某一目的的必要或充分的手段,那么它就有价值。现某一目的的必要或充分的手段,那么它就有价值。第二个层面:第二个层面:第二个层面:第二个层面: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内在价值(目的价值)。某一事物自身所拥有的独(目的价值)。某一事物自身所拥有的独立的内在优秀品质。立的内在优秀品质。

14、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刑事诉讼的价值l l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既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又是人们据以评价和判断刑事诉讼程序自身是否正当、是否合理的价值标准。l l刑事诉讼外在价值刑事诉讼外在价值:判断诉讼程序的实施在形成公正的裁判结果方面是否有用和有效的价值标准。l l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判断诉讼程序自身是否公正、是否合理的价值标准。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二)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主要学说l l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l l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l l程序

15、本位主义理论程序本位主义理论l l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l l核心观点:刑事诉讼程序只是用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核心观点:刑事诉讼程序只是用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核心观点:刑事诉讼程序只是用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核心观点:刑事诉讼程序只是用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l l哲学基础:功利主义哲学基础:功利主义哲学基础:功利主义

16、哲学基础:功利主义 “ “实体法的惟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实体法的惟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实体法的惟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实体法的惟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 福福福福” ”,“ “程序法的惟一正当目的,则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程序法的惟一正当目的,则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程序法的惟一正当目的,则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程序法的惟一正当目的,则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 ”。 边沁边沁边沁边沁司法程序的原理司法程序的原理司法程序的原理司法程序的原理l l评价:评价:评价:评价: 正面:发现了刑事诉讼

17、程序在实现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为正面:发现了刑事诉讼程序在实现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为正面:发现了刑事诉讼程序在实现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为正面:发现了刑事诉讼程序在实现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为 人们正确评价刑事审判程序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价值标准。人们正确评价刑事审判程序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价值标准。人们正确评价刑事审判程序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价值标准。人们正确评价刑事审判程序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价值标准。 负面:工具主义的绝对化必然导致程序虚无主义的盛行。负面:工具主义的绝对化必然导致程序虚无主义的盛行。负面:工具主义的绝对化必然导致程序虚无主义的盛行。负面:工具主义的绝对化必然

18、导致程序虚无主义的盛行。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l l核心观点:基本坚持了工具主义的立场,认为程序法是实核心观点:基本坚持了工具主义的立场,认为程序法是实 现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但强调在实现其工具价值的同时现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但强调在实现其工具价值的同时 应满足两个非工具主义目标的实现:一是无辜者不受定罪应满足两个非工具主义目标的实现:一是无辜者不受定罪 的权利;二是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裁判者不能为的权利;二是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裁判者不能为 了在个案中实现实体正义而任意废止或无视他们,因为它了在个案中实现实体正

19、义而任意废止或无视他们,因为它 们的意义在于保证被告人实体权利得到实现,并确保刑事们的意义在于保证被告人实体权利得到实现,并确保刑事 审判的实体正义结果得到普遍的实现。审判的实体正义结果得到普遍的实现。l l创始人:创始人:【美美】R R 德沃金:德沃金:原原则则、政策和程序、政策和程序19851985。l l评评 价:价: 正面:正面:对绝对对绝对工具主工具主义义理理论进论进行了修正,意行了修正,意识识到判决到判决结结果果 的公正性需要程序自身的公正性加以保障。的公正性需要程序自身的公正性加以保障。 负负面:没有面:没有对对程序正程序正义义本身本身进进行更行更为为深入的探索,仍停留深入的探索

20、,仍停留 在工具主在工具主义义的立的立场场上,没有上,没有发现发现程序自身的独立于程序自身的独立于结结果之果之外的价外的价值值。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程序本位主义理论程序本位主义理论l l核心观点核心观点核心观点核心观点:评价刑事诉讼程序的惟一价值标准是程序本身:评价刑事诉讼程序的惟一价值标准是程序本身 是否具备一些内在的品质,而不是程序作为实现某一外在是否具备一些内在的品质,而不是程序作为实现某一外在 目的的手段的有用性。刑事审判是一项理性的事业,一项目的的手段的有用性。刑事审判是一项理性的事业,一项 刑事裁判的质量会因为产生它的程序本身不具有可靠性和刑事裁判的

21、质量会因为产生它的程序本身不具有可靠性和 合理性而受到损害。合理性而受到损害。 “ “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必须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必须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必须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必须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 英国法谚英国法谚l l评价评价评价评价: 正面:详尽阐释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在价值,提供了评价正面:详尽阐释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在价值,提供了评价 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标准。同时将程序的内在价值与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标准。同时将程序的内在价值与人的人格尊严和道德主体地位联系在了一起。的人

22、格尊严和道德主体地位联系在了一起。 负面:走向了与工具主义截然相反的另一极端,程序被视为负面:走向了与工具主义截然相反的另一极端,程序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决定者。把程序和程序的结果完全混为一至高无上的决定者。把程序和程序的结果完全混为一 谈,认为公正的判决是公正程序的必然结果和逻辑延伸。谈,认为公正的判决是公正程序的必然结果和逻辑延伸。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l l核心观点:核心观点:核心观点:核心观点: 所有法律活动和全部法律制度都以有效利用所有法律活动和全部法律制度都以有效利用 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自然资源

23、、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 “效益效益” ”是是法法 律活动的惟一宗旨。律活动的惟一宗旨。 Minimize Sum (EC+DC)Minimize Sum (EC+DC) EC (error costs) DC (direct costs) EC (error costs) DC (direct costs) “ “正义的第二种意义,简单说来就是效益。正义的第二种意义,简单说来就是效益。” ” 波斯纳波斯纳法律之经济分析法律之经济分析l l评价:评价:评价:评价: 正面:提出了又一项基本的程序价值标准:经济效益。这正面:提出了又一项基本的程序价值标准:经济效益。这使得刑事诉讼价值的研

24、究开始从传统的定性分析走向定量使得刑事诉讼价值的研究开始从传统的定性分析走向定量分析,并促使关注程序分流、程序简化等问题。分析,并促使关注程序分流、程序简化等问题。 负面:人的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负面:人的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计算的。计算的。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三)刑事诉讼内在价值程序公正l l“ “自然正义自然正义” ”(nature justice principlenature justice principle)1 1、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nemo judex in parte

25、suanemo judex in partesua)2 2、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audi alterm partemaudi alterm partem) )l l“ “正当法律程序正当法律程序” ”(due law process principledue law process principle)1 1、“ “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第(第五修正案)五修正案)2 2、“ “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

26、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 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第十四修正(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案第一款)l l最低限度程序保障最低限度程序保障 联合国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三项:1 1、获知被控的罪名及案由;、获知被控的罪名及案由;2 2、获有充分的时间与便利准备辩护并与辩、获有充分的时间与便利准备辩护并与辩护人联络;护人联络;3 3、获得迅速审判;、获得迅速审判;4 4、有权委托辩护人,并获得公设辩护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获得公设辩护人协助;协助;5 5、有权与对方证人

27、对质,并申请法院传唤他所提出的证人出庭作、有权与对方证人对质,并申请法院传唤他所提出的证人出庭作证;证;6 6、有权获得翻译帮助;、有权获得翻译帮助;7 7、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最低限度公正标准 (1 1)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参与原则 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原则,是指受刑事裁判直接影响的人充分而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原则,是指受刑事裁判直接影响的人充分而富有意义地参与裁判制作过程。富有意义地参与裁判制作过程。 要求:要求: 1 1、到庭原则:程序参与者在裁判制作过程中始终到场;、到庭原则:程序参与者

28、在裁判制作过程中始终到场; 2 2、富有意义地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富有意义地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 3 3、有充分的机会参与诉讼活动并有效地影响裁判结果:、有充分的机会参与诉讼活动并有效地影响裁判结果: 4 4、参与者在过程中具有人的尊严,并受到人道的对待。、参与者在过程中具有人的尊严,并受到人道的对待。 (2 2)程序中立原则)程序中立原则)程序中立原则)程序中立原则 裁判者应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中立:静态的平等对待,是对裁判者个裁判者应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中立:静态的平等对待,是对裁判者个人地位和态度的要求。人地位和态度的要求。 要求:要求: 1 1、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不能成为该案的裁判官;、与案件

29、有牵连的人不能成为该案的裁判官; 2 2、法官不得与案件结果或争议各方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法官不得与案件结果或争议各方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 3 3、裁判者不应存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参与者的偏见。、裁判者不应存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参与者的偏见。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最低限度公正标准 (3)程序对等原则 控辩双方应受到平等的对待动态的平等对待,控辩双方应受到平等的对待动态的平等对待,是对裁判者在庭审过程中态度的要求。是对裁判者在庭审过程中态度的要求。 要求:要求:1 1、程序参与者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便利、手段;、程序参与者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便利、手段

30、;2 2、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的关注,并在、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的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3 3、法官应确保参与能力较弱的一方享有一些必要的、法官应确保参与能力较弱的一方享有一些必要的特权,以纠正各方在事实上所存在的不平等现象。特权,以纠正各方在事实上所存在的不平等现象。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最低限度公正标准 (4 4)程序理性原则)程序理性原则 审判程序的运作应符合理性的要求。审判程序的运作应符合理性的要求。 要求:要求: 1 1、法官据以作出判决的事实必须经过合理的证明;、法官据以作出判

31、决的事实必须经过合理的证明; 2 2、法官在制作裁判之前必须进行冷静、详细和适当的评、法官在制作裁判之前必须进行冷静、详细和适当的评议;议; 3 3、法官的裁判必须以法庭调查和采纳的所有证据为根据、法官的裁判必须以法庭调查和采纳的所有证据为根据 a a、证据必须由法官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进行了合理的调查,、证据必须由法官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其客观性和相关性得到充分的证实和揭示;其客观性和相关性得到充分的证实和揭示; b b、证据必须包括参与者各方提出的证据,法官不得任意、证据必须包括参与者各方提出的证据,法官不得任意地将某一方证据排除在外;地将某一方证据排除在外; c c、所有据以作

32、出裁判的证据均需经过各方的质证和辩论;、所有据以作出裁判的证据均需经过各方的质证和辩论; d d、法官应明确陈述其据以制作裁判的理由和根据。、法官应明确陈述其据以制作裁判的理由和根据。 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最低限度公正标准 (5 5)程序自治原则)程序自治原则 法官的裁判应从法庭审判过程中形成,审判程序在产生裁法官的裁判应从法庭审判过程中形成,审判程序在产生裁判结果方面具有唯一的决定性作用。判结果方面具有唯一的决定性作用。 要求:要求: 1 1、裁决须产生于法庭审判活动全部结束之后,而不能产、裁决须产生于法庭审判活动全部结束之后,而不能产生与审判开始之前或审判正

33、在进行过程中;生与审判开始之前或审判正在进行过程中; 2 2、裁决须建立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裁决须建立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所形成的理性认识基础之上,而不是法官在审判活动之问题所形成的理性认识基础之上,而不是法官在审判活动之外所产生的预断、偏见或传闻的基础上;外所产生的预断、偏见或传闻的基础上; 3 3、法官的裁判需以各方程序参与者在庭审过程中所提出的、法官的裁判需以各方程序参与者在庭审过程中所提出的有效意见、主张和证据为根据,而不能任意地将一方或多方有效意见、主张和证据为根据,而不能任意地将一方或多方参与者的观点和论据排除于定案根据之外。参与者的观点和论据

34、排除于定案根据之外。 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最低限度公正标准 (6 6)程序及时和终结原则)程序及时和终结原则)程序及时和终结原则)程序及时和终结原则 程序应当及时地产生裁判结果,并使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得程序应当及时地产生裁判结果,并使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得到最终的确定。到最终的确定。 及时:不能过于急速,否则参与者不能充分、有意义地参及时:不能过于急速,否则参与者不能充分、有意义地参与,法官不能充分地进行庭前准备、听审、评议;不能过于与,法官不能充分地进行庭前准备、听审、评议;不能过于缓慢,浪费司法资源、损害程序参与、可能导致结果不公。缓慢,浪费司法资源、损害程序参与

35、、可能导致结果不公。 终结性:对裁判结果公正可能具有妨害,但有独立价值终结性:对裁判结果公正可能具有妨害,但有独立价值克服和防止审判程序任意启动,使程序的开启和运作克服和防止审判程序任意启动,使程序的开启和运作合乎理性的要求;旨在对被告人、被害人等程序参与者的利合乎理性的要求;旨在对被告人、被害人等程序参与者的利益给予适当关注,防止因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反复审查而使益给予适当关注,防止因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反复审查而使被告人、被害人的生活得不到安定。被告人、被害人的生活得不到安定。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刑事诉讼外在价值结果公正(1)保证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2)确

36、保裁判结果合乎理性的要求:多方参与机制、刑事证明机制、刑事救济机制;(3)确保刑法的规定从抽象走向现实;(4)确保实体正义目标得到适当的选择:在不惩罚无辜与不放纵有罪之间进行正确的选择。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刑事诉讼次级价值程序经济性l l程序设立:应保证审判活动迅速有效进行。减少不必要的审级;适当减少参加庭审的审判官;及时处理程序参与者提出的申请;对诉讼行为和作出决定确立严格的时间限制。l l简化审判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程序l l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所有案件平均分配资源或不考虑案件本身轻重或本末倒置均不妥。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

37、刑事诉讼诸价值之冲突与协调l l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协调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协调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协调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协调l l一致性一致性一致性一致性 公正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公正结果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工具公正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公正结果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工具性。这是总体情况。但是,(性。这是总体情况。但是,(1 1)坚持公正的程序可能作出不公正的)坚持公正的程序可能作出不公正的判决。原因:程序以外的因素阻止了真相的发现;程序本身成为发现判决。原因:程序以外的因素阻止了真相的发现;程序本身成为发现真相的障碍。(真相的障碍。(2 2)坚持不公正的程序有时候也可能导致公正的裁判

38、)坚持不公正的程序有时候也可能导致公正的裁判结果。但这不具有普遍意义。结果。但这不具有普遍意义。l l 冲突冲突冲突冲突 程序公正结果不公正;程序不公正结果公正;公正的程序与公正的结程序公正结果不公正;程序不公正结果公正;公正的程序与公正的结果之间没有任何内在联系。果之间没有任何内在联系。l l协调协调协调协调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兼顾原则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兼顾原则 程序与实体不可分离原则程序与实体不可分离原则 权衡原则权衡原则不可将有罪必罚作为绝对的价值目标;严格遵守国际公不可将有罪必罚作为绝对的价值目标;严格遵守国际公认的最低限度程序公正标准;使程序公正保持适当的限度认的最低限度程序公正标准

39、;使程序公正保持适当的限度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l l正义与效率之协调正义与效率之协调正义与效率之协调正义与效率之协调l l一致性一致性一致性一致性 适度的经济效益性会确保及时、终结地产生裁判结果,是适度的经济效益性会确保及时、终结地产生裁判结果,是确保程序内在价值的有效手段;可以保证裁判结果符合正确保程序内在价值的有效手段;可以保证裁判结果符合正义的要求义的要求l l冲突冲突冲突冲突 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从整体上限制了司法部门对正义的绝对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从整体上限制了司法部门对正义的绝对追求;公正性的增强会直接导致司法资源耗费的增大,以追求;公正性的增强会直接导致司

40、法资源耗费的增大,以至于降低审判活动的经济效益;对效益的不正确追求会妨至于降低审判活动的经济效益;对效益的不正确追求会妨害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的实现。害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的实现。l l协调协调协调协调 兼顾原则;正义优先原则;程序繁简分立原则兼顾原则;正义优先原则;程序繁简分立原则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三、刑事诉讼结构l l概念:概念:又称为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辩、审三又称为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辩、审三又称为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辩、审三又称为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法律关系。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法律关系。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

41、其法律关系。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法律关系。l l与刑事诉讼目的的关系:与刑事诉讼目的的关系:一、刑事诉讼结构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手段和方一、刑事诉讼结构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手段和方一、刑事诉讼结构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手段和方一、刑事诉讼结构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手段和方式,目的决定了结构;式,目的决定了结构;式,目的决定了结构;式,目的决定了结构;二、刑事诉讼目的的提出必须也刑事诉讼结构本身二、刑事诉讼目的的提出必须也刑事诉讼结构本身二、刑事诉讼目的的提出必须也刑事诉讼结构本身二、刑事诉讼目的的提出必须也刑事诉讼结构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为前提。所具有的功能为前提。所具有的功能为前提。所具有的功能

42、为前提。l l刑事诉讼的两重构造理论:刑事诉讼的两重构造理论: 线性结构与三角结构线性结构与三角结构线性结构与三角结构线性结构与三角结构l l刑事诉讼结构的历史与现实刑事诉讼结构的历史与现实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线性结构理论l l线性结构理论线性结构理论线性结构理论线性结构理论 “ “双方组合双方组合双方组合双方组合” ”:一方是作为整体的国家司法机关;另一方为被告人。:一方是作为整体的国家司法机关;另一方为被告人。:一方是作为整体的国家司法机关;另一方为被告人。:一方是作为整体的国家司法机关;另一方为被告人。 内在要求:内在要求:内在要求:内在要求:1 1、司法

43、一体化:侦查起诉审判职能不分;或者虽分离但互相配合,警检、司法一体化:侦查起诉审判职能不分;或者虽分离但互相配合,警检、司法一体化:侦查起诉审判职能不分;或者虽分离但互相配合,警检、司法一体化:侦查起诉审判职能不分;或者虽分离但互相配合,警检关系密切化、诉审关系接近化。关系密切化、诉审关系接近化。关系密切化、诉审关系接近化。关系密切化、诉审关系接近化。 2 2、司法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侦查机关权力大、自由多;法官职权活、司法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侦查机关权力大、自由多;法官职权活、司法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侦查机关权力大、自由多;法官职权活、司法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侦查机关权力大、自由多;

44、法官职权活动十分广泛积极。动十分广泛积极。动十分广泛积极。动十分广泛积极。3.3.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严格限制。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严格限制。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严格限制。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严格限制。 基本特征:基本特征:基本特征:基本特征:1 1、侦查本位主义:侦查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证据与结论成为审判证据、侦查本位主义:侦查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证据与结论成为审判证据、侦查本位主义:侦查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证据与结论成为审判证据、侦查本位主义:侦查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证据与结论成为审判证据与结论,审判成为侦查过程和结论的展示和推演,侦查是刑事诉讼最主与结论,审判成为侦查过程和结论的展示和推演,侦查是刑事诉

45、讼最主与结论,审判成为侦查过程和结论的展示和推演,侦查是刑事诉讼最主与结论,审判成为侦查过程和结论的展示和推演,侦查是刑事诉讼最主要、最关键的阶段。要、最关键的阶段。要、最关键的阶段。要、最关键的阶段。2 2、审判过程中的法官职权主义。、审判过程中的法官职权主义。、审判过程中的法官职权主义。、审判过程中的法官职权主义。3 3、被告人实际地位客体化。、被告人实际地位客体化。、被告人实际地位客体化。、被告人实际地位客体化。 成因:成因:成因:成因:1 1、强调打击犯罪的价值观;、强调打击犯罪的价值观;、强调打击犯罪的价值观;、强调打击犯罪的价值观;2 2、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

46、需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三角结构理论l l三角结构(三角结构(等腰或正三角形等腰或正三角形等腰或正三角形等腰或正三角形):): “ “三方组合三方组合” ” 特征:特征:特征:特征:(1 1)审判中立:)审判中立:)审判中立:)审判中立:A A裁判者与当事人分离;裁判者与当事人分离;裁判者与当事人分离;裁判者与当事人分离;B B审判的非偏向性审判的非偏向性审判的非偏向性审判的非偏向性(等距离性)(等距离性)(等距离性)(等距离性)不偏、无特殊关系、同等重视双方请求和不偏、无特殊关系、同等重视双方请求和不偏、无特殊

47、关系、同等重视双方请求和不偏、无特殊关系、同等重视双方请求和主张。主张。主张。主张。(2 2)控辩平等:)控辩平等:)控辩平等:)控辩平等:A A诉讼地位平等,都是诉讼主体;诉讼地位平等,都是诉讼主体;诉讼地位平等,都是诉讼主体;诉讼地位平等,都是诉讼主体;B B权利相同权利相同权利相同权利相同或对应。或对应。或对应。或对应。(3 3)控辩积极对抗。)控辩积极对抗。)控辩积极对抗。)控辩积极对抗。 体现:体现:体现:体现:(1 1)诉审分离:)诉审分离:)诉审分离:)诉审分离:A A不告不理;不告不理;不告不理;不告不理;B B起诉与审判对象同一。起诉与审判对象同一。起诉与审判对象同一。起诉与

48、审判对象同一。(2 2)审判本位主义:)审判本位主义:)审判本位主义:)审判本位主义:A A审判中心审判中心审判中心审判中心诉讼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环诉讼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环诉讼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环诉讼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环节;节;节;节;B B庭审集中主义庭审集中主义庭审集中主义庭审集中主义裁判结论形成于公开的法庭上,经裁判结论形成于公开的法庭上,经裁判结论形成于公开的法庭上,经裁判结论形成于公开的法庭上,经连续、集中地听审后作出,防止预断;连续、集中地听审后作出,防止预断;连续、集中地听审后作出,防止预断;连续、集中地听审后作出,防止预断;C C控辩对抗构成法庭控辩对抗构成法庭控辩对抗构成法庭控辩对抗

49、构成法庭审判的主要内容,诉讼由当事人积极推进。审判的主要内容,诉讼由当事人积极推进。审判的主要内容,诉讼由当事人积极推进。审判的主要内容,诉讼由当事人积极推进。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两种结构之对比分析l l三机关之间的的地位和关系三机关之间的的地位和关系三机关之间的的地位和关系三机关之间的的地位和关系线性结构:侦查中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线性结构:侦查中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线性结构:侦查中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线性结构:侦查中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三角结构:审判中心主义,法官消极、中立。三角结构:审判中心主义,法官消极、中立。三角结构:审判中心主义,法官

50、消极、中立。三角结构:审判中心主义,法官消极、中立。l l被告人的地位及权利被告人的地位及权利被告人的地位及权利被告人的地位及权利线性结构:受限制较多,地位倾向与客体。线性结构:受限制较多,地位倾向与客体。线性结构:受限制较多,地位倾向与客体。线性结构:受限制较多,地位倾向与客体。三角结构:保障程度较高,居于诉讼主体地位。三角结构:保障程度较高,居于诉讼主体地位。三角结构:保障程度较高,居于诉讼主体地位。三角结构:保障程度较高,居于诉讼主体地位。l l民主性民主性民主性民主性三角结构更能体现出现代社会民主、法治的理念。三角结构更能体现出现代社会民主、法治的理念。三角结构更能体现出现代社会民主、

51、法治的理念。三角结构更能体现出现代社会民主、法治的理念。l l效率效率效率效率两者在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方面各有利弊,线性结构两者在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方面各有利弊,线性结构两者在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方面各有利弊,线性结构两者在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方面各有利弊,线性结构相对更能有效地惩罚犯罪。相对更能有效地惩罚犯罪。相对更能有效地惩罚犯罪。相对更能有效地惩罚犯罪。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刑事诉讼结构的历史与现实刑事诉讼结构的历史与现实l弹劾式诉讼与纠问式诉讼l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l混合式诉讼结构l我国的诉讼结构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弹劾式诉讼1 1、范

52、围: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时期以及日尔曼法、范围: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时期以及日尔曼法、范围: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时期以及日尔曼法、范围: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时期以及日尔曼法(法兰克王国)前期和英国的封建时代。(法兰克王国)前期和英国的封建时代。(法兰克王国)前期和英国的封建时代。(法兰克王国)前期和英国的封建时代。2 2、概念: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概念: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概念: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概念: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犯罪,而是以居中仲裁者的身

53、份处理刑事案件。追究犯罪,而是以居中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追究犯罪,而是以居中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追究犯罪,而是以居中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3 3、特征、特征、特征、特征: :(1 1 1 1)不告不理)不告不理)不告不理)不告不理私人不告,国家不理;原告不告,私人不告,国家不理;原告不告,私人不告,国家不理;原告不告,私人不告,国家不理;原告不告,法官不理;(法官不理;(法官不理;(法官不理;(2 2 2 2)无专门的司法机关(包括无专门的追诉犯罪)无专门的司法机关(包括无专门的追诉犯罪)无专门的司法机关(包括无专门的追诉犯罪)无专门的司法机关(包括无专门的追诉犯罪的机关和专门

54、的法官)的机关和专门的法官)的机关和专门的法官)的机关和专门的法官), , , ,司法与行政合一(古希腊较早分离)司法与行政合一(古希腊较早分离)司法与行政合一(古希腊较早分离)司法与行政合一(古希腊较早分离)(3 3 3 3)原被告诉讼地位平等(同等地位);()原被告诉讼地位平等(同等地位);()原被告诉讼地位平等(同等地位);()原被告诉讼地位平等(同等地位);(4 4 4 4)裁判机构在诉)裁判机构在诉)裁判机构在诉)裁判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中国西周法官较主动);(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中国西周法官较主动);(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中国西周法官较主动);(讼中处于消极的仲

55、裁地位(中国西周法官较主动);(5 5 5 5)审)审)审)审判奉行言词和公开原则,控辩双方积极对抗。判奉行言词和公开原则,控辩双方积极对抗。判奉行言词和公开原则,控辩双方积极对抗。判奉行言词和公开原则,控辩双方积极对抗。4 4 4 4、优点:区分控诉和审判职能,体现诉讼公正。、优点:区分控诉和审判职能,体现诉讼公正。、优点:区分控诉和审判职能,体现诉讼公正。、优点:区分控诉和审判职能,体现诉讼公正。 缺点:国家在追究犯罪上相对被动,影响了对犯罪的有效追缺点:国家在追究犯罪上相对被动,影响了对犯罪的有效追缺点:国家在追究犯罪上相对被动,影响了对犯罪的有效追缺点:国家在追究犯罪上相对被动,影响了

56、对犯罪的有效追究;法官的消极态度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究;法官的消极态度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究;法官的消极态度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究;法官的消极态度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纠问式诉讼1 1、范围:中世纪欧洲大陆,英国君主专制时期的星座、范围:中世纪欧洲大陆,英国君主专制时期的星座、范围:中世纪欧洲大陆,英国君主专制时期的星座、范围:中世纪欧洲大陆,英国君主专制时期的星座法庭。法庭。法庭。法庭。2 2、概念:国家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概念:国家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概念:国家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

57、被、概念:国家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度。度。度。3 3、特征、特征、特征、特征: :(1 1 1 1)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侦查、)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侦查、)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侦查、)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侦查、起诉、审判职能合一;起诉、审判职能合一;起诉、审判职能合一;起诉、审判职能合一;(2 2 2 2)被告人成为诉讼客体,实行有罪推定,刑讯成为)被告人成为诉讼客体,实

58、行有罪推定,刑讯成为)被告人成为诉讼客体,实行有罪推定,刑讯成为)被告人成为诉讼客体,实行有罪推定,刑讯成为诉讼的中心环节,口供被视为诉讼的中心环节,口供被视为诉讼的中心环节,口供被视为诉讼的中心环节,口供被视为“ “证据之王证据之王证据之王证据之王” ”;(3 3 3 3)实行书面、间接审理为主的审理方式,审理和侦)实行书面、间接审理为主的审理方式,审理和侦)实行书面、间接审理为主的审理方式,审理和侦)实行书面、间接审理为主的审理方式,审理和侦查均不公开;查均不公开;查均不公开;查均不公开;4 4 4 4、与弹劾式诉讼相比:民主性倒退,但国家追究犯罪、与弹劾式诉讼相比:民主性倒退,但国家追究

59、犯罪、与弹劾式诉讼相比:民主性倒退,但国家追究犯罪、与弹劾式诉讼相比:民主性倒退,但国家追究犯罪的能力加强。的能力加强。的能力加强。的能力加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职权主义诉讼 inquisitorial systeml l概念:诉讼的提起虽然依检察官的职权开始,但诉讼的提起虽然依检察官的职权开始,但诉讼的提起虽然依检察官的职权开始,但诉讼的提起虽然依检察官的职权开始,但是法官在诉讼中掌握诉讼的主导权,可以不待当是法官在诉讼中掌握诉讼的主导权,可以不待当是法官在诉讼中掌握诉讼的主导权,可以不待当是法官在诉讼中掌握诉讼的主导权,可以不待当事人的申请,主动进行证据的

60、调查以及发现证据,事人的申请,主动进行证据的调查以及发现证据,事人的申请,主动进行证据的调查以及发现证据,事人的申请,主动进行证据的调查以及发现证据,以便发现实质真实。认为同属国家机关和公益代以便发现实质真实。认为同属国家机关和公益代以便发现实质真实。认为同属国家机关和公益代以便发现实质真实。认为同属国家机关和公益代表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发现实质真实上都有不可表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发现实质真实上都有不可表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发现实质真实上都有不可表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发现实质真实上都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强调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推卸的职责,强调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推卸的职责,强调国家机关在

61、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推卸的职责,强调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大陆法系国家(德、法、比利时)在刑事诉讼中大陆法系国家(德、法、比利时)在刑事诉讼中大陆法系国家(德、法、比利时)在刑事诉讼中大陆法系国家(德、法、比利时)在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此种诉讼结构。一般采用此种诉讼结构。一般采用此种诉讼结构。一般采用此种诉讼结构。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职权主义诉讼 inquisitorial systeml l特征特征特征特征1 1 1 1、侦查是官方单方面依职权进行的调查程序(强制侦查须经、侦查是官方单方面依职权进行的调查程序(强制侦查须经、侦查是官方单方面依职权进行的调查程

62、序(强制侦查须经、侦查是官方单方面依职权进行的调查程序(强制侦查须经法官许可或由法官为之);法官许可或由法官为之);法官许可或由法官为之);法官许可或由法官为之);2 2 2 2、起诉方式实行卷宗移送主义,要求起诉书必须写明证据;、起诉方式实行卷宗移送主义,要求起诉书必须写明证据;、起诉方式实行卷宗移送主义,要求起诉书必须写明证据;、起诉方式实行卷宗移送主义,要求起诉书必须写明证据;3 3 3 3、定罪与判刑程序合一,原则上不承认被告人有实体处分权,、定罪与判刑程序合一,原则上不承认被告人有实体处分权,、定罪与判刑程序合一,原则上不承认被告人有实体处分权,、定罪与判刑程序合一,原则上不承认被告

63、人有实体处分权,当庭认罪也需全面审理;当庭认罪也需全面审理;当庭认罪也需全面审理;当庭认罪也需全面审理;4 4 4 4、审判组织实行参审制,法官和陪审员共同认定事实适用法、审判组织实行参审制,法官和陪审员共同认定事实适用法、审判组织实行参审制,法官和陪审员共同认定事实适用法、审判组织实行参审制,法官和陪审员共同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参审案件范围由法律明文规定,被告人无权选择;律,参审案件范围由法律明文规定,被告人无权选择;律,参审案件范围由法律明文规定,被告人无权选择;律,参审案件范围由法律明文规定,被告人无权选择;5 5 5 5、法庭审理实行职权探知主义(职权审问制),法官是积极、法庭审理实行职

64、权探知主义(职权审问制),法官是积极、法庭审理实行职权探知主义(职权审问制),法官是积极、法庭审理实行职权探知主义(职权审问制),法官是积极的审理者,注重发现实质真实;的审理者,注重发现实质真实;的审理者,注重发现实质真实;的审理者,注重发现实质真实;6 6 6 6、控辩双方享有平等的上诉权,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控辩双方享有平等的上诉权,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控辩双方享有平等的上诉权,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控辩双方享有平等的上诉权,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7 7 7 7、证据规则没有当事人主义严格。、证据规则没有当事人主义严格。、证据规则没有当事人主义严格。、证据规则没有当事人主义严格。 现代职

65、权主义诉讼进一步向当事人主义诉讼靠拢,如在侦现代职权主义诉讼进一步向当事人主义诉讼靠拢,如在侦现代职权主义诉讼进一步向当事人主义诉讼靠拢,如在侦现代职权主义诉讼进一步向当事人主义诉讼靠拢,如在侦查中的权利保护、证据调查程序、被告人的处分权等方面。查中的权利保护、证据调查程序、被告人的处分权等方面。查中的权利保护、证据调查程序、被告人的处分权等方面。查中的权利保护、证据调查程序、被告人的处分权等方面。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当事人主义诉讼 adversary systeml l概念:又被称为“对抗制”。指诉讼的提起、推进,证据的提出及调查,依当事人的努力为主,法院基本

66、上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辩论结果进行裁判。强调必须经过程序本身具有正义性的诉讼,才允许剥夺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诉讼主张的推进及真实的发现均属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法院没有积极查明事实真实的义务。英美法系国家(英格兰、美国、加拿大)在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此种诉讼结构。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当事人主义诉讼 adversary systeml l特点:(特点:(1 1)侦查采用)侦查采用“审判准备型审判准备型”,实行,实行“双轨制双轨制”侦查,强制侦查实行司法令状主义;侦查,强制侦查实行司法令状主义;(2 2)起诉书一本主义;()起诉书一本主义;(3 3)定罪判刑程序二)定罪判

67、刑程序二元制,被告人有实体处分权;(元制,被告人有实体处分权;(4 4)陪审制,)陪审制,被告人有陪审选择权;(被告人有陪审选择权;(5 5)法庭审理实行当)法庭审理实行当事人对抗制,法官是消极的仲裁者,交叉询问事人对抗制,法官是消极的仲裁者,交叉询问是证据调查的基本方法;(是证据调查的基本方法;(6 6)对控方上诉严)对控方上诉严格限制,禁止双重危险;(格限制,禁止双重危险;(7 7)证据规则比较)证据规则比较发达。发达。l l现代当事人主义诉讼在发现真实和提高诉讼效现代当事人主义诉讼在发现真实和提高诉讼效率方面不断完善。率方面不断完善。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职

68、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之对比分析l l侦查:侦查:侦查:侦查:l l职权主义:嫌疑人为被调查对象;单方侦查,被告有忍受侦职权主义:嫌疑人为被调查对象;单方侦查,被告有忍受侦职权主义:嫌疑人为被调查对象;单方侦查,被告有忍受侦职权主义:嫌疑人为被调查对象;单方侦查,被告有忍受侦讯的义务,权利保障较少。讯的义务,权利保障较少。讯的义务,权利保障较少。讯的义务,权利保障较少。l l当事人主义:双方都是侦查主体,都可以独立搜集证据;不当事人主义:双方都是侦查主体,都可以独立搜集证据;不当事人主义:双方都是侦查主体,都可以独立搜集证据;不当事人主义:双方都是侦查主体,都可以独立搜集证据;不特别强调国家有搜集

69、有利于被告的证据的义务,不得为收集特别强调国家有搜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的义务,不得为收集特别强调国家有搜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的义务,不得为收集特别强调国家有搜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的义务,不得为收集证据的目的而限制被告自由,被告方没有忍受侦查的义务。证据的目的而限制被告自由,被告方没有忍受侦查的义务。证据的目的而限制被告自由,被告方没有忍受侦查的义务。证据的目的而限制被告自由,被告方没有忍受侦查的义务。l l起诉:起诉:起诉:起诉:l l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起诉法定主义或限起诉法定主义或限起诉法

70、定主义或限起诉法定主义或限制性的起诉裁量主义,有告诉人请求,则法院得强制起诉制性的起诉裁量主义,有告诉人请求,则法院得强制起诉制性的起诉裁量主义,有告诉人请求,则法院得强制起诉制性的起诉裁量主义,有告诉人请求,则法院得强制起诉(起诉强制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流水作业,审判以(起诉强制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流水作业,审判以(起诉强制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流水作业,审判以(起诉强制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流水作业,审判以侦查为基础,二者不过是职权主体的更换。侦查为基础,二者不过是职权主体的更换。侦查为基础,二者不过是职权主体的更换。侦查为基础,二者不过是职权主体的更换。l l当事人主

71、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当事人主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当事人主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当事人主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起诉便宜主义起诉便宜主义起诉便宜主义起诉便宜主义(起诉裁量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障碍赛,起诉与审(起诉裁量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障碍赛,起诉与审(起诉裁量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障碍赛,起诉与审(起诉裁量主义);起诉与审判的关系:障碍赛,起诉与审判绝缘,起诉状一本主义;判绝缘,起诉状一本主义;判绝缘,起诉状一本主义;判绝缘,起诉状一本主义;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之对比分析l l有罪答辩:有罪答辩:有罪答辩:有

72、罪答辩:l l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有罪答辩不能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有罪答辩不能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有罪答辩不能职权主义:当事人无权处分诉讼标的,有罪答辩不能成为定罪的依据,定罪只能基于审判的证据调查,禁成为定罪的依据,定罪只能基于审判的证据调查,禁成为定罪的依据,定罪只能基于审判的证据调查,禁成为定罪的依据,定罪只能基于审判的证据调查,禁止答辩协商(有放宽的趋势)。止答辩协商(有放宽的趋势)。止答辩协商(有放宽的趋势)。止答辩协商(有放宽的趋势)。l l当事人主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审判只是处当事人主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审判只是处当事人主

73、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审判只是处当事人主义:当事人有权处分诉讼标的,审判只是处理刑事案件的一个途径,而非唯一途径;可以根据有理刑事案件的一个途径,而非唯一途径;可以根据有理刑事案件的一个途径,而非唯一途径;可以根据有理刑事案件的一个途径,而非唯一途径;可以根据有罪答辩科刑;被告可以在起诉前作出有罪答辩,也可罪答辩科刑;被告可以在起诉前作出有罪答辩,也可罪答辩科刑;被告可以在起诉前作出有罪答辩,也可罪答辩科刑;被告可以在起诉前作出有罪答辩,也可以在审判过程中作出有罪答辩(因为控方在审判中可以在审判过程中作出有罪答辩(因为控方在审判中可以在审判过程中作出有罪答辩(因为控方在审判中可以在审判过

74、程中作出有罪答辩(因为控方在审判中可以变更、撤回起诉);被告作出有罪答辩,乃基于其以变更、撤回起诉);被告作出有罪答辩,乃基于其以变更、撤回起诉);被告作出有罪答辩,乃基于其以变更、撤回起诉);被告作出有罪答辩,乃基于其对诉讼标的的处分权,故有协商交易的过程(辩诉交对诉讼标的的处分权,故有协商交易的过程(辩诉交对诉讼标的的处分权,故有协商交易的过程(辩诉交对诉讼标的的处分权,故有协商交易的过程(辩诉交易);认可其处分权,则不需要审判,或不需要继续易);认可其处分权,则不需要审判,或不需要继续易);认可其处分权,则不需要审判,或不需要继续易);认可其处分权,则不需要审判,或不需要继续审判。审判。

75、审判。审判。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之对比分析l l阅卷:阅卷:阅卷:阅卷:l l职权主义:被告方无侦查权,为维持审判公平,阅卷制度随职权主义:被告方无侦查权,为维持审判公平,阅卷制度随职权主义:被告方无侦查权,为维持审判公平,阅卷制度随职权主义:被告方无侦查权,为维持审判公平,阅卷制度随之产生;起诉时卷宗移送至法院,故被告方是在法院阅卷,之产生;起诉时卷宗移送至法院,故被告方是在法院阅卷,之产生;起诉时卷宗移送至法院,故被告方是在法院阅卷,之产生;起诉时卷宗移送至法院,故被告方是在法院阅卷,不会与追诉方产生争执。不会与追诉方产生争执。不会与追诉

76、方产生争执。不会与追诉方产生争执。l l当事人主义:传统:公平竞争原则,双方独立搜集、使用证当事人主义:传统:公平竞争原则,双方独立搜集、使用证当事人主义:传统:公平竞争原则,双方独立搜集、使用证当事人主义:传统:公平竞争原则,双方独立搜集、使用证据,不得于审判前阅览对方搜集的证据。现代:实质意义上据,不得于审判前阅览对方搜集的证据。现代:实质意义上据,不得于审判前阅览对方搜集的证据。现代:实质意义上据,不得于审判前阅览对方搜集的证据。现代:实质意义上的公平竞争,被告方搜集证据的方便与能力弱,允许其阅览的公平竞争,被告方搜集证据的方便与能力弱,允许其阅览的公平竞争,被告方搜集证据的方便与能力弱

77、,允许其阅览的公平竞争,被告方搜集证据的方便与能力弱,允许其阅览控方搜集的证据;因起诉状一本主义,审判前证据在各方当控方搜集的证据;因起诉状一本主义,审判前证据在各方当控方搜集的证据;因起诉状一本主义,审判前证据在各方当控方搜集的证据;因起诉状一本主义,审判前证据在各方当事人手中,故阅卷是在对方手中阅览,会有一番争执(证据事人手中,故阅卷是在对方手中阅览,会有一番争执(证据事人手中,故阅卷是在对方手中阅览,会有一番争执(证据事人手中,故阅卷是在对方手中阅览,会有一番争执(证据开示制度)。开示制度)。开示制度)。开示制度)。l l证据搜集:证据搜集:证据搜集:证据搜集:l l职权主义:起诉之后,

78、案件由法院全权处理,当事人处于协职权主义:起诉之后,案件由法院全权处理,当事人处于协职权主义:起诉之后,案件由法院全权处理,当事人处于协职权主义:起诉之后,案件由法院全权处理,当事人处于协助法院发现真实的地位;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有义务搜集助法院发现真实的地位;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有义务搜集助法院发现真实的地位;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有义务搜集助法院发现真实的地位;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有义务搜集一切可供审判之用的证据,不得放弃职责一切可供审判之用的证据,不得放弃职责一切可供审判之用的证据,不得放弃职责一切可供审判之用的证据,不得放弃职责职权探知主义。职权探知主义。职权探知主义。职权探知主义。l

79、l当事人主义:起诉之后,法院无调查证据、搜集证据的义务,当事人主义:起诉之后,法院无调查证据、搜集证据的义务,当事人主义:起诉之后,法院无调查证据、搜集证据的义务,当事人主义:起诉之后,法院无调查证据、搜集证据的义务,仅对证据进行评价仅对证据进行评价仅对证据进行评价仅对证据进行评价辩论主义。辩论主义。辩论主义。辩论主义。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之对比分析l l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审判程序:l l职权主义:维持审判合法性的责任、进行审判的主动权在于法职权主义:维持审判合法性的责任、进行审判的主动权在于法职权主义:维持审判合法性的责任、进行

80、审判的主动权在于法职权主义:维持审判合法性的责任、进行审判的主动权在于法院院院院审判期日的指定;调查证据的顺序、范围与方法;如何审判期日的指定;调查证据的顺序、范围与方法;如何审判期日的指定;调查证据的顺序、范围与方法;如何审判期日的指定;调查证据的顺序、范围与方法;如何进行审判(审判庭的组成、是否公开审判、法院有无管辖权、进行审判(审判庭的组成、是否公开审判、法院有无管辖权、进行审判(审判庭的组成、是否公开审判、法院有无管辖权、进行审判(审判庭的组成、是否公开审判、法院有无管辖权、是否应当有辩护人出庭、应予审判的事项、应否停止审判)。是否应当有辩护人出庭、应予审判的事项、应否停止审判)。是否

81、应当有辩护人出庭、应予审判的事项、应否停止审判)。是否应当有辩护人出庭、应予审判的事项、应否停止审判)。l l当事人主义:除审判期日以外,证据调查的顺序、范围、方法,当事人主义:除审判期日以外,证据调查的顺序、范围、方法,当事人主义:除审判期日以外,证据调查的顺序、范围、方法,当事人主义:除审判期日以外,证据调查的顺序、范围、方法,审判的合法性问题,当事人无争执时,法院不得作主。审判的合法性问题,当事人无争执时,法院不得作主。审判的合法性问题,当事人无争执时,法院不得作主。审判的合法性问题,当事人无争执时,法院不得作主。l l审判的方式(证据调查)审判的方式(证据调查)审判的方式(证据调查)审

82、判的方式(证据调查):l l职权主义:证据调查由法院独宰职权主义:证据调查由法院独宰职权主义:证据调查由法院独宰职权主义:证据调查由法院独宰决定调查的顺序、范围、决定调查的顺序、范围、决定调查的顺序、范围、决定调查的顺序、范围、方法,以何种证据证明何种事项,应提出哪些证据,应传唤哪方法,以何种证据证明何种事项,应提出哪些证据,应传唤哪方法,以何种证据证明何种事项,应提出哪些证据,应传唤哪方法,以何种证据证明何种事项,应提出哪些证据,应传唤哪些证人、鉴定人;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决定是否有必要些证人、鉴定人;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决定是否有必要些证人、鉴定人;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决定是否

83、有必要些证人、鉴定人;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决定是否有必要补充搜集证据,并于必要时自行搜集证据。补充搜集证据,并于必要时自行搜集证据。补充搜集证据,并于必要时自行搜集证据。补充搜集证据,并于必要时自行搜集证据。l l当事人主义:除了显属浪费诉讼时间、纯以拖延诉讼为目的的当事人主义:除了显属浪费诉讼时间、纯以拖延诉讼为目的的当事人主义:除了显属浪费诉讼时间、纯以拖延诉讼为目的的当事人主义:除了显属浪费诉讼时间、纯以拖延诉讼为目的的调查证据之外,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的证据调查;交叉询问成调查证据之外,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的证据调查;交叉询问成调查证据之外,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的证据调查;交叉询问成调查

84、证据之外,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的证据调查;交叉询问成为调查证据的主要方法。为调查证据的主要方法。为调查证据的主要方法。为调查证据的主要方法。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混合式诉讼结构l l融合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做法,但更偏向于当事人主义。l l典型如二战以后的日本,意大利于1988年颁布新刑诉法典后也转变成混合式诉讼构造。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我国的诉讼结构l l历史历史l l奴隶制时期:神明裁判已经消失,据证定案等;奴隶制时期:神明裁判已经消失,据证定案等;l l封建制时期:司法行政合一,刑讯合法,据供定案等;封建制时期:司法行政合一,

85、刑讯合法,据供定案等;l l现实现实l l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没有诉讼地位,是侦查客体,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没有诉讼地位,是侦查客体,有忍受侦查的义务有忍受侦查的义务如实回答义务;侦查是国家机关单方如实回答义务;侦查是国家机关单方的行为;侦查机关具有广泛的采取强行侦查措施的权力,法的行为;侦查机关具有广泛的采取强行侦查措施的权力,法院不介入侦查。院不介入侦查。l l起诉阶段:裁量起诉并不是认可检察官对诉讼标的的处分权;起诉阶段:裁量起诉并不是认可检察官对诉讼标的的处分权;没有证据开示或者阅卷制度,没有答辩程序;检察官可以变没有证据开示或者阅卷制度,没有答辩程序;检察官可以变更、追加

86、、撤回控诉、补充侦查;没有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更、追加、撤回控诉、补充侦查;没有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起诉与审判没有绝缘;审判的范围可以不受起诉指控的制约。起诉与审判没有绝缘;审判的范围可以不受起诉指控的制约。l l审判阶段: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形式;但未贯彻直接言词原审判阶段: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形式;但未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也不具备贯彻这一原则的条件(无陪审制,证人不出庭,则,也不具备贯彻这一原则的条件(无陪审制,证人不出庭,律师并未普遍介入)。律师并未普遍介入)。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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